明溪县林业局关于拨付2024年度省级财政林业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情况的公示
根据《福建省林业局关于报送2024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申报需求的通知》(闽林改便函〔2024〕2号)和《福
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以上财政林业相关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资环〔2021〕17号)精神,通过对我县申报单位的相关材料进行审核,最终确定对以下5家企业拨付2024年度省级林业贷款贴息补助,现予以公示如下:
序号 |
企业名称 |
贷款金额 |
补助资金 |
1 |
明溪毅盛木业有限公司 |
25万元 |
1260 |
2 |
明溪明恒木业有限公司 |
133万元 |
6705 |
3 |
明溪县利民木制品厂 |
150万元 |
7563 |
4 |
明溪县明顺木业有限公司 |
443万元 |
22335 |
5 |
明溪顺欣木业有限公司 |
88万元 |
4437 |
合计 |
839万 |
42300 |
公示期为2025年5月28日至6月4日。如有疑议,请在公示期间,与县林业局联系,电话:0598-2813582。
明溪县林业局
2025年5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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