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申报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的公告

日期:2025-05-20 16:17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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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深入实施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加快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大力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今年省农业农村厅拟继续建设提升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并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备选基地项目要求:(一)切实引进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化肥和新机具等;(二)有一定的规模和科技水平,带动作用明显;(三)有新投入的项目建设和实施内容,且未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四)台资农业企业项目优先考虑。

  请各经营业主积极申报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并于2025年5月26日前报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至邮箱:mxnycyg@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叶倩,联系电话:0598-8753953。

  附件: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

  (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基地名称

产业内容及规模

当年度新增项目内容

及投资金额

负责人及电话

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他

1

XX县(市、区)

XXXX(项目单位简称)

XXXX(产业类型)

推广基地

如:武夷山市武夷星茶叶良种研发繁育基地

XX县(市、区)XX乡镇

XX村

包括:

1.产业类型(茶叶、水果、蔬菜、加工、休闲……);

2.涉台要素(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资金、人才、团队……);

3.规模:如种植面积、养殖数量、加工数量或产量、产值……;

4.基地历史已投入或预期全部总投资金额。

1.当年度拟新投入的项目建设内容(如新建基地路沟渠等**米,新种XX品种**亩等简要概括);

2.当年度拟新增投资金额。

姓名(台籍请注明“台湾”):

手机: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他需要备注说明的情况

……

           

  备注:1.建议基地连片面积50亩或普通大棚10亩或高标准温室2亩以上;在当地应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2.预计每个基地省级财政补助10-15万元,建议当年度基地投资应在30万元以上;

  3.除已有台创园、产业园、推广县所在地区外,其余县(市、区)各推荐申报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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