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申报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的公告
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经营主体:
为深入实施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进行动,加快台湾农业“五新”推广,大力促进现代农业提质增效,今年省农业农村厅拟继续建设提升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并给予财政资金补助。
备选基地项目要求:(一)切实引进推广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农药、新化肥和新机具等;(二)有一定的规模和科技水平,带动作用明显;(三)有新投入的项目建设和实施内容,且未享受其他财政资金补助的;(四)台资农业企业项目优先考虑。
请各经营业主积极申报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并于2025年5月26日前报送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至邮箱:mxnycyg@126.com,逾期不报视为放弃。联系人:叶倩,联系电话:0598-8753953。
附件: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5月20日
附件
2025年闽台农业融合发展推广基地备选项目简况表
(企业盖章) 填报时间:
序号 |
基地名称 |
地点 |
产业内容及规模 |
当年度新增项目内容 及投资金额 |
负责人及电话 |
项目承担单位及其他 |
1 |
XX县(市、区) XXXX(项目单位简称) XXXX(产业类型) 推广基地 如:武夷山市武夷星茶叶良种研发繁育基地 |
XX县(市、区)XX乡镇 XX村 |
包括: 1.产业类型(茶叶、水果、蔬菜、加工、休闲……); 2.涉台要素(引进台湾新品种、新技术、新设备、资金、人才、团队……); 3.规模:如种植面积、养殖数量、加工数量或产量、产值……; 4.基地历史已投入或预期全部总投资金额。 |
1.当年度拟新投入的项目建设内容(如新建基地路沟渠等**米,新种XX品种**亩等简要概括); 2.当年度拟新增投资金额。 |
姓名(台籍请注明“台湾”): 手机: |
项目单位名称及其他需要备注说明的情况 |
…… |
备注:1.建议基地连片面积50亩或普通大棚10亩或高标准温室2亩以上;在当地应有较好示范带动作用;
2.预计每个基地省级财政补助10-15万元,建议当年度基地投资应在30万元以上;
3.除已有台创园、产业园、推广县所在地区外,其余县(市、区)各推荐申报1个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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