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于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阶段性成果的公示
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我县按照省、市、县纪委监委关于开展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的工作要求,聚焦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和整治要求,主动作为,精准发力,全面认真自查自纠并取得阶段性成效。现将专项整治成果公布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
成立以县司法局局长为组长、县纪委监委驻公安局纪检监察组组长和7个县直部门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专班,强化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推动工作落实。期间,先后召开部署会和会商会,县政府党组成员、副县长郑泳冰发表动员讲话,各行政执法单位分管负责人参加会议,会议传达学习了上级有关文件精神,制定了《明溪县司法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明溪县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明确工作任务,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专项整治落细落实、落地见效。
二、拓宽线索征集
坚持“开门搞整治”,全县持续加强舆论宣传,让行政执法人员和社会各界知晓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目的、意义和效果。县司法局制定《关于征集基层行政执法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整治线索的公告》,设置举报电话和电子邮箱,通过微信公众号等载体进行发布,广泛收集、梳理民生诉求和各方意见建议,拓宽问题线索来源。
三、深化问题排查
组织市场监管、应急管理、交通运输、农业、文体和旅游、城市管理6个重点行政执法部门和各乡镇人民政府对照专项整治重点,全面排查行政执法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深入分析问题根源,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完成时限。严格行政执法监督,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梳理排查全县行政复议、行政应诉案件,截至目前,共梳理问题15个,已经全面完成整改,向县纪委监委移送线索2条,清缴追回资金金额59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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