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征集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的通告

日期:2025-04-23 15:09 来源: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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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年来,农村假冒伪劣食品、制售假劣肉制品问题屡禁不止,部分不法商家通过仿冒知名品牌、虚假标注、掺杂掺假、非法添加等手段牟取暴利,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扰乱市场秩序。为净化市场环境,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消费安全,从通告之日起至2025年12月15日我局向社会公开征集假冒伪劣食品违法线索,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举报范围  

  凡在明溪县辖区内发现以下违法行为的,均可举报:  

  (一)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使用腐败变质肉、病死肉、过期肉、未经检验检疫、检验检疫不合格以及无合法来源证明的肉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二)肉制品生产经营单位在生产过程中非法添加食品添加剂、滥用食品添加剂,在生产肉类产品过程中非法添加硼砂(硼酸),制作熟肉干制品过程中超范围、超限量使用硝酸盐、亚硝酸盐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食品生产经营单位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低价肉品冒充高价肉品,使用鸡鸭肉冒充牛羊肉,猪肉、马肉冒充驴肉等违法违规行为,使用未切除甲状腺、肾上腺、病变淋巴结及病变组织的"糟头肉"、毛皮动物胴体肉等生产加工食品的违法违规行为;

  (四)农村地区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未具备有效生产许可证(登记)、持续保持许可(登记)条件、超出许可食品类别生产食品;使用来历不明或污染物超标原料、非食品原料、回收食品等生产食品;添加食品添加剂以外的化学物质、超范围超限量使用食品添加剂生产食品;冒用他人厂名、厂址、商标、标识、生产许可证号等生产食品;

  (五)对农村集贸市场(圩日市场)以及农村地区食品销售主体虚假标注生产日期、虚假宣传、“三无”食品、“山寨”食品、商标侵权食品等违法行为。

  、举报方式  

  1. 电话举报:拨打明溪县市场监管局投诉热线2860315、188****1709  

  2. 现场或书信举报: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地址:明溪县紫岭路666号),提交书面材料。

  线索要求

  (一)内容应真实、准确,能反映出明确对象、违法线索具体事实、时间、地点、过程及证据材料等,以便进一步调查核实。

  (二)举报人应对提供的线索真实性负责,不得虚构夸大或故意捏造事实。

  (三)市场监管部门对收到的线索问题将及时认真核查。对提供线索的公民或单位信息,将采取有效措施依法保护、严格保密。  

  、举报奖励  

  对提供线索经查证属实的举报人,给予案件处罚金额的10%的奖励,最高不超过人民币10万元。  奖励领取: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我局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的申请权利和申请途径。    

  奖励领取:案件办结后15个工作日内,我局告知举报人举报奖励的申请权利和申请途径。  

  欢迎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监督,共同维护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5年4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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