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5年稳定春种粮食生产项目申报情况公示
根据《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5年稳定春种粮食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闽农水〔2025〕4号)文件精神,全县各农业种植主体依据《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发布2025年明溪县稳定春种粮食生产项目申报的公告》要求开展自行申报,经各项目所在村、乡(镇)逐级推荐,稳定春种粮食生产项目推进小组审核,项目申报结果已完成统计汇总(详见附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4月10日至4月18日。如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明溪县农技站提出。
联系人:张先生;联系电话:0598-2813732。
附件:明溪县2025年稳定春种粮食生产项目申报情况统计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4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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