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4年度省级“家庭农场”“合作社”推荐参评名单公示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4年省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优质主体培育工作的通知》(闽农经〔2024〕9号)精神,2024年省级“家庭农场”“合作社”推荐参评名单前期工作已完成,拟将明溪县陈溪家庭农场、明溪县俊轩家庭农场、明溪县康兴家庭农场等3个市级家庭农场优质场推荐参评2024年省级家庭农场优质单位;拟将明溪县芦湖水稻专业合作社1家市级合作社优质社推荐参评2024年省级合作社优质单位。
现将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5年2月8日—2月15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及电子邮箱:0598-2813732,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5年2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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