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林业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1-24 17:03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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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的通知》(明委法办〔2024〕5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的政治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强化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逐个对照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定期述法及报送法治政府建设报告。

  2.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下达了《关于印发明溪县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采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学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学深悟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认真梳理四项法治建设方案亮点进行学习,并运用法治思维结合当前“四下基层”活动指导工作实践。

  二、强化法治保障效能,服务助推高质量发展

  1.强化林业执法联动保障。制定明溪县林业局  明溪县公安局《关于深化“一林一警”协作机制的通知》,在推进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队伍“五个联合”的基础上,加强刑行衔接,厘清公安、林业部门办理涉林案件工作流程;推行股室+林业站执法“一带三”升级版模式和林警联勤片区执法;指导乡镇对赋权事项进行执法并办理野外用火案件;聘请律师对规范性文件和案件卷宗进行审查,做到制度保障、措施保障、人员保障三到位。

  2.强化优质服务保障。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持续营造“六最”营商环境,打造一流政务服务水平。在推进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县市民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全面清理证明事项和行业准入限制措施,推广电子证照共享复用,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提高办件质量。严格按照“诚信三明”建设要求,按时保质将行政执法数据汇总到县发改局统一发布。完成枫溪、城关等5个林业站林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林业站标准化建设覆盖率62.5%,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3.强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建设“智慧林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施三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高空监控系统7处,安装智能防火语音杆36套,购入无人机13台、对讲机110台,全县实现智能化设备全覆盖,构建林长智慧管理、森林防火监测、鸟类监测、护林员巡护系统等林业信息化管理智慧平台,实现森林资源“天空地”一体化管护格局。

  三、深化行政执法改革,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结合“生态日”“爱鸟周”等重要活动,开展“万物和谐 有灵且美”等爱鸟、护鸟主题宣传科普活动;实施鸟类本底调查、鸟类环志与迁徙研究等项目,新增发现珍稀物种仙八色鸫、绿翅金鸠、鹗,境内野生鸟类种类记录达337种;常态化开展鸟类疫病监控检测,在盖洋、夏阳候鸟聚集点采集90份野鸟粪便做禽流感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推行“禁捕令”“护鸟令”,联动司法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严厉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行为。

  2.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我局科学制定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实施,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扰民。推行“综合查一次”,规范涉企行政检查,着力解决涉企现场检查事项多、频次高、随意检查等问题。

  3.推进公正文明执法,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落实“柔性执法”工作要求,及时调整更新“四张清单”;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全面推广运用“闽执法”平台,完善配套相关法律文书。通过与县公安局建立联动机制做好行刑衔接,依法依规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2024年,我局共办理涉林案件19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6起,办结林业行政违法案件13起,共处罚13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9.57万元。

  四、有效化解风险纠纷,提升社会治理法治化水平

  1.持续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以“乡村、社区、学校、林木企业、林区周边、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重点森林防火期、“爱鸟周”、“湿地日”、“禁毒日”、“512”防灾减灾日、“615”非法集资宣传日、“森林日”“生态日”等主题和林业工作实际,充分利用融媒体,以及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横幅展板传单等方式持续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2.严格落实《信访工作条例》。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局办公室:2813582),与12345平台实行联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并指定专人负责办理,及时解决群众急难愁盼问题。

  五、充分发挥监督效能,有效规范行政权力运行。

  持续做好权力运行监督。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林业信息。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聘请律师对林业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对卷宗进行法制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重点审查把关程序的正当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裁量的合理性。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司法局案卷评查和检察院卷宗复核结果认真做好整改工作。近5年以来所办理的林业行政案件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六、存在不足和原因

  近年来,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刑衔接有待加强,如盗滥伐毁林等刑事案件由林业部门先行调查再根据程序移送,无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二是随着行政综合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林业专业执法队伍进一步弱化,客观上降低了打击力度。建议上级部门尽快明确重点林区公安机关查处林业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三是学法、普法与用法相结合的过程中,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特别是在制度创新、普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上仍有局限性,出彩点不多,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2025年工作要点

  1.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林业具体业务工作实际,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压实纪律和法治责任,全方位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浓厚氛围。

  2.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紧跟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采取“线上集中学”和“线下自学”相结合方式,及时更新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库,培养年轻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3.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开展“清风行动”、“绿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4.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承接、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工作,最大限度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保障经济建设用林用地需求。

  明溪县林业局

  2024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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