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5-01-24 10:55 来源: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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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市政府:

  2024年,明溪县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和市委依法治市办的精心指导下,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在福建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市工作要求,以落实“一规划两方案”为重点,以法治督察考核为抓手,突出问题导向,聚焦重点难点,多举措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向纵深发展。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主要做法及成效

  (一)全面履行政府职能,营造更优法治环境。一是创新“侨易办”政务服务模式。全省率先推行“零距离”线上公证、不动产登记“跨境办”,将“一趟不用跑”从国内向国外延伸,让华侨华人在“云端”就能享受便捷高效的政务服务,2024年,办结涉侨政务服务事项2096件,为侨胞节省费用约3200余万元,“侨易办”服务模式入选全省学习推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典型经验做法。二是探索“综合查一次”行政执法新模式。制发《明溪县推行“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机制实施方案》,制定“综合查一次”场景清单,将全县35个行政执法事项综合为13个场景,16个执法部门参与,形成运行高效的跨部门监管模式,该模式既对企业监管到位,又减轻企业负担,实现规范执法与优化服务“双赢”,2024年通过“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检查企业(对象)78家,有效减少检查133次,对象实施完成率100%,发现违法行为11起。三是强化公平竞争审查。组织召开《公平竞争审查条例》专题培训会,提升审查人员业务水平。开展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存量政策措施清理,审查存量文件150份,经排查发现问题政策措施3份,已按要求完成修订2份、废止1份;审查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增量政策措施24件,修改或删除涉嫌违反公平竞争审查标准的表述15处,从源头上防止排除、限制竞争政策措施的出台。

  (二)健全依法行政机制,提升依法决策水平。一是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认真落实国务院《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和《三明市人民政府重大决策程序暂行规定》,制发《2024年度明溪县人民政府重大行政决策事项目录》,实行清单管理。全面加强和规范行政决策事项合法性审查工作,提高决策质量,2024年对县政府会议议题、行政合同等共提出书面合法性审查意见65份。二是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监督管理。贯彻落实《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严格做好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2024年共向市政府和县人大备案以县政府、县政府办公室名义印发的行政规范性文件16件。同时积极落实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工作,2024年开展涉及不平等对待企业、国旗管理等领域规范性文件专项清理工作2次,对1件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修改。三是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作用。有效落实法律顾问和公职律师制度,全县党政机关、各乡(镇)已实现法律顾问配备率100%,全县36名法律顾问积极参与重大项目论证、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等工作,及时为议事决策提供法律意见建议,为规范权力运行、提升决策质量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三)深化执法体制改革,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一是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县司法局会同县委编办、赋权部门组成赋权评估组,深入全县9个乡镇,开展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实地评估,形成《明溪县乡镇行政执法赋权事项评估报告》。针对赋权以来乡(镇)综合行政执法工作开展存在的困难,定期组织县直部门执法业务骨干组成指导小组,前往乡(镇)开展执法业务“面对面”“手把手”指导。二是建立常态化行政执法监督机制。采取交叉互评的方式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通过随机抽取各行政执法部门共42件行政处罚案卷,按照《福建省行政处罚案卷评查标准》对每份案卷进行评分,选出优秀案卷9件,合格案卷33件,无不合格案卷。三是落实“闽执法”平台推广运用成效。2024年各乡镇运用“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1225件,县直有关执法单位运用“闽执法”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4073件,合计5298件。四是加强行政执法人员资格管理。积极组织全县执法人员参加行政执法资格考试,参加综合法律知识考试198人,通过率为89.39%;参加乡镇专业法律知识考试84人,通过率为95.24%。

  (四)创新社会治理模式,维护社会安全稳定。一是推进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按照“有专职人员、有固定场所、有职责职能、有配套制度、有经费保障、有信息化支撑平台”的“六有”标准进行规范化、标准化建设,总面积500余平方米,设立综治中心(含雪峰分中心)接待服务大厅及“一站式”矛盾纠纷调处中心、涉侨调解室(含远程视频)、公共法律服务室(首席法律咨询专家工作室)等功能室,并于7月31日揭牌正式投入使用,同时全县9个乡镇综治中心均已完成规范化建设。二是拓展“侨乡枫桥”解纷新内涵。将县、乡两级矛盾纠纷调处中心与综治中心建设有机整合,汇集散落在各部门的风险点、矛盾点,连点成线、织线成网,构建左右联通、上下联动,覆盖全县的矛盾纠纷综合治理体系,全县9个乡镇已实现综治中心与司法所有机整合。开展“千所万会大调解”、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专项行动,2024年全县各级人民调委会排查化解矛盾纠纷1926件,调解成功1926件,涉及金额1729万元,调解成功率100%。三是积极化解行政争议。积极办理行政复议案件,2024年收到行政复议申请20件,受理18件,办结17件,其中确认违法3件、撤销1件、维持5件、驳回复议申请5件、申请人撤回申请案件3件。加强办理行政应诉案件,全县行政应诉案件22件,结案17件,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100%,依托明溪县行政争议调解中心,深化府院联动,形成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的强大合力,2024年依托该调解中心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3件。四是创新特色法治文化品牌。着力打造侨乡“蒲公英”普法特色品牌,用好“蒲公英”法治文化促进中心队伍,吸纳意大利、匈牙利、罗马尼亚等杰出侨领,推动“蒲公英”普法进商会,解答涉外法律咨询30余条,同时联合林业局等部门开展“守护双翼”宣传活动,持续打响“蒲公英+生态观鸟”品牌。严格落实“八五”普法规划,聚焦重点群体、重要节点开展法治宣传,组织1317名在册“法律明白人”依托“民法典宣传月”等节点开展普法宣传活动222场次。充分运用新媒体技术开展精准普法,组织侨乡“蒲公英”拍摄法治宣传片《回家》《心灯》,“明溪司法”公众号发布普法宣传原创信息93条,上稿学习强国等平台75条次。五是提升公共法律服务水平。悉心对符合援助条件的困难群众“应援尽援、尽援优援”,认真落实刑事案件全覆盖工作,2024年县法律援助中心接待来访群众及接听“12348”热线共计1100余人次,提供各类法律咨询1111人次,受理法律援助案件53件,办理认罪认罚法律帮助案件169件。开展“百所联百会”“法治体检”活动,推动福建归化律师事务所与县工商联建立协作机制,2024年共为民营企业开展法治体检39次,有效提升相关企业及职工法治意识。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2024年,我县法治建设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目前全县法治建设水平离人民群众期盼还有不小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少数部门依然存在重结果轻程序的价值导向,部分行政执法单位行使自由裁量权不够规范,行政行为质量还需进一步提升,部分执法人员的业务能力和法治素养有待进一步增强,乡镇执法队伍建设水平还需进一步提升。二是法治化营商环境还需进一步优化。涉企政务服务效率与服务品质仍有提升空间,涉企政策制定过程中听取相关企业和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还不够充分,法律服务对营商环境支持效果仍需提升。三是基层依法治理水平还需进一步加强。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系统性还不够强,学习宣传贯彻的实效性仍有待提升。少数乡镇和部门履行推进法治建设职责还不够严实,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的能力还有所欠缺。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2024年,党政主要负责人按照《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全面落实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抓好“关键少数”理论武装。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等法治内容列入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全县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专题学习、党校(行政学校)重点课程学习内容,2024年开展县委常委会、县政府常务会会前学法11次,各级各部门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法治学习68次,不断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发展的能力。二是谋划部署法治建设落地见效。组织召开县委依法治县委员会会议,审议通过《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2024年工作要点》,统筹部署全面依法治县年度重点任务,县委、县政府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重大问题,专题审议年度法治建设工作报告。三是推进党政主要负责人年终述法全面覆盖。组织召开明溪县2023年度党政主要负责人专题述法评议会,通过评选优秀述法报告的方式确定现场述法对象,开展述法民主测评,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企业代表参与现场述法,以群众监督推动提质增效。本次述法评议会将县委工作部门、县政府部门、乡(镇)党委、乡(镇)政府等四类党政主要负责人全部纳入述法对象范畴,实现党政机关负责人全覆盖。

  四、下步工作安排

  (一)持续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制度,进一步压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将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行政执法业务培训必训内容,深入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转化为本县法治建设的生动实践和具体成效。

  (二)持续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壮大执法人才队伍力量,抓好行政执法人员公共法律知识、专门法律知识、新法律法规等专题培训。完善政府法律顾问管理机制,推动法律顾问从“有形全覆盖”到“有效全覆盖”。常态化开展行政执法案卷评查工作,加强对不予行政处罚、行政裁量基准等重要制度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深化乡镇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加强乡镇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

  (三)持续抓实社会治理法治化。依法有效化解矛盾纠纷,推进行政复议规范化建设,深入实施“八五”普法规划,严格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谁管理谁普法、谁服务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营造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良好氛围,努力使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在全社会蔚然成风。

  (四)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贯彻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着力深化行政审批事项管理,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放管服”改革,大力推进行政权力事项下放和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清理,促进政务公开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依法依规办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不断提高法治政府建设水平。

  中共明溪县委 明溪县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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