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2024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的报告
君管〔2025〕1 号
中共明溪县委、县人民政府:
2024年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75周年,是“十四五”规划关键之年。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及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与责任落实督察工作规定》等有关规定,按照《福建省委依法治省办关于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年度报告工作指引》文件精神,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化拓展“深学争优、敢为争先、实干争效”行动,聚力真抓实干,紧紧围绕“依法治区,依法管林,服务社区”的目标,助力“法治明溪、生态明溪、幸福明溪”建设,推动我局各项法治建设工作的开展,现报告如下。
一、工作成效
(一)主要领导扛责在肩,履职担当。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的要求,严格贯彻落实单位主要负责人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主要领导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我局成立依法治县和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党组成员、分管副局长为常务副组长,其他党组成员、副局长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指定社区发展科负责法治建设日常工作,并将法治建设纳入我局2024年工作要点,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督办,年终有总结,为推进法治保护区建设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二是局主要领导带头学法用法。结合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扩大)学习会、三会一课等,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认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在第十个国家宪法日之际作出重要指示精神、习近平总书记在《求是》杂志发表的重要文章《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 保障人民当家作主》,以及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爱国主义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网络行为规定》等,通过学习,全局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有较大提升。同时,局主要领导带领班子成员及业务骨干,以“进社区、进学校、进机关”活动为载体,进村入校开展法律知识宣讲活动11场次,覆盖社区群众及学生3500余人;同时局领导班子牵头参加社区村座谈会7场次,为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做好事共5件。三是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先后组织15人参加执法考试,8人通过综合考试,2人通过专业考试,执法队伍逐步得到加强。四是推荐法制工作骨干1人加入中国法学会,并参加明溪县法学会第二次会员代表大会。五是加强酒驾醉驾常态管理,强化日常监管,出台《关于酒驾醉驾行为管理制度》,对干部职工、护林员、哨卡值班人员开展酒驾醉驾监督检查,共开展监督检查308人次,组织签订《拒绝酒驾醉驾承诺书》46份,以坚决的“零容忍”态度,确保我局酒驾醉驾“零发生”,更好地筑牢严守党纪国法的防线。
(二)提升行业依法治理,成效显著。一是持续提升“互联网+政务服务”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规,对进入保护区从事科研等活动的单位和个人进行依法审批,优化行政审批流程,结合标准化事项清单,对入区申请材料进行优化调整,精简审批手续及材料,共接收办理入区申请审批4份,即办率100%、并做到政务公开率100%。二是提升数字化执法管理效能,依托省林长制智慧管理平台和局资源监管指挥中心数字化管理系统,以护林员巡护、卡口哨卡、无人机巡航等“人防+技防”模式,开展森林巡护7570次、毒源植物巡查1257次、制毒窝点巡查631次、无人机巡航57余次,排查路面卡口可疑情况6起。三是严格哨卡执法管理,大力推广使用“防火码”,要求哨卡人员对出入辖区的车辆及人员进行扫码登记,做到“应扫尽扫”,累计登记进出检查车辆620次、人员1817人次,并对进出人员及车辆做好检查登记和宣传教育,守好保护区第一道大门。四是全面排查辖区内“两违”问题,完成各类遥感监测涉及我区14处疑似问题图斑的核实工作,未发现破坏保护区内生态环境和自然资源的行为。五是贯彻实施“林长制”,深入研究新形势下我区保护与发展的违法犯罪规律,认真排查分析涉林矛盾纠纷,积极解决侵害林农权益,保障保护区社区群众财产安全,实现我区全年“零案件、零上访、零事故”,助力明溪法治建设。六是创新执法普法工作,由31名护林员成立了“护林员普法工作室”,这个首创做法得到省市县司法部门高度赞赏和推广,经验做法刊登于“学习强国”等平台,有效提升我局依法治理能力。
(三)健全完善行政管理,制度先行。一是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常年聘用专业法律顾问2人,咨询有关电信反诈等法律问题3场次,审核工程等合同10多份,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依法决策、依法管理等方面的作用。二是健全完善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核和备案审查工作机制,在全面梳理的基础上,修改完善了《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7项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优化我局法治化的营商环境。三是与县有关政法机构联动,联合法院在夏坊、紫云、湾内等3个管理所挂牌成立生态巡回审判点;联合法院、司法局建立修复性生态司法联动机制,将生态环境审判、服刑改造和生态环境保护行政管理紧密结合,探索多元化生态纠纷处置,推进自然保护区与司法管理的无缝衔接工作机制建设。四是构建生态环境资源保护机制,出台我区“一区一法”,构建了管理局——管理所(4个)——管理点(6个)及哨卡(16个)等三级联动管理体系,并与辖区5个乡镇15个行政村联合共建共管,聘用护林员31人、哨卡执勤人员7人,严格贯彻落实“林长制”,形成保护生态环境的有效机制。
(四)推进依法决策管理,民主法制。一是坚持集中领导,发挥党组总揽全局和协调各方作用,健全完善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事项等。二是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重大事项请示报告条例》《党内法规执行责任清单》,健全完善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严格落实《局党组议事决策制度》《党务公开制度》《“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三是完善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通过加大政务公开力度,进一步深化领导干部岗位风险预警防控,接受群众监督。严格落实领导干部不准利用职权、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建设工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有关规定。
(五)用好法制宣传阵地,拓宽渠道。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实施宣教设施修缮工程、宣教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局办公楼宣传栏更新、与建宁交界大型宣传牌更换,梓口坊和鳌坑门楼美化亮化,建设君子峰宣教室,制作不锈钢宣传牌12块、铁皮牌85块,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二是加强宣传教育,联合辖区乡镇、县林业局、应急局等部门开展主题宣传活动10场次,并在“六五环境日福建主场”活动中受邀连线宣传保护区,受众人数3300余人,引导和带动更多的社会公众主动参与到保护生态环境的行动中来。三是宣传保护成效,红外相机拍摄的影像在央视《秘境之眼》栏目播出8期,制作播出《君子峰秘境》节目20期。选送的《鹰雕竟然捕到了白鹇》入选《秘境之眼》2024年《你记忆中的美丽影像》评选活动,录制剪辑的《我为鹰雕代言》《绿水青山的守护者》等视频上线央视播出。制作《守护》《从保护到遇见》参加明溪县网络文化节短视频大赛。四是扩大新闻报道,接受新华社、省电视台、林业信息中心等媒体采访,拍摄《高质量发展中国行福建:用“智慧”呵护野生动植物的家园》在央视中文国际频道播出,新华网、东南网、闽南日报等平台刊发《福建省加快构建野生动植物智慧保护体系》,福建电视台播出《新闻启示录——野生动物保护的智慧》《福建 :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智慧”之路》《福建:“天空地一体化”赋能林业“智治”建设》,三明日报、聚焦三明刊发《用上红外相机、天眼.....三明这样保护野生动植物,跟你想象不太一样》集中报道了我局的智慧建设成果。五是深化交流合作,获评福建省院士专家工作站省级专家服务基地荣誉,与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签订就业实习实践基地协议,先后接待专家、高校师生到我区开展课题服务、教学实习10批次;《中国国家地理》杂志社、上海嘉定区人社局、梁野山、汀江源保护区等单位先后到我区考察调研,交流活动10多批次,促进生态理念共享,保护区成功经验互鉴。
二、主要措施
(一)领导重视是“基础”。局党组高度重视,局主要领导认真担负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及时在全局传达学习了习近平法治思想和法治政府建设有关文件精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制定工作计划,有序深入推进我局依法行政、依法治区、依法管林等工作。
(二)责任落实是“关键”。我局把依法治区和依法管林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把开展法治建设工作纳入局年度工作要点,进行监督检查管理;完善法治建设的决策程序、管理体系和工作制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确保我局完成本年度法治建设工作的各项目标任务。
(三)资金筹集是“保障”。我局将今年的法治建设经费纳入年度预算,保障工作正常运转,今年已按计划投入普法、执法、宣传、护林及森林防火队伍建设等资金100多万元,为打造美丽君子峰、推进保护区示范建设、助力建设绿色生态明溪做出积极贡献。
三、存在不足
回顾过去所取得的成绩,法治建设也存在不足之处。一是推动新媒体传播应用还不够,宣传模式主要以固定阵地宣传和现场活动宣传为主,运用抖音、微视频等新媒体开展宣传力度还不够,与新媒体融合有待加强。二是近年来新进干部职工多,熟悉林业及保护区有关法律法规的骨干人员偏少,执法能力和水平不足,需加强学习和培训。三是保护区社区发展与保护矛盾仍然存在,尤其是缓冲区和核心区毛竹林经营问题,还需进一步探索缓解矛盾的方法。
四、下一步安排
(一)加强法治学习。认真学习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总书记来闽来明考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等,按照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要求,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充分发挥党总揽全局作用,将党内法规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管理制度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认真履行党政主要负责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坚持领导班子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共同推进依法治县、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二)强化法制宣传。认真落实“谁主管谁普法、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加大普法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强化我局干部职工及辖区群众的法治观念,组织开展“世界湿地日”“爱鸟周”“野生动物宣传月”“生物多样性日”“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世界湿地日”“世界环境日”“ 国家安全教育日”“安全生产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森林防火宣传月”“国家宪法日暨全国法制宣传日”等主题宣传活动,大力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自然保护区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广大群众爱护野生动物、保护生态的自觉性,营造全社会参与依法治区、依法管林的良好氛围。
(三)巩固法治建设。严格行政执法,完善行政执法程序,
规范执法行为,认真落实环保部门的督察行动,突出生态环境问题整治,严肃执法、依法行政,预防各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的行为;运用智慧数字科技手段,加大对盗猎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打击力度,实现资源有效管护,使我区发案率不断下降;加强与县法院、司法局、林业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等单位的合作,依托司法联动,汇聚各方力量,依法惩治破坏生态的违法行为,织牢生态安全保护网。
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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