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2024年度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日期:2025-01-17 10:38
来源:明溪县住建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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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我局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紧紧围绕中心工作,积极推进法治政府建设,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保障人民权益提供了有力的法治保障。现将有关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将其作为住建系统普法工作的指导思想和行动指南。在学习教育方面,邀请县委党校讲师开展专题讲座,深入解读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丰富内涵与实践要求,让全体干部职工对法治理念有了更精准的把握。开展集中学习研讨活动,以股室为单位结合工作实际交流学习心得,将理论与住建领域的工程审批、工程监管、住房保障等业务相融合,深化理解。鼓励干部职工利用线上继续教育学习平台,自主学习法治课程,拓宽学习渠道,确保学习的常态化与持续性,有效提升了干部职工的法治素养与依法办事能力。在开展宣传活动方面,我局在办公场所、建筑工地、普法责任田等地张贴法治宣传海报、悬挂横幅,设置宣传展板,向广大群众与建筑从业者直观地展示习近平法治思想要点及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结合 “宪法宣传日”“安全生产月” 等重要时间节点,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社区、企业进行法治宣讲,发放宣传手册,解答群众关心的住房建设相关法律问题,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
(二)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一是靠前服务,主动与项目业主进行对接,针对申请材料内容及网上申报方式提前进行指导,并及时跟踪,对申请材料及线上申报内容存在的问题“一次性告知”业主及时整改,以便项目能够顺利通过审批尽早开工。二是提供“一站式”施工许可审批服务,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应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筑项目报建审批等事项纳入施工许可阶段联合办理,实现一站式办理。三是推行桩基先行审批模式,分阶段发放施工许可证,建设单位确定施工总承包单位后,可根据施工计划申请先行办理桩基施工许可证,优先建设桩基工程,促使项目尽早开工。四是推行“同时受理、并联核实、限时办结”的联合验收审批模式,实行规划、土地、人防、消防、档案联合验收,县有关单位加强协作相互配合,实行联动审批,缩短审批流程。
(三)提升政务服务能力。一是全面推行行政审批标准化规范化,严格按照“五级十五同”实现投资项目审批线上线下办理全省统一标准、统一平台,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审批,实现申请审批服务事项网上可办,推动工程审批服务事项“一网通办”,实现全流程网上办理,目前我局已入驻福建省网上办事大厅事项70项,“一趟不用跑”事项比例已达到100%。二是缩短审批办理时限,提高即办件占比,减少审批材料,提升审批效率,删除重复性材料及兜底材料,且充分利用电子证照系统功能主动调取前置审批部门出具的合格文件,目前已发布即办件数59项,即办程度比例占84.29%,所有事项合计办理时限由法定时限1231个工作日缩短至承诺时限83个工作日,平均缩短时限93.26%,证照、批文类材料可主动从电子证照共享系统调取,无需业主重复上传提供,减轻业主办事压力,提高办事效率及满意度。三是依托政务服务中心设立工程建设综合受理窗口,集成办理事项,业主在办理工程类相近业务无需跑动多个窗口,减轻业主压力。四是维护网上办事大厅系统,今年处理省网上办事大厅问题共113个,其中问题事项37个,检测不通过事项66个,无需绑定登记事项10个。
(四)加大重点领域执法力度。2024年我局开展建筑工程质量安全动态双随机检查30个次,累计给项目经理、施工企业记194分,给监理企业、总监记分77.6分;开展燃气常态化检查44次,排查隐患48处,已整改46处;开展物业小区检查9次,涉及安全管理类问题62个,已整改问题62个。城市管理方面,开展集中整治52次,劝导流动摊点6196处,店铺占道经营4389处,规范非机动车428辆次;处理e三明投诉和电话投诉250起;下发责令改正通知书等执法文书53份,行政处罚22起。
(五)完成权责清单梳理调整。本年度共调整125项,其中:更改设定依据57项、调整事项名称16项、新增45项、取消7项。目前我局共有权责事项933项,其中行政许可21项、行政确认6项、行政处罚735项、行政强制20项、行政征收2项、行政给付1项、行政监督检查43项、行政奖励6项、其他行政权力22项、公共服务事项25项、其他权责事项52项。
(六)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程序。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确保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和合法性。明确城乡建设、房地产业、城市管理发展等对经济社会发展有重大影响的决策事项范围,并通过政府门户网站向社会公布决策信息。加强专家论证和风险评估,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风险可控。严格落实集体讨论决定制度,防止个人独断专行,强化法律顾问和法制审核机制,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对合同文本、重要文件、重大决策、复杂信访事项处理等提供专业意见和法律论证,协助起草、审查经济合同或其他法律文书。加强法治与专项治理融合。在住建领域开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公共卫生安全、防灾减灾救灾等方面法治宣传教育,促进住房城乡建设系统在应急状态下依法行动、依法办事。
(七)主动落实政务公开。组织局干部职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着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概念和原则、主体和范围、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时效规则、特殊情形等内容。主动在政府网站公开行政执法主体、权责、依据、程序等信息,执法人员信息在局政务公开栏常年公开;通过政府网站、政务新媒体、办事大厅公示栏、服务窗口等平台向社会公开行政许可、行政执法的基本信息和结果信息,确保执法行为透明,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和监督权,一年来主动公开事项104件。
(八)推动“闽执法”平台使用。及时调整、补充平台运行设置,向平台数据支持、县专班反馈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和建议,保障平台稳定使用;推动各执法股室积极使用平台办理行政执法案件,完成综合查一次、计划录入、发布;使用平台办理行政检查案件1168件,办理行政处罚案件22件。
(九)全力推动片区联合执法工作。一是制定《明溪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实施方案》,明确我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的各项任务、时限、要求,召开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联络组会议两次,对此项工作进行动员部署,及时协调解决此项工作在推进过程中发现的问题。二是制定《明溪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相关文件汇编》,印发《2024年明溪县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综合查一次”联合执法计划实施方案(试行)》、乡镇片区联合执法工作标准化上墙材料等系列片区联合执法制度文件,指导各乡镇更好地开展日常执法工作。完成乡镇3片区执法配置,执法人员总量105人、下沉人员数量66人、乡镇执法人员数量39人,开展片区联合执法4件。
(十)开展行政执法案件评查。进一步规范我局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行政执法“三项制度”的落实。抽查了6件案件,对案件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建议,其中4件形成书面意见。
(十一)开展规范性文件审查。对制定主体是否适格、是否超越制定机关法定职权或者法律、法规的授权范围、是否符合宪法、法律、法规、规章、政策文件等实施审查,我局制定的或以政府名义制定的规范性文件全部按照《福建省行政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办法》进行备案,做到“有件必备、有备必审、有错必纠”。
(十二)推进“综合查一次”工作落实。落实“一次检查、全面体检、精准施策”,切实减少检查频次,有效减轻市场主体负担。今年来,我局联合县交通运输局、交警大队等部门开展渣土运输领域“综合查一次”活动2次,检查渣土运输企业6家次,检查车辆70余辆次,减少检查次数12次。
(十三)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民主监督和群众监督。共承办县人大代表建议22件,政协提案26件,内容主要涉及市政基础设施完善、园林绿化建设、老旧小区改造、传统村落风貌保护、城市精细化管理、垃圾分类推行等方面,实现与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见面率100%,办结率100%,满意率100%。今年来受理的信访件和三明市“12345”便民服务平台转办件基本办结,满意率为100%
二、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执法人员的法律素养和专业技能参差不齐。在处理较为复杂的违规行为时,部分执法人员可能无法准确适用法律条款,影响执法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二)执法装备和技术手段落后。在开展监督检查时,缺乏必要的移动设备,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及时高效地收集、处理和保存执法证据。
(三)使用“闽执法”平台水平还需提升。因该平台的部分功能模块操作流程繁琐,需要填写大量的表单和信息,智能化程度不高,且部分字段的填写要求不明确,执法人员需要花费较多时间和精力来完成案件录入工作,影响办案效率。
三、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内容,作为年度学习重点,确保法治思想贯穿住建各项工作,确保法治建设工作与党建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严格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法定程序,落实法律顾问制度,加强对重大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加大法治宣传教育力度,通过法律七进等活动,普及法律知识,增强干部职工的法治意识。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加强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加大对重点领域执法力度,强化行政执法监督,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四、2025年度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主要安排
(一)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领导带头学习、模范践行,认真贯彻落实领导干部应知应会党内法规和法律法规规章清单制度,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重点内容,常态化开展领导干部学法、述法、旁听庭审等活动,不断提升领导干部法治意识和法治思维能力。
(二)贯彻党领导法治建设制度。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要求,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结合业务工作实际组织落实法治建设任务,研究制定有效措施和办法,确保法治建设重大部署、重要任务、重点工作都落到实处。
(三)执行重大行政决策机制。严格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凡属重大决策、重要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由集体讨论作出决定。
(四)加强行业行政监管工作。运用“闽执法”平台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平台,推动监管工作落实。在行政检查中发现的违法线索特别是违反安全管理的各种违法行为及时进行立案查处,有效遏制和震慑违法行为发生。
(五)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扎实推进《信访工作条例》落地落实,进一步提高信访事项办理质量和效率,围绕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主动作为,强化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工作思路,及时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做到问题不累积、矛盾不升级、风险不扩散,全面提升信访工作法治化水平。
(六)加强队伍建设。通过公开招考吸引法律专业毕业生加入本局,充实执法队伍的专业力量。定期或不定期组织执法人员参加法律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提高他们的专业水平和执法能力,建立与行政执法考试相挂钩的激励机制。
(七)提升行政执法规范化水平。加强执法过程监督,确保执法活动的规范性。严格落实《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处罚程序规定》《行政执法文书示范文本》《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系统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等规定,减少执法过程中的随意性。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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