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县纪委监委:
根据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24年2月28日至3月24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对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开展了巡察。9月6日,县委第二巡察组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指出了4个方面13项31个问题。局党组针对反馈的31个问题,制定了整改措施81条,目前已全部完成整改,取得良好成效。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组织整改落实情况
(一)统一思想认识,强化组织领导。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巡察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对照县委巡察二组巡察反馈问题,逐一整改落实。全局上下深刻认识巡察整改的重大政治意义,把坚定落实县委对巡察整改的各项要求作为当前首要任务。成立以局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科室(所)负责人为成员的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巡察整改工作。局党组书记认真落实“第一责任人”责任,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担起分管领域整改责任,监督责任科室(所)各尽其责,统筹推进巡察反馈意见整改。
(二)系统部署研究,明确整改职责。
县委巡察二组反馈意见后,局党组切实承担巡察整改主体责任,9月9日召开巡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动员部署会,研究制定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制定整改措施81条,形成了详尽的巡察整改工作方案、任务清单、问题台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完成时限等,做到不回避立行立改、不敷衍改出成效。先后召开巡察问题整改工作专题会议6次,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1次,对4名人员进行提醒谈话,确保巡察整改取得实效。
(三)注重标本兼治,建立长效机制。
坚持把巡察整改与开展党纪学习教育、日常工作等紧密结合、统筹推进,发挥巡察整改对各项工作的推动作用,注重解决体制机制方面存在的问题,使整改成果常态化、制度化;巡察整改工作开展以来,共召开局务会、党组(扩大)学习会、支部委员会14次,成立政策研究和项目策划、费用报销核查、项目管理工作领导小组7个,制定下发《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和林权所有者补偿资金管理办法》《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小额工程建设项目管理》《采购管理》等工作制度5项,持续提升保护区各项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长效化水平。
二、巡察反馈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聚焦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党中央决策部署和省委、市委、县委工作要求情况
1.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存在差距。
(1)关于理论学习不够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4月9日、10月14日制定下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计划》和《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第一议题”制度》。二是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14次,学习研讨7次,党组会16次。
(2)关于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讲话精神不够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生态保护公众教育。开展第十一个“世界野生动植物日”、第四十二届“爱鸟周”暨春季森林防灭火宣传等活动10场次,发放宣传单页3600余份、出动宣传车辆22车次、摆放宣传展板180块,现场接待咨询群众1300余人。二是加大生态保护宣传报道。与县融媒体中心持续合作《君子峰秘境》栏目,2024年播出20期,累计播出92期。向央视秘境之眼栏目选送精彩影像,入选并播出8期,累计29期,我局选送的《鹰雕竟然捕到了白鹇》入选《秘境之眼》2024年《你记忆中的美丽影像》评选活动。三是推动生态教育交流实践。继续与厦门大学、北京林业大学合作开展教学实践活动,进一步拓宽生态文明宣传教育覆盖面,以交流合作推动自然保护区事业发展。四是加强生态环境保护执法。今年以来,31名护林员共出勤6825天,无人机空中巡护70次,完成影像拼接7幅,未发现毁坏区内资源的情况。与福建龙栖山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明溪县人民法院等单位签订“红与绿”司法保护协同机制,切实增强保护区资源保护司法护盾。五是积极落实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总体规划(2017-2026年)计划总投资1.01亿元,其中工程费用9049万元,因政策调整不支持的投资资金有5459万元,实际政策支持的投资资金为3590万元。截至目前,已完成基础设施(2020-2022年)建设项目投资1226.51万元,正在积极组织实施基础设施(2024-2026年)建设项目投资1289万元,实际完成投资2515.51万元,占政策支持的投资资金3590万元的占比达70.07%。六是加快项目推进进度。9月23日印发《关于成立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施工作专班》,加快基础设施(2024-2026年)建设项目推进。截至目前,车辆采购已完成采购;保护管理工程项目已招标完成,信息化基础建设项目正在加快设计方案编制。
2.深化科研合作,推动保护区科研能力提升还有不足。
(1)关于同共建院所交流不够密切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产学研合作。与福建农林大学林学院合作开展大型真菌调查研究、与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展昆虫调查、与河南师范大学合作开展白颈长尾雉及其廊道监测保护、与淮北师范开展中华穿山甲监测与保护项目,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跟班学习,提升科研项目参与度,增强干部职工专业素养,2024年我局2人获评高级工程师,8人晋升中级职称。二是推动交流学习。北京林业大学生态与自然保护学院丁长青教授到保护区开展朱鹮适宜栖息地考察调研;组织各管理所、有关科室负责人前往福建省林业科学研究院开展交流学习;邀请县融媒体中心摄影技术专家冯书鹏讲授《摄影基础》;邀请河南师范大学刘伟博士到保护区开展题为《自然保护区科研监测数据分析及成果运用》专题讲座,不断提升专业技术人才科研综合能力水平。
(2)关于项目合作深度有待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鳞翅目昆虫调查项目基本完成。与省林科院何学友团队合作开展的鳞翅目昆虫调查项目基本完成,首次发现一级保护野生动物金斑喙凤蝶,监测发现蝶类225种、蛾类432种,发现福建省蛾类新纪录种108种,君子峰保护区蝶类新纪录亚科1个、新纪录种55种,出版《君子峰昆虫Ⅰ鳞翅目:蝶类》和《君子峰昆虫Ⅱ鳞翅目:蛾类》2本图书,目前图书已由福建科学技术出版社印刷出版。二是中华穿山甲科研项目取得新成果。淮北师范大学团队在实施中华穿山甲科研项目取得新成果,调查确认有至少5—10只的中华穿山甲种群连续5年在保护区稳定居住,对中华穿山甲与鸟类、蚂蚁等生物族群的关联研究成果《中华穿山甲洞穴外土堆能够吸引鸟类》在国家级学术刊物《生命世界》2024年第6期发表。三是与福建农林大学合作进一步深化。陈世品团队通过对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小叶红豆的研究,进一步揭示了该物种生态特性、生存现状和发展趋势,为制定小叶红豆种群保护措施提供理论依据;与邱君志团队合作开展大型真菌多样性调查于9月正式启动,目前已调查到大型真菌130余种。
3.践行“两山”理念,助力县域经济发展还有差距。
(1)关于促进乡村振兴思考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拓宽“两山转化途径”。积极向上争取能力建设项目资金,实施核心区和缓冲区毛竹林生态修复性补助项目348万元;及时兑现发放2024年生态补偿金及林权所有者补偿金331.5699万元;积极争取县财政“一事一议”项目奖补资金10万元,实施君子峰保护区苎畲至水口电站巡护道路路肩修复工程项目。二是加大资金扶持力度。2024年共对辖区补助资金21.2万元,其中村庄环境整治补助12万元,森林防火通道养护9.2万元。
(2)关于抓重大项目促高质量发展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积极谋划策划项目。于9月26日印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调整落实政策研究和项目策划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围绕上级政策和资金导向,加强项目策划储备。今年以来,共策划储备保护设备购置与维护、生态保护宣教设施更新维护等项目12个总投资634万元,其中50万元以上项目8个。二是积极向上争取资金。今年以来,共争取上级资金1266.18万元,同比增长78.67%;引进并培育批发业企业福建三明禾梦圆种业有限公司,并于11月21日完成入规。
(3)关于服务观鸟产业主动性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举办“佳能行摄生态中国、用影像守护自然-走进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活动。6月11-13日邀请佳能(中国)、蓝色光标、爱鸟国际、福建农林大学等企业代表、网络大V、高校师生共同走进保护区,以座谈会、观鸟、生态摄影技术传授、拍摄宣传片等方式,分享明溪生态保护成果,推动生态观鸟产业发展。拍摄制作的《佳能行摄生态中国--走进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宣传片9月13日上线播出。二是举办“观鸟胜地、自在明溪”艺术作品展。联合县委宣传部、县文学艺术界联合会、林业局举办“观鸟胜地、自在明溪”艺术作品展于10月1日-30日在明溪客家书画馆展出。三是争取资金支持,推动生态观鸟产业发展。坚持以“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发展理念为引领,获批基础设施建设项目(2024-2026年)资金220万元,在王桥生态观鸟点建设自然教育馆;争取能力建设资金实施白颈长尾雉及其廊道监测保护项目,提升珍稀野生动物保护成效,推动生态观鸟产业发展。
4.廉政风险防范意识有待进一步提升。
(1)关于交流轮岗机制执行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开展交流轮岗。结合县委对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调整,2024年5月对局班子成员分工进行了重新调整。同时制定《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专业技术人员“传帮带”活动实施方案》,通过传帮带等方式,积极推进岗位交流。自2023年8月以来,已有3名干部进行岗位调整。二是开展岗位分析研判。根据《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对我局干部职工任职岗位年限认真开展自查,目前未发现同一岗位工作超过10年的干部。
(2)关于廉政风险排查不够精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健全完善单位内控制度,于9月26日印发《关于调整局内部控制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明确单位主要负责人、各分管领导内控制度建设工作中的责任。二是加强警示教育,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强化对重点岗位、重点人员开展廉政提醒谈话5人次。三是开展督查检查,针对岗位调整人员,及时查找填写个人廉政风险点自查表1份,与项目负责科室(所)签订《廉洁自律温馨提醒卡》3份。
(3)关于中介服务库制度还不健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专项学习。于10月8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实施条例》等招投标相关法律法规。二是完善工作制度。及时废止“中介服务机构名单库+随机摸球抽选”机制,于10月14日印发《关于印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明确项目实施流程及管理措施。三是强化制度执行。巡察整改以来,对开展合作的9家中介服务机构的法人、资质证书、经营范围等进行审查,未发现资格不符情况。
5.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落实还有欠缺。
(1)关于领导责任履行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领导责任。于5月6日印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局领导班子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二是抓好具体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意识形态专题研究意识形态工作1次,专题学习研讨会1次,党内通报意识形态领域形势1次,专题研究布置网信工作会议1次。
(2)关于意识形态“八个纳入”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通过加强意识形态专题理论学习,提高领导干部认真履行“一岗双责”,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局党组和局党支部关于意识形态会议4次。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整改以来,对民主生活会检视剖析、述责述廉材料开展自查15份,未发现巡察反馈出现的类似问题。
(3)关于意识形态阵地管理还有弱项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宣传阵地建设管理。实施宣教设施修缮工程、宣教能力提升项目,完成局办公楼楼梯、走廊、过道、会议室等宣传栏更新、与建宁交界大型宣传牌更换,梓口坊和鳌坑门楼美化亮化,制作不锈钢宣传牌12块、铁皮牌85块,宣传阵地建设不断提升。二是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已指定专人负责,严格信息发布审批管理,填写《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信息发布审批表》26份,对发布的美篇14条、宣传标语47条全部实行先审后发。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情况
1.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依然存在。
(1)关于局党组对单位发文审核把关不严、述责述廉报告雷同、学习心得体会未结合工作实际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教育。于10月25日组织学习《党政机关公文处理工作条例》等公文处理相关制度,规范工作流程,提升公文处理水平。二是强化日常管理。认真开展公文管理制度落实情况自查,今年以来共对16份局党组发文、22份局发文开展自查,未发现有类似问题。三是开展自查自纠。对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责述廉、述职报告、学习心得体会等材料进行审核把关,未发现类似问题。
2.财务制度执行不严。
(1)关于费用报销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监管机制。于9月26日印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调整落实费用报销核查工作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强化内部监管。二是强化纪律意识。于9月23日组织学习《明溪县县直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明溪县县直机关培训费管理办法》等文件,严肃财经纪律。三是落实问题整改。于9月13日完成追缴与本局业务无关的报销单费用6141元。
(2)关于用现金支付大额劳务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于3月28日印发《关于印发<财务管理制度><工会制度>的通知》,不断健全完善财务管理制度。二是开展自查。充分发挥局核查小组作用,对今年的账目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有类似的问题。三是落实整改。于10月10日由局党组书记、局长对财务人员开展集体谈话,并对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1人次。
(3)关于专项资金核算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分别于7月29日、10月8日组织学习《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林业生态补偿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明溪县森林生态效益补偿资金和天然林停伐管护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等文件,明确资金使用要求。二是开展自查自纠。经自查,我局从2020年以来对专项资金进行了专户核算,再未出现类似的问题。
3.工程项目管理还有漏洞。
(1)关于材料审核把关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分别于9月26日、10月14日印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关于调整落实合同审查领导小组成员的通知》《关于印发<项目合同管理制度><工程建设项目管理制度>等制度的通知》,不断完善项目管理制度。二是强化落实。严格按照相关项目管理制度,对工程项目的设计、预算、预审、招标文件等关键环节、重点内容,逐项审核把关,整理归档;并于9月12日对2022年湾内管理所宣教门楼建设工程项目预算审核确认表建设单位及施工单位负责人签章的问题进行补充完善。
(2)关于工程建设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认识。于10月8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工程类法律法规。二是落实整改。于10月22日完成枫溪管理所消防通道封堵问题的恢复;于10月9日对枫溪管理所业务用房组织开展可靠性鉴定及抗震鉴定评估,并出具《鉴定报告》。三是强化监管。指定局科技宣教科和枫溪管理所加强对枫溪管理所大型宣传牌的监管,特别是在雷暴大风极端天气时严密监控,及时开展安全隐患排查,确保使用安全。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3)关于项目实施监管有欠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业务水平。于9月27日组织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等法规制度,提高业务能力,准确把握政策。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巡察整改以来,共审核2024年项目供应商18家次,未发现投标供应商资质、利害关系等情况;并于3月21日追缴枫溪管理所附属工程建设项目工期超期12天的逾期违约金1.2万元。
1.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够充分。
(1)关于落实《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不够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加强学习。于10月1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党组工作条例》,规范党组工作,熟练掌握具体规定要求。二是健全制度。根据新形势、新要求及时对党内制度进行更新,于4月9日、10月14日下发《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组“第一议题”制度》。
(2)关于“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严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完善制度。于10月14日印发《中共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对我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进行细化完善。二是强化落实。今年以来,共召开局党组关于“三重一大”会议13次,并对今年以来召开的27次局务会开展自查,未发现有巡察反馈类似的问题;于9月23日在局党组会上通报关于2023年1月安排国家级自然保护区补助资金530万元使用事宜。
(3)关于党建工作统筹谋划还有待进一步加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于4月28日召开党建工作部署会,印发局党组《2024年党建工作要点》。二是开展自查自纠。对今年党建工作开展自查自纠,并对巡察反馈的2020年、2023年年度党建工作进行总结。
(4)关于党建指导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明确工作职责。根据党建责任清单,强化局党组书记和党支部书记切实履行抓党建工作第一责任人的职责,落实党建工作主责主业。二是加强业务培训。于9月9日组织支部委员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提升党务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能力。三是开展整改落实。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安排专人负责,做好会前准备工作,会后材料、笔记整理归档,规范会议记录。
2.党内政治生活不严肃。
(1)关于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高思想认识。于9月9日再次组织学习了《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等党内法规制度,明确规范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的重要性。二是严肃党内政治生活。严格按照民主生活会、组织生活会有关要求,会前制定会议方案、组织学习、征求意见建议、开展谈心谈话、撰写对照检查材料,会上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会后落实整改,做到不符合要求不通过,不符合标准不开会。三是开展整改落实。于9月2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并对巡察发现个别党员问题清单部分雷同的相关责任人开展谈话提醒3人次。
3.基层组织建设还有薄弱。
(1)关于党支部未按期换届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党建业务水平。支委会于9月9日再次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二是开展自查自纠。针对巡察反馈支部未按时换届的问题,局党支部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及时跟踪党支部换届时间,确保按时到期换届工作。
(2)关于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业务学习。于9月9日召开支委会,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及三明市发展党员工作等相关文件,提升党务干部业务工作水平。二是开展自查自纠。支部明确支部组织委员负责发展党员具体工作,支部书记负责审核把关,对今年以来1名转正党员及1名入党积极分子档案资料开展自查自纠,未发现有类似问题。
4.干部队伍管理还有偏差。
(1)关于股级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于10月25日组织人事干部学习《明溪县关于进一步规范股级干部任免管理的意见》,提高政工干部思想认识。二是严格落实股级干部任免程序。认真学习研究《意见》规定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前公示等程序,梳理规范局股级干部任免程序。
(2)关于干部监督管理还有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理论学习。结合党纪学习教育,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研讨4次,撰写学习心得18篇,邀请派驻纪检监察组副组长开展《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专题宣讲,邀请局法律顾问开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专题学习。二是强化日常监管。于4月12日组织学习《关于重申加强干部“八小时之外”管理监督工作纪律的通知》,共收到干部“八小时之外”有关情况报备15人;同时,对干部职工、护林员、哨卡值班人员开展酒驾醉驾监督检查308人次。三是强化警示教育。组织全体党员观看《重阳》《微信疑云》《重任在肩》等警示教育片,时刻保持警钟长鸣;通过深入剖析身边典型案例、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提升警示教育“震慑力”,今年来共开展警示教育8次。
(四)聚焦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情况
1.巡察整改“后半篇文章”不够扎实。
(1)关于整改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提升思想认识。分别于2月26日、9月14日组织学习《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巡视工作的重要论述,提高领导干部和全体干部职工对巡察整改及成果运用重要性的认识。二是抓好整改落实。于9月9日召开巡察整改专题工作部署会,研究制定整改方案,明确整改时限、责任科室、责任人,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同时按照时间节点及时推进整改,每两周召开一次整改推进会,下发《巡察工作提示》;于9月29日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深刻查摆问题、剖析成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深刻汲取巡察反馈问题中的经验教训。
(2)关于部分问题整改不够彻底的问题。
整改情况:已完成。一是强化思想认识。于9月9日组织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等党内法规文件。二是强化责任意识。针对上轮巡察反馈未落实问题,结合本轮反馈的“新问题”,严格落实组织生活会会前、会中、会后有关要求,切实增强组织生活会的政治性和严肃性,认真查摆问题,深刻剖析存在问题的原因,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真正做到“红脸出汗”。
三、继续巩固和深化巡察整改工作成果
下一步,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将按照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决策部署和有关要求,坚决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切实扛起巡察整改政治责任,坚持目标不变、标准不降、力度不减,以抓铁有痕、踏石留印的决心和毅力,扎实做好巡察整改的“后半篇”文章。
(一)坚持理论武装,在强化政治引领上下功夫。把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作为理论武装的首要任务,学深悟透、知行合一,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严格落实“第一议题”制度,狠抓党员干部理论武装,认真落实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制度,深刻领会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重要论述的丰富内涵和思想精髓,不断提高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强烈的使命担当和扎实的工作成效,推动保护区工作取得新突破。
(二)坚持以上率下,在扛起管党治党责任上下功夫。持续抓好干部队伍建设,深入开展传帮带、青年微讲堂等活动,选树表彰担当作为、攻坚克难的好干部。持续深化党风廉政建设,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持之以恒纠“四风”、树新风,深入整治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顽瘴痼疾,抓早、抓小,及时防范化解廉政风险。
(三)坚持问题导向,在整改走深走实上下功夫。在逐条逐项抓细抓好县委巡察反馈意见整改落实的基础上,对已基本完成的整改任务,做好跟踪评估,适时开展“回头看”,不断巩固整改成果,杜绝再次发生。始终着眼用制度管人管事,把解决具体问题与推进制度建设紧密结合,有针对性地制定完善相关制度,形成一套完善有效的制度机制。
(四)坚持以改促进,在巡察整改成果运用上下功夫。把巡察整改作为改进和推动工作的重要契机,统筹抓好当前各项重点工作,促使各项工作更规范,内部管理更严格,严格对照巡察意见,紧盯整改重点,继续抓好整改工作,着力在推动建章立制、构建长效机制和党的建设、全面从严治党上下功夫,以“严”的精神、“实”的作风和久久为功、驰而不息的韧劲,不断深化整改成效,巩固巡察成果,努力以巡察整改的新成效推进保护区事业高质量发展。
中共福建君子峰国家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党组
2024年12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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