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2024年水生生物增殖放流公示

日期:2024-12-02 18:10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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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海洋渔业局关于下达2024年中央农业生态资源保护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18号)、《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3年渔业发展补助(其他一般性转移支付)第四批项目补助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4〕7号)下达增殖放流25万元,要求增殖放流草鱼、倒刺鲃和团头鲂共35万尾。按照相关规定,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于2024年11月19日通过邀标方式进行招标采购,采购项目编号:FJTL2024-MX015,委托价250000元。中标单位:三明市梅列区宏大水产养殖农民专业合作社,育苗技术人员:潘少平。合同共签定增殖放流草鱼113572尾(全长12cm以上)、倒刺鲃57895尾(全长4cm以上)、团头鲂243270尾(全长6cm以上),合计414737尾。本次增殖放流苗种生产所用亲本为本地原种。

  现拟于2024年12月4日在夏阳乡夏阳溪流域(夏阳乡政府门口)15万尾、胡坊镇胡贡溪流域(胡坊中学拦河坝台阶处)10万尾、城关乡渔塘溪流域(原南山农业园区景观廊连接桥处)16.4737万尾开展增殖放流。自增殖放流之日起,60天内严禁任何人在上述河段进行捕捞作业,如有违反,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渔业法》相关规定处罚,特此公示。

  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mxxsjz@126.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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