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枫溪乡、夏坊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资金公示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4〕70号)文件,下达明溪县2024年省级高标准农田补助资金570万元(其中枫溪乡270万元、夏坊乡300万元),2024年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亩均财政补助标准调整为3000元,增加600元/亩投资标准作为二期在原项目区实施。枫溪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招标下浮等结余资金110万元;夏坊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预算审核、招标下浮等结余资金130万元,继续用于枫溪乡和夏坊乡高标准农田建设投入,同二期项目一起组织实施,现公示如下:
1.枫溪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面积4500亩,建设地点枫溪乡官坊村、大雅村、枫溪村、邓家村、熊地村和华山村,项目总投资380万元。
2.夏坊乡2024年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二期),建设面积5000亩,建设地点夏坊乡龙坑村、高洋村和新建村,项目总投资430万元。
由枫溪乡、夏坊乡人民政府作为业主单位组织实施。
现将以上资金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11月12日—11月1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12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