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变更明溪县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的公示

日期:2024-07-26 09:55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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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3年中央农业产业发展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3〕36号)和《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委振兴组〔2023〕3号)文件精神,为确保明溪县2023年福建“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建设项目顺利推进,经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结合省农业农村厅相关处室现场指导意见,对无法实施的项目进行调整变更。现将2023年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调整变更情况(详见附件)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7月26日至2024年8月2日。公示期间如对项目调整方案有异议,请于8月2日前工作时间向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乡村产业发展股反映,联系电话:0598-8753953。

 

附件:明溪县2023年“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项目调整变更情况表

 

 

明溪县“福九味”中药材产业集群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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