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3年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情况的公示
根据《三明市农业局 三明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工作的通知》(明农〔2016〕197号)文件规定。经审核,现将2023年明溪县屠宰环节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财政补助资金分配情况予以公示(详见附件)。公示期为2024年6月26日--7月2日(7天),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联系电话:0598-2813732,电子邮箱:mxny3732@163.com。
附件:2023年明溪县屠宰环节病害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汇总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6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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