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 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公告

日期:2024-04-15 15:28 来源:明溪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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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县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民政局(老区办)反映。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5日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8-2819059

  邮    箱:mxlqb@163.com

  附件: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

  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明溪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专项资金明细表

序号

项目主管单位

项目实施地点

项目名称

项目建设内容

总投资

资金来源

市、县级政府投入

自筹

省级补助

1

明溪县夏人民政府

旦上红军医院旧址修缮项目

1.红军医院旧址部分破损结构修缮;

2.老旧电路及消防、安防设施改造:整座房屋电路按标准化改造及消防、安防设施安装;

3.红军医院旧址室内陈展:总面积约640平方米的展厅设计;进行灯光、革命历史内容展陈等为一体的展示厅建设;

22

0

2

20

 

合计

     

22

0

2

20

  (单位: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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