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 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公告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民政局《关于下达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的通知》(明财(社)指〔2024〕40号)文件精神,现将下达我县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专项资金20万元,予以公告(详见附件)。
公告期间如有异议、意见、建议,请及时以书面或口头形式向县民政局(老区办)反映。
公告时间:2024年4月15日—4月25日
联 系 人:陈建华
联系电话:0598-2819059
邮 箱:mxlqb@163.com
附件: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
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专项资金明细表
明溪县民政局
2024年4月15日
附件
2024年三明市革命老区发展(未列入革命文物红色文化遗存保护利用)
专项资金明细表
序号 |
项目主管单位 |
项目实施地点 |
项目名称 |
项目建设内容 |
总投资 |
资金来源 |
||
市、县级政府投入 |
自筹 |
省级补助 |
||||||
1 |
明溪县夏阳乡人民政府 |
夏阳乡旦上村 |
旦上红军医院旧址修缮项目 |
1.红军医院旧址部分破损结构修缮; 2.老旧电路及消防、安防设施改造:整座房屋电路按标准化改造及消防、安防设施安装; 3.红军医院旧址室内陈展:总面积约640平方米的展厅设计;进行灯光、革命历史内容展陈等为一体的展示厅建设; |
22 |
0 |
2 |
20 |
合计 |
22 |
0 |
2 |
20 |
(单位:万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