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明溪县烟草专卖局关于举行《<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补充规定》听证会的公告
为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我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布局规划的合理性、科学性,根据《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工业和信息化部令第37号)第十五条、《烟草专卖许可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国烟法〔2020〕205号)第十五条等相关规定,我局决定于2023年9月下旬在福建省明溪县烟草专卖局一楼会议室(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879号)公开举行《<明溪县烟草制品零售点合理布局管理规定>补充规定》听证会。
欢迎符合听证要求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参加听证会。申请参加听证会的,请于2023年9月21日前向我局提出书面申请。
参加听证会须知:
(1)与听证事项有关的年满18周岁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均可申请参加听证会,也可推选代表参加听证会;
(2)公民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参加听证的,需提交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授权委托书(或推选代表参加听证的文件)、代理人(或推选代表)身份证复印件(原件备查)。
特此公告。
联系人:许女士 联系电话:18950909976
地址:福建省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879号
福建省明溪县烟草专卖局
2023年9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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