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4年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申报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4-03-15 14:50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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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农技站、农业生产经营主体

根据《福建省种子总站关于印发《2024 年福建省农作物

高产、优质、绿色新品种展示示范推广实施方案》的通知》(闽种站〔2024〕6 号)的精神,我县拟建立优质稻核心高产示范片8片以上,面积2200亩以上,新品种展示60个次以上。为了做好2024年明溪县省级核心展示示范片的落实工作,请各乡镇组织有种植意愿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企业、种植大户等农业生产经营主体按以下要求申报2024年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推广项目。

一、申报要求

(一)优质稻示范片

1、示范品种米质达部颁二级以上以及在省优质稻品种评选中获奖的、且近年在我县示范推广中表现抗性好、适应性广、米质优的优质稻品种3-5个。

2、优质稻相对集中连片种植150-300亩,每亩增收80元以上。

3、经营主体应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当地农户中起一定的示范带头作用

(二)新品种展示

1、全县共要开展水稻新品种展示60个以上,选择交通便利、田块肥力水平相对一致,排灌方便的阳面田,承担水稻新品种展示的主体必须种植水稻新品种20以上,每个品种至少种植1亩以上

2、具备一定的水稻专业技术知识或有聘请专业技术人员的主体。满足水稻品种展示所需的观察记载、测产验收及品种特性综合评价等要求

(三)补助方式采取 “先建后补”方式。项目资金补助范围和标准以方案为主,项目验收合格后,再拨付资金。

二、申报时间

从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4年3月31日止。

三、申报材料                           

1、申报表3

2、项目资金申报承诺书3份

3、营业执照复印件1

4、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1份

四、申报流程

1、各乡镇农技站负责辖区内的组织申报工作,原则上每乡镇上报一片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

2、经营主体填报项目建设申请表项目所在村、乡(镇)逐级推荐,各乡镇负责筛选主体并上报农业农村局;

3、各示范片经项目领导小组审定后于政府门户网站公示。

联系人:吴冬梅     联系电话:0598-8753887

 

附件:1.明溪县2024年优质稻品种展示示范片申请表

2.项目资金承诺书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4年3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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