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林业局2023年全面依法治县及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日期:2024-01-25 16:20 来源:明溪县林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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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中共明溪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转发<福建省法治政府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明委法办〔2022〕8号)文件要求,我局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和“青山绿水是无价之宝”的发展理念,按照全面依法治县和法治政府建设要求,坚决担负起生态文明建设和保护的政治责任。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主要举措和成效

  (一)提高站位,持续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以党政主要负责人为组长的八五普法领导小组,强化对法治建设的领导。通过召开局党组会议定期听取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明溪县争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县工作责任分解方案》,逐个对照落实,及时研究解决法治政府建设有关重大问题,部署法治建设重点工作,全面履行党政主要责任人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制定并下达了《关于印发明溪县林业系统法治宣传教育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的通知》,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纳入学习计划,采取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法治专题培训、个人自学等方式,学原著、悟原理,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做到学深悟透,推动习近平法治思想入脑入心;结合法治建设一规划两纲要,认真梳理四项法治建设方案亮点进行学习,并运用法治思维结合当前“四下基层”活动指导工作实践。

  三是持续开展林业法律法规宣传。全面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制定年度法治宣传教育工作要点、普法责任清单和实施方案组织实施。以“乡村、社区、学校、林木企业、林区周边、自然保护区”为重点区域,利用宪法宣传周、法治宣传教育月、野生动物保护宣传月、重点森林防火期、“爱鸟周”、“湿地日”、“禁毒日”、“512”防灾减灾日、“615”非法集资宣传日、“森林日”“生态日”等主题和林业工作实际,充分利用融媒体,以及通过宣传栏电子屏标语横幅展板传单等方式持续开展林业普法宣传活动,不断增强群众对林业法律法规的了解程度,营造全社会共同保护森林资源的良好氛围。

  (二)强化保障,提升执法和服务能力。

  一是强化林业执法联动保障。制定明溪县林长办公室 明溪县公安局《关于深化“一林一警”协作机制的通知》,在推进森林公安林业执法队伍“五个联合”的基础上,加强刑行衔接,厘清公安、林业部门办理涉林案件工作流程;推行基层林业执法“一带三”模式,明确派驻中队“警长”人选,做到制度保障、措施保障、人员保障三到位。

  二是强化优质服务保障。争取市级林地定额20公顷支持保障重大项目用林用地,审核项目征占用林地项目124个,涉及林地面积149.3公顷,收缴植被恢复费1360.4万元;行政服务中心林业窗口全年受理各类办件1860件,线上线下事项评价无差评,获评第一季度、第二季度“红旗窗口”;深入开展林业科技服务工作,8个科技特派小组共为林农、林企解决难题54项,1人获评2022年度三明市优秀科技特派员;完成枫溪林业站、城关林业站林业服务能力建设项目,林业站标准化建设覆盖率62.5%,进一步提升基层服务能力。

  三是强化信息化建设保障。建设“智慧林业”,加大信息化建设力度,实施三明市森林火灾高风险区综合治理项目,建设高空监控系统7处,安装智能防火语音杆36套,购入无人机13台、对讲机110台,全县实现智能化设备全覆盖,构建林长智慧管理、森林防火监测、鸟类监测、护林员巡护系统等林业信息化管理智慧平台,实现森林资源“天空地”一体化管护格局。

  (三)多措并举,全面推进依法治林

  一是推动林长制有效运行。下发2023年林长制工作要点和考核细则,签发1号林长令;召开县级林长会议1次,林长专题会议3次,研究林长制和林业改革工作,部署松材线虫病防控工作;林长带头巡林护林,组织县乡两级林长巡林146次,协调解决松材线虫病防控等重难点问题70个;推动乡镇林长办与林业站一体化建设,建立县级林长制指挥中心1个、乡镇(场)林长制指挥分中心11个;深化护林员“四化”管理,举办培训班3期,组织参加全市生态护林员技能竞赛,2023年巡护里程30.01万公里。

  二是强化森林资源监管。实行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严控森林资源消耗,森林覆盖率、森林蓄积量等指标均保持较高水平。全年审批林木采伐办证1042件、蓄积量25.85万m³;落实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制度,发放生态效益补偿金、天然林停伐补助资金2558.62万元,全县森林覆盖率82.12%,森林蓄积量1998.1万立方米。开展森林督查“质量提升年行动”,常态化推进森林督查工作,协同相关股站较好地完成了2023年1至4期森林督查303个下发图斑,501个细分图斑自查核实上报工作。在此基础上,保质保量完成森林督查2022年第一期6个,第二期2个,2023年第一期4个,第二期2个违法图班查处整改工作。完成2022年全部森林督查违法图斑整改及2023年303个图斑自查工作,森林督查工作获三明市林长办通报表扬,

  三是推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实施闽西北山地丘陵生物多样性保护项目,编制《明溪县火山口省级地质公园总规》,建设福建明溪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和王桥生态观鸟景区旅游基础设施项目,推进鸣溪湿地公园建设,开展穿山甲、蓝喉蜂虎、斑头大翠鸟和林雕等珍稀野生动物调查监测等一批生态保护项目,巩固提升生态底蕴。

  四是筑牢防灾减灾体系。扎实推进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完成森林生态系统外来入侵物种普查28.8万亩,实施林业有害生物监测累计面积341.2万亩,落实生物防治3.02万亩;开展松材线虫病防控“今冬明春”攻坚行动,县林业局成立了工作专班(明林〔2023〕15 号),抽调35名专技人员成立综合协调、技术服务、除治监管3个小组,制定了服务预防性采伐四条措施,县级财政统筹防控资金,全力保障攻坚行动,截至目前完成秋季普查70.8万亩、预防性采伐12200亩。深化森林防火“双网双线”机制,开展宣传教育活动45场次,发放宣传品1.9万份,悬挂标语横幅700余条,短信警示4万条次,开展防火督查19次,规划调度防火巡护4200人次,排查整改火灾隐患45个,森林防火形势保持稳定;常态化开展林业领域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安全生产检查357次,发现整改各类隐患348处,未发生重大林业安全生产事故。

  五是依法保护野生动植物。结合“生态日”“爱鸟周”等重要活动,开展“万物和谐 有灵且美”等爱鸟、护鸟主题宣传科普活动30场,受教育人数1.38万;实施鸟类本底调查、鸟类环志与迁徙研究等项目,新增发现珍稀物种仙八色鸫、绿翅金鸠、鹗,境内野生鸟类种类记录达337种;常态化开展鸟类疫病监控检测,在盖洋、夏阳候鸟聚集点采集90份野鸟粪便做禽流感病原学检测,检测结果均为阴性;推行“禁捕令”“护鸟令”,联动司法部门开展清风行动、网盾行动,查办非法狩猎案件14起,查处野生动物6只,没收非法猎具36件。

  六是持续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根据双随机抽查工作细则,我局科学制定2023年度“双随机、一公开”工作计划,采取“四不两直”方式组织实施,共出动检查人员6组62人次,检查对象20个,并对检查结果进行公示,做到监管不缺位,执法不扰民。

  七是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为。开展毁林整治专项行动,共梳理毁林整治专项行动案件线索13条,办理破坏林地案件13起,涉及面积4.1357公顷。与县公安局建立协作机制,依法依规查处涉林违法犯罪行为,做到发现一起、处置一起。今年以来,我局共办理涉林案件30起,其中移送公安机关7起,办结林业行政违法案件23起,共处罚24人次,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45.92万元。

  八是继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及时公开政务信息。在推进我局依申请政务服务事项100%进驻县市民政务服务中心的基础上,全面实施“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统一窗口出件”的服务模式,推广电子证照共享复用,以优化行政审批流程和提高办件质量。大力推行政务公开,依法及时准确向社会公开权责清单、行政审批、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各类林业信息。严格按照“诚信三明”建设要求,按时保质将行政执法数据推送到信用中国及互联网+监管平台,今年以来共推送双公示信息1616条(其中行政处罚23条、行政许可1593条)。

  九是持续做好权力运行监督。建立投诉举报登记制度,设立了公开举报电话(局办公室:2813582),与12345平台实行联动,方便群众投诉举报、反映问题,今年以来共办结诉求件27件。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切实改进工作。聘请律师对林业案件办理全过程进行跟踪指导,对卷宗进行法制审查并出具法律意见书,重点审查把关程序的正当性、证据的准确性、处罚的合法性、裁量的合理性。主动接受司法监督,坚持依法依规、公正文明执法,根据司法局案卷评查和检察院卷宗复核结果认真做好整改工作。今年以来所办理的23起林业行政案件未被提起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

  二、存在不足和原因

  2023年,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一定的成效,但也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行刑衔接有待加强,如盗滥伐毁林等刑事案件由林业部门先行调查再根据程序移送,无法第一时间固定证据;二是随着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的深化,林业专业执法队伍进一步弱化,客观上降低了打击力度。建议上级部门尽快明确重点林区公安机关查处林业案件的相关程序、规定。三是学法、普法与用法相结合的过程中,方式方法创新不够,特别是在制度创新、普法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创新上仍有局限性,出彩点不多,与上级的要求相比,还存在一定的差距。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认真履行法治政府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分管领导为具体责任人,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根据工作分工,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我局年度工作计划,与林业各项工作同部署、共推进。一是主要负责人带头学法守法用法,自觉加强党的二十大报告、《习近平关于全面依法治国论述摘编》、《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等法治理论知识的学习。二是落实领导班子定期学法制度,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依法行政,用法治思维推动林业各项工作落实。定期召开党组扩大会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及中央、省、市、县有关会议精神,听取班子成员及各股站工作汇报,及时解决推进法治建设中的各类问题。在带头崇法遵法学法用法的同时,做到对法治建设重要工作亲自布置,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任务亲自督办,有效推动了我局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开展落实。2023年,我局林业法治工作在全县“八五”普法工作推进会上作典型经验发言。

  四、下一年主要安排

  (一)落实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结合林业具体业务工作实际,持续抓好领导干部法治教育培训,不断增强全体干部职工法治意识,坚持以全面依法治国新理念新思想武装头脑,压实法治责任,全方位形成依法治林、依法护林的浓厚氛围。

  (二)加强林业执法队伍建设。紧跟新形势下林业行政执法工作要求,采取“线上集中学”和“线下自学”相结合方式,及时储备林业法律法规知识,培养年轻法治工作人员和执法人员,不断提升法律素养和执法能力水平,为建设法治政府,推进法治建设提供坚强的组织保障。

  (三)加强森林资源管护。开展“清风行动”、“绿剑行动”,严厉打击各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行动,常态化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做好行政许可事中事后监管,确保森林生态安全。

  (四) 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继续做好行政权力清理承接、下放、简化办事程序工作,最大限度做到“让信息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保障经济建设用林用地需求。

   

                                      明溪县林业局

                                2023年12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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