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推荐工作的公告

日期:2022-05-20 15:45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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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农民专业合作社示范社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295号)《福建省农业农村厅 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林业局 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开展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评定工作的通知》(闽农经函〔2022〕352号)精神,为大力培育发展家庭农场,拟在全县范围内开展省级家庭农场示范场推荐工作,请全县有意愿且符合相关申报条件的经营主体按以下要求申报2022年度省级示范家庭农场。

  一、申报对象

  我县历年来被评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

  二、材料要求

  (1)福建省省级示范家庭农场申请表;

  (2)营业执照复印件;

  (3)评选为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文件;

  (4)家庭农场主及其家庭成员身份证、户口本复印件;

  (5)土地承包经营权证、林权证、养殖水域滩涂使用权证等不动产权证书复印件,或土地流转合同等协议复印件;

  (6)生产操作规程或标准、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和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制度,投入品购买使用、农事活动、产品销售等记录复印件;

  (7)生产食用农产品的,提供近一年由福建省农产品(水产品)质量安全追溯管理信息系统生成的电子生产档案、赋码出证记录(系统截图);

  (8)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经营有关会计核算或财务收支记录复印件。

  三、申报时间及其他要求

  材料收集截止日2022年6月25日,申报材料统一交至所在乡(镇)农技站。

  联系电话0598-8753950,联系人:小官。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5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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