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拟发放2021年1月“见证补贴”补贴人员公示

日期:2021-01-19 16:47 来源:明溪县人社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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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闽财社〔2019〕11号)《福建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关于使用福建省职业培训“见证补贴”管理信息系统有关问题的通知》(闽人社办〔2015〕194号)文件精神,经“见证补贴”信息管理系统比对通过,现将符合享受见证补贴的77人进行公示。

  公示时间:2021年1月19日-2021年1月25日

  公示电话:0598-2813553


  附件:明溪县2021年1月拟发放“见证补贴”补贴人员名单



明溪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1年1月1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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