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客运企业:
根据福建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出租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闽财建〔2016〕61号)文件要求,为做好2019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申报工作,现将我县申报2019年度出租汽车成品油价格补助资金的车辆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场所为明溪县政府网站、明溪县交通运输局政务公开栏,公示时间为2020年1月20日至2020年1月31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实名举报。举报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县交通运输局举报电话:0598-2813466,寄送地址:明溪县交通运输局办公室,邮编:3652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申报。
附件:申请油价补助资金的出租汽车明细表(2019年度)
明溪县交通运输局
2020年1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