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日期:2019-05-05 15:05 来源:明溪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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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明溪县委巡察工作的统一部署,20188月18日至918,县委巡察一组对我局(含下属事业单位: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卫计监督所、妇幼保健院)以及县计划生育协会、红十字会开展了巡察,并于2019年35日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党务公开原则和巡察工作有关要求,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提升认识,严格履行整改工作责任

  巡察组反馈意见中指出的7个方面19个问题,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巡察反馈会上提出的整改建议具有很强的针对性、指导性。我局党委对此高度重视,把整改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要求领导带头,全员参与,真改实改,以巡察整改的实效推动我县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一)提高政治站位,统一思想认识

  35日巡察反馈会后,县卫健局立即召开全体干部会议,

  认真组织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巡视工作的重要讲话精神,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学习县委关于巡察工作的有关通知、实施办法,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县委要求上来。同时,围绕巡察反馈意见和县委巡察办有关要求进行了专题讨论,并就做好巡察整改工作进行了研究部署。

  (二)明确领导责任,压实职能分工

  成立局巡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党委书记任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任副组长、相关股室负责人任成员。根据巡察“问题清单”,领导班子成员主动分析问题、根据职能分工认领问题、划定责任,并与所属股室深入分析查找问题的根源,逐项制定整改落实的措施,真正把整改事项落实到责任领导、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同时明确了完成时限,要求对发现的问题不回避、不敷衍,改出成效,确保一件一件落实、一条一条兑现。

  (三)严格整改落实,以改促进工作

  集中整改期间,召开1次巡察整改专题会,3次局党委整改推进会,2次党委(扩大)会,部署、研究和推进整改落实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对整改问题进行逐条分析,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坚持即知即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对“三公经费”等需要马上解决的问题,坚持立行立改,对需要长期坚持的整改工作,通过完善建章立制,从根本上形成长效机制,确保整改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二、明确问题,切实抓好整改工作落实

  (一)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不到位

  1)关于“推动改革发展不够有力,贯彻落实医改政策存在差距”的问题

  整改情况:发挥党委集体领导作用,推进深化医改,完善医联体建设,理顺内部运行机制;开展C-DRG收付费制度改革和“四级共保”医保支付试点改革,推进“以治病为中心”向“以健康为中心”观念的转变;医联体组建后,县级医务人员、技术力量下沉,基层医疗、公共卫生、家庭签约服务能力得到提升。安排党委中心组学习《福建省信访工作责任制实施细则(试行)》;整改期间共处理三明12345平台建议件10件,群众来访1件,满意率100%

  (2)关于“行业监管存在短板”的问题

  整改情况:联合多部门下发《关于开展联合整治“保健”市场乱象百日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市监〔20197),开展中医“保健”市场乱象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14家,未发现违法行为。印发《关于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的通知》开展整治行动,完成全县8个乡镇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

  (3)关于“工作不认真”的问题

  整改情况:修订完善2019年《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廉政风险点防控措施,增强卫健系统预防腐败科学化、制度化和规范化整体水平,切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

  (4)关于“落实县委决策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结合本单位实际修订完善《开展“圆冬、过漾、庙会”等民俗节日大操大办现象专项整治工作方案》;组织开展厉行节约、反对浪费专题教育活动,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厉行节约、反对浪费的重要论述,并观看了清廉中国微电影-公务接待警示教育片;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批评教育,要求在今后的工作中端正态度,认真履职。

  2.关于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发挥不够明显的问题

  1)关于“党委总揽全局的作用有所弱化”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持从大局出发,切实扭转重业务、轻党建的观念,在党委领导班子、各党支部书记中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本职、不抓党建是失职”的理念,加强对各支部的党建领导,规范开展党委及所属支部的各项党务工作,切实增强党委领导能力建设,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通报了《关于县直各党委(党组)2018年度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检查报告》、《县卫计局党委问题清单》,学习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要求各党支部按照卫计局党委问题清单所列问题,逐项进行整改

  2)关于“议事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明确党委会、行政班子会议事决策内容,强化党委总揽全局的作用;修订完善了《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并严格按照“三重一大”制度进行议事决策;要求重大事项决策议题会前充分调查研究,并进行必要性、可行性及合法性论证,在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再上会讨论、研究、表决;严格落实民主集中制原则,真正做到会前充分酝酿,会上深入研究讨论、逐项表决,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营造不同意见平等讨论的环境。

  (3)关于“会议记录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指定专人负责行政班子会议记录,专设行政班子会议记录本;要求会议记录体现过程性发言和个人表态性意见,会后及时形成会议纪要,原始记录、会议纪要作为重要资料归档保存。

  (4)关于“党组织凝聚力不够凸显”的问题

  整改情况:加强对年轻干部的思想政治教育,开展谈心谈话、引导年轻干部积极向党组织靠拢;2019年4月发展入党积极分子1名,2019年全年将吸收预备党员1名,预备党员转正1名;对3名提交入党申请书的年轻同志进行积极培养,经常与他们谈心谈话,邀请他们共同参加县红军战地医院旧址清明祭扫等党员活动。

  (5)关于“抓班子建设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对下属事业单位班子建设不强的问题,党委书记分别对下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谈心谈话,要求加强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同时出台绩效管理办法,提高行政管理、服务能力,激励干部敢于担当、干事创业的精气神,增强班子集体战斗力。

  3.关于学用结合不紧密,创新发展理念存在差距的问题

  1)关于“村级医疗设备普遍不足”的问题

  整改情况:主动对接上级有关部门,争取得到大力支持,逐步为村卫生所配齐农村多发病、常见病诊疗所需的医疗设备,提高农村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基层医疗机构、村卫生所配备健康一体机37台,基层医疗机构配给率100 %;积极开展乡村医生规范化培训活动,努力提高乡村医生业务水平,提高服务质量,3月份总医院完成第一季度全县巡诊、慢病培训,盖洋镇完成公共卫生知识培训;明溪县总医院开展慢病管理培训、健康一体机项目培训。

  2)关于“县妇幼保健院抓业务发展措施不多”的问题

  整改情况:着力抓好人才培养,安排专业技术人员到福州进修学习,提升发展业务。加快县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项目建设,争取尽早投入使用。

  (二)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4.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1)关于“政治理论学习不够深入”的问题

  整改情况:安排好政治理论学习,加强对支部、党小组理论学习的指导,及时将上级政策、理论下发到各支部、党小组进行学习,3月、4月收看教育专题片各一次,各党支部、党小组组织政治理论学习3次;规范党员学习笔记,不定期对学习笔记进行检查,促进党员加强学习、认真学习、端正态度学习;党委抽查6名党员2019年以来党员学习笔记,均有按要求及时做好学习记录。

  2)关于“理论学习不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在我局六楼设立读书阅览区、图书柜,积极引导干部职工到学习角开展读书活动;指导支部开展主题党日活动,指导各党小组3、4月份理论学习。

  3)关于“理论知识掌握不扎实”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并督促全体党员通过学习强国APP每天积极参与学习;指导各支部、党小组制定每月理论学习计划;妇幼保健院各科室每周进行三十讲专题学习并做好学习笔记。

  5.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不到位的问题

  1)关于“党委中心组理论学习质量不高”的问题

  整改情况:按照学懂弄通做实的要求,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组织开展大学习活动;对照县委中心组学习方案,把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意识形态工作的决策部署及指示精神作为局党委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合理安排2019年党委中心组学习计划,理论学习占学习总计划70%;向各个党支部颁发了《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2019年意识形态工作责任书》,围绕相关政策及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具体到各个部门。

  (2)关于“舆论引导能力不强”的问题。

  整改情况:制定《卫健局党委新闻三审制度》,确定信息新闻人员队伍,要求信息及审核人员做好新闻信息的审核,确保新闻信息正面宣传我县卫生健康工作,内容真实。五是充实新闻舆论队伍人员,确定一名干部为网络管理人员,2名新闻舆论信息员,及时发布各类工作动态及新闻舆论,同时对网络上的不利舆论进行正面引导。

  (三)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6.关于“党建工作不够重视”的问题

  整改情况:认真谋划日常党务工作。召开党委会研究《明溪县卫生健康局2019年党委工作计划》、《党建责任书》,研究部署党建工作;坚持每季度党建工作督查机制等制度,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

  7.关于“三会一课”落实不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一是严格落实“三会一课”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制定下发《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委员会2019年“三会一课”活动计划》(明卫委〔201910号),确定指导思想、活动目标、具体安排等,指导各支部做好“三会一课”活动记录及相关材料收集,2019年以来,各支部共召开党员大会12次,支部委员会12次,党小组会12次,组织支部主题党日活动16次;规范党支部工作手册,加强对支部工作手册的规范化、完整化记录,客观真实地记载支部工作和活动,做到及时记录、及时整理、及时总结,并指定专人记录和保管。对以往支部手册进行回头看,对存在问题进行举一反三,及时整改。二是加强业务培训。组织各支部书记参加县机关党工委组织的党务培训,端正党建工作态度,认真学习党务知识;从严督查整改,局党委开展第一季度党建督查,从严规范各支部党建工作,杜绝简单照搬照抄、态度不认真的问题。

  8.关于“组织生活会不严肃”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2018年度民主生活会、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在民主生活会上各党委委员进行批评与自我批评,切实做到了讲党性不讲私情、讲真理不讲面子,达到了统一思想、增进团结、互相监督、共同提高的目的。局党委委员分别参加各党支部召开的组织生活会,指导各支部准确把握总体要求,从严抓实关键环节、突出重点、规范程序,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组织自查,要求各支部按照巡察发现的存在问题举一反三,自查往年组织生活会程序、记录存在的问题,认真加以整改规范。

  9.关于“发展党员工作不严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各支部相关责任人学习《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三明市委组织部关于推行“5+1”工作法规范发展党员工作的实施意见》;组织党务人员对近年来发展的4 名党员相关材料进行全面梳理检查;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了批评教育1人次,要求在今后工作中端正态度,认真履职。

  (四)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0.关于工作作风不够扎实的问题

  1)关于“健康扶贫工作力度不够大”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村所建设,现30个贫困村,20个已完成60平米建设(4个乡镇本点村),6个村所已和村部协调好村所使用业务用房准备建设,4个贫困村由周边村卫生所或由乡镇卫生院选派医生定期巡诊;做细做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下发《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慢病家庭医生签约服务实施方案》(明总医〔2018147号),落实建档立卡农村贫困人口签约服务工作,明确签约服务内容,细化签约服务措施;下发《明溪县总医院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督导的通知》(明总医〔201931号),对各乡镇家庭医生签约进行督导,下发《明溪县总医院关于开展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家庭医生签约履约服务督导情况的通报》(明总医〔201947号),把签约服务工作重心及考核重点放在提升签约服务质量和服务效果上,目前建档立卡贫困户签约率100%;扎实开展动态调整工作,枫溪家庭医生错误信息情况已整改完成;组织开展健康扶贫培训,举办全县打赢脱贫攻坚战役培训班,集中对各乡镇扶贫办、卫生院、劳动保障所工作人员进行健康扶贫政策进行解读和培训,全力推动健康扶贫各项目标任务落实;加强宣传力度。印制5000张健康扶贫政策年历分发各扶贫户家中,县妇幼保健院组织编印《妇幼健康扶贫宣传手册》3000份。

  2)关于“行风整治措施不够有力”的问题

  整改情况:开展医疗机构综合监督检查。为规范医疗服务行为,防范医疗风险,保障群众健康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质量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规章,组织卫生计生监督所人员对医疗机构开展依法执业等综合监督检查;医院满意度整改:医院各科室按要求加强入院宣教及出院前随访,经统计2月份电话回访满意率为84.75%,收集意见建议6条,收到患者表扬2条;经自查未发现不合理收费问题。

  11.关于“三公经费”使用不规范的问题

  (1)关于“公务接待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建立健全公务接待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审批、严控标准、陪餐人数、公函接待,支出手续齐全,单据完整并及时单笔结算费用;党委书记对相关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严禁结算异地接待费用,禁止超标准接待;今年来,单位公务接待均严格落实公务接待“五单”、陪餐人数和用餐标准。

  (2)关于“接待费用结算不及时”的问题

  整改情况:接待费用接待费全部支付完毕,并做好登记造册。

  3)关于“会务费支出不合规”的问题

  整改情况:会议购买水果费用已清退局工行基本户。

  (4)关于“公车管理使用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私车加油费用已清退至局工行基本户;我局进一步完善了公务用车管理办法,规范公务出差活动,严格执行派车流程,规范公车使用。

  (5)关于“公款购买土特产、礼品”的问题

  整改情况:公款购买土特产费用全部清退;局党委对相关责任人进行谈话,要求其在今后的工作中严格执行八项规定,杜绝违规违纪情况发生。

  12.关于“发放各类奖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违规发放奖金基本清退完成,余部分款项正在追缴中。今后将加强规范性津贴补助相关文件的学习,严格按规定的津贴补贴政策执行,不以任何名义、任何方式新设津贴、补贴、奖金项目。

  13.关于“公款报销个人费用”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公款支付购书款用于购买代表我县参加三明市妇幼知识竞赛考试用书,不列入清退范围;报销会计从业资格培训费已清退。

  14.   关于“财务制度执行混乱”的问题

  1)关于“财务制度执行不严格”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我局财务管理,健全和完善会计基础工作,规范财务报销审批手续和流程,严肃财经纪律,另外制定了《明溪县卫健局财务管理制度》,就审批程序、经费开支(包括差旅费支出、办公用品购置支出、公务接待支出)及其他支出作出规定,并对资产管理(含政府采购)、会计档案的保管也作出了规定。

  2)关于“超标准报销车费和市内交通费”的问题

  整改情况:经核实,2014年10月原卫生局,妇幼保健院安排工作人员下乡开展漏报检查、妇幼年终考核及幼教体检工作,报销交通费,为公务出行,不列入清退范围。今后将加强财务报销管理,严格按照差旅费管理办法办理报销手续,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局党委书记对财务具体经办人员进行提醒谈话,要求进一步强化纪律约束,正确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把好财务关口。

  (五)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5.关于“履行主体责任不够突出”的问题

  整改情况: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组织召开各支部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汇报会,听取各支部2018年度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根据《岗位廉政风险点与防控措施的通知》明确领导班子成员要抓好职责范围内和分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业务工作管到哪里,主体责任就落实到哪里,切实把廉洁从政贯穿到工作的各方面、全过程,做到党建与业务两手抓;把握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针对分管股室、部门负责人具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及时开展廉政提醒谈话,并进一步提高谈话质量,目前已对各股室股长进行了提醒谈话,年内将覆盖全局所有重要岗位人员。组织学习《党组讨论和决定党员处分事项工作程序规定(试行)》,并通报五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案例;组织党员干部专题观看《红色通缉》警示教育片,并通报一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典型案例;2019年二月份党委中心组学习《习近平在十九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重要讲话》和《在中国共产党明溪县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上的工作报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16.关于“监督执纪问责缺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召开局机关党支部党员大会,向党员干部详细解读《中共明溪县纪委 明溪县监察局转发市纪委、监察局<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的通知》(明纪〔201429号)文件精神,要求所有党员干部严格要求自己,严禁大操大办和其他违纪违规事项;要求各乡镇卫生院、县直医疗单位,认真执行和再次学习《三明市党员和公职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文件精神,要求党员领导干部严格按照规定执行。对存在超范围请客现象的7名干部给予提醒谈话。

  (六)廉洁风险方面

  17.关于“挤占专项资金”的问题

  整改情况:进一步加强领导与财务人员政策学习,严格遵守财经纪律与财务制度,规范资金管理使用,对于各类项目资金,专款专用,杜绝出现类似现象。

  18.关于“工程项目建设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情况:组织相关人员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法规、政策等方面的学习,提高对建设项目的认识,提升业务能力;对主要责任人进行提醒谈话,今后将严格按照相关文件精神,规范工程项目招投标程序,做好相关材料的收集整理,坚决杜绝类似情况发生。对在建工程的监督管理,明确责任领导,定期听取汇报,加强过程管控,确保监督到位。

  (七)开展巡视巡察问题整改和自查自纠工作落实情况

  19.关于“政治意识不够强,整改责任落实不力”的问题

  1)关于“对巡视巡察整改工作重视不够,未召开专题会议部署自查自纠整改工作”的问题

  整改情况:局党委高度重视,召开巡察整改专题会议,研究下发巡察整改方案,召开三次巡察整改推进会,认真对照巡视巡察发现的问题进行整改。召开党支部书记联席会议,组织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意见》、《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强调巡察整改工作的重要性,要求各党支部对照问题,认真查摆,坚决改正。召开各支部落实党风廉政主体责任汇报会,听取各支部书记工作汇报,提出下阶段工作要求。分别召开党委(扩大)会,研究制定2019年党委工作计划、《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试行)》、《卫健局党委“三会一课”活动计划》、《卫健局“三定”方案》、《卫健局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整改计划》,向各支部颁发了党建责任书、意识形态责任书,明确工作任务和要求。召开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各党委委员针对存在问题进行了认真的剖析,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提出今后整改计划。局党委开展第一季度党建工作督查,对各党支部三会一课落实情况、党费收缴、组织生活会等进行了认真检查,结合巡察指出的问题,要求支部坚决落实整改。

  2)关于“整改不到位”的问题

  整改情况:坚决按照巡察组意见,根据巡察反馈提出的问题,及时清退公款购买土特产、违规发放津贴补贴、公款报销应由个人支付的费用。

  三、未完成整改事宜说明

  在此次巡察整改中一位同志需清退2014年计生目标考核奖金中涉及的部分款项,我局已多次通过财务与其电话联系,并以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党委名义下发清退补贴催款通知书,我局将进一步加强与该同志联系,督促其尽快清退。

  四、落实常态,巩固深化整改工作成果

  目前,我局巡察整改工作取得的成效只是阶段性的。下一步,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巡察组的工作要求,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新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巩固巡察反馈问题整改成果,加快推动卫生健康事业发展。

  1.全力抓好整改不放松,确保件件落到实处。对此次巡视整改工作紧抓不放。对照县委巡视反馈意见,深刻反思存在的问题,进一步增强党建主体责任意识,促进全局干部职工在信念上更加坚定,在认识上更加清醒,在作风上更加过硬,在工作上更加务实。对于整改工作坚持目标不变,力度不减,继续巩固整改成果;对巡查组提出的具体问题,查清查实,绝不遗漏;继续抓好专项整治,以专项整治为载体促进巡察反馈意见的整改落实。

  2.深化落实主体责任,营造风清气正氛围。要以此次巡察整改为契机,不断增强“四个意识”,牢固树立“抓好党建是最大政绩”的理念,全面加强党的建设,进一步加强基层党组织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同时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两个责任”,督促各单位负责人牢固树立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意识,切实履行“一岗双责”,把严明纪律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抓早抓小,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从宽松软走向严紧硬。

  3.巩固提升整改成果,着力构建长效机制。针对巡察组反馈的问题,倒查制度缺陷,加强制度建设,对整改中已经建立的各项制度,坚决抓好落实,确保真正发挥作用;对不科学不健全的制度,进一步规范完善。尤其要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重点解决制度漏洞、制度缺陷、制度实效的问题,加强整改成果的总结和运用,积极探索将行之有效的整改成果转化为管党治党的制度机制,加大制度执行力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方式:电话0598-2866559;通信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南路51号;邮箱:mxwjjdw@163.com

   

  中共明溪县卫生健康局委员会

  20195月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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