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5-12-15 09:36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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枫溪乡、胡坊镇人民政府: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乡村振兴局等7部门关于印发<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闽财农〔2021〕15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现统筹下达我县近两年来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16.300007万元。其中:2023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1万元;2024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0.5万元;2025年度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2.6554万元;2025年度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12.144607万元(“雨露计划”补助结余6.9万元、脱贫人口小额信贷贴息结余5.244607万元),结余资金调整用于枫溪乡小珩村王家饮用水提升改建工程、小珩村青山排及丁背自来水改建工程、胡坊镇柏亨村谢坑道路硬化工程。

  请严格按照《福建省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闽财农〔2021〕15号)有关规定执行,切实抓好项目实施,并加强资金监管,确保资金专款专用。

  附件:中央和省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结余资金安排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5年12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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