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关于2024年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拟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2024年明溪县稳定粮食生产八条措施>的通知》(明政办规〔2024〕2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2024年稳定粮食生产(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试点)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明农〔2024〕58号)精神,经经营主体申报、村级核实公示、乡(镇)汇总验收,2024年全县共完成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面积924.86亩。经研究,确定山垅田复垦复耕种植水稻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每亩补助1300元;山垅田复垦复耕种植旱粮作物相对集中连片10亩以上,每亩补助1200元。现将2024年明溪县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实施主体杨培荣、福建富硒源生态农业有限公司等24个,拟补助资金1173432元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4年11月26日—12月2日,若有异议的,请在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联系电话:0598-8753880)反映。
附件:2024年明溪县山垅田复垦复耕种粮拟补助资金一览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和水利局
2024年11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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