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政务公开 > 乡村振兴
根据常态化开展脱贫人口和易致贫返贫人口动态管理精神,通过村核实,村评议、两公示,经县委振兴办审查确认,明溪县 邱进怀 等 3 人为享受政策脱贫户新增成员(名单附后,见表一); 陈水妹 等 15 人为享受政策脱贫家庭成员自然减少处理(名单附后,见表二),现予以公告。
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7月29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附件.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