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线的公告
根据中共三明市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调整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要求,综合我县实际,现确定我县2024年度防止返贫监测线以我县农村低保为标准,即家庭人均纯收入8976元/年,今后该监测线随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
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3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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