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1-9月份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预算执行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3-09-25 17:00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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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1-9月份我县已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988.897403万元,主要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精准扶贫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偿还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本金及利息、脱贫户商业保险和广电收视费用、发展粮食生产补助等方面(详见附件),现将资金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即2023925-2023104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本办反映。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749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12317;0598-8759926

  明溪县乡村振兴办

  2023年9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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