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线的公告
根据三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明乡振〔2023〕3号)要求,综合我县实际,现确定我县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线以我县农村低保为标准,每人每年8976元,今后该监测线随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
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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