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线的公告

日期:2023-03-13 15:41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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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乡村振兴局《关于调整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范围的通知明乡振〔2023〕3号)要求,综合我县实际,现确定2023年防止返贫监测线以我县农村低保为标准,每人每年8976今后该监测线我县农村低保标准的调整相应调整。

   中共明溪县委扶贫开发成果巩固与乡村振兴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3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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