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
有关乡(镇)人民政府: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度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第三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36号)精神,现下达2022年度三明市第三批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专项资金45万元(详见附件),其中:支持城关乡王桥村、沙溪乡永溪村培育壮大优势特色产业35万元,支持农村相对贫困家庭精准帮扶10万元。款列“2130505-生产发展”预算科目。
资金使用严格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21〕13号)有关规定执行,加强项目资金管理,确保专款专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同时,要及时将形成的资产纳入监管范围,确保项目持续发挥效益。
附件:1.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分配表
2.2022年度第三批市级财政专项资金绩效目标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2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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