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1-6月份)安排情况的公示
2022年1-6月份我县已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139.89万元,其中要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563.76万元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4.2144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17.50万元、脱贫户商业保险保费41.19万元、村级扶贫开发协管员补助经费10.68万元、乡农村产业发展及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资金(一般债券)500万元、茶业交流协会工作经费5万元,现将以上资金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即2022年6月8日-2022年6月17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本办反映。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河滨北路749号农业农村局;
联系电话:0598-8759926。
明溪县乡村振兴办
2022年6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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