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安排的公示

日期:2022-04-14 08:27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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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项目实施的需要,现将明溪县2022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安排公示如下:

明溪县2022年乡村振兴试点示范专项资金分配表

        资金单位:万元

乡镇

示范村

合计

夏阳乡

御帘村

185

紫云村

145

沙溪乡

梓口坊村

190

胡坊镇

福西村

175

瀚仙镇

龙湖村

145

城关乡

罗翠村

135.76

盖洋镇

盖洋村

150

温庄村

155

夏坊乡

鳌坑村

155

枫溪乡

小珩村

175

合计

1610.76

  公示期10天(414-423日),如有异议请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联系人:汤伟康,联系电话:0598-8753880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4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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