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度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计划安排情况的公示

日期:2021-03-08 16:03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 | | |

  2021年度我县预安排县级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资金1730万元,其中拟要用于乡村振兴试点示范村县级配套补助563万元 、扶贫小额信贷贴息2万元、易地扶贫搬迁地方政府债券资金和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利息375万元、乡村公益性岗位补助100万元,县级乡村振兴衔接资金补助项目600万元、项目管理费(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工作经费及应急资金)30万元、扶贫档案整理及数字化加工项目60万元,现将以上资金的安排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10天,即202138-2021317日。各类社会组织机构或个人如对公示内容持有异议,请在公示时间内向本办反映。

   

  地址:明溪县雪峰镇民主路459号政府大院内

  联系电话:0598-8759929)。

  明溪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3月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