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县两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

日期:2020-06-28 18:26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 | | |

  明农〔202065

雪峰镇、胡坊镇、沙溪乡、盖洋镇:  

  根据《三明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三明市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决战决胜脱贫攻坚七条措施〉的通知》(明 扶组〔2020〕3号)和《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的通知》(明财(农)指〔2020〕28号)精神,经各乡镇摸排,我县共有6户贫困户因疫情影响无法外出务工就业需发展产业,有7个贫困村村级租金收益受到影响。现按照各乡(镇)摸底排查申报情况,下达2020年市级财政
  专项扶贫资金6.05万元,县级财政配套资金4万元(详见附件),款列“2130599-其他扶贫支出”预算科目。该资金主要用于支持无法外出务工贫困户发展产业、补助建档立卡贫困村(贫困空壳村)村集体收益受损等,对已脱贫但不够稳定 的重点帮扶对象予以优先支持,实施精准扶贫精准脱贫项目。
  各乡(镇)要按照《三明市市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明财农〔2018〕5号)有关规定执行,及时将资金拨付到位,资金使用要注重财政专项扶贫资金使用的安全性,切实发挥资金使用绩效。全面推行公告公示制度,发挥好12317扶贫监督举报平台作用,并及时将资金拨付情况录入福建省扶贫(惠民)资金在线监管系统。

  附件:1. 2020年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分配表
         2. 2020年市、县级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目标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0年6月28日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