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关于拨付2019年扶贫资金的函

日期:2019-08-15 17:22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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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乡(镇)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经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和县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决定拨付2019年扶贫资金共计2600万元,现将有关事项函告如下: 
  一、资金来源
  本次共安排扶贫资金2600万元,其中:2019年度鲤城区对口帮扶资金1200万元;县级财政扶贫资金1400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万元)。
  二、资金分配原则
  以上专项扶贫资金结合以下原则进行分配:
  (一)建档立卡贫困人口规模;
  (二)建档立卡贫困村、空壳村、村财困难村脱贫指标;
  (三)2019年度脱贫攻坚项目库储备项目情况;
  (四)各乡(镇)、村项目筹备情况。
  三、资金分配情况
  鲤城区对口帮扶资金安排明细详见附件1,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万元)安排明细详见附件2。
  四、强化资金监管
  (一)各乡(镇)、各资金主管部门要根据《福建省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  福建省财政厅印发〈关于完善扶贫资金项目公告公示制度的实施意见〉的通知》(闽扶办〔2018〕43号),做好扶贫项目的公告公示;要及时将资金使用到位,加强资金的监督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并发挥最大效益;要做好资金绩效目标管理工作,合理确定绩效目标及指标。
  (二)县卫健局、县文旅局要结合自身职能,组织乡(镇)
  做好村卫生所标准化改扩建项目、村级文化综合服务中心文化设施和有线广播“村村响”提升工程等项目的建设,确保项目规范实施,早日发挥实效。
  
  附件:1.2019年度鲤城区对口帮扶资金安排表
  2.2019年度县级财政扶贫资金(含地方政府债券资金500万元)安排表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19年8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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