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2023年度兑现房地产业购房消费补助情况的公示
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16〕62号)《关于印发明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明政规〔2022〕6号)等文件精神,现将我县2023年度兑现房地产业购房消费补助情况进行公示(具体见附件)。公示时间为2025年5月9日至2025年5月12日。公示期间,社会及个人对公示内容有异议的,可向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实名反馈。反馈应附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或签署举报人姓名,并附联系方式,若匿名举报不予受理。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举报电话:0598-2812419,寄送地址: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办公室,邮编:365200。公示期满,如无反馈意见,将按规定予以申报。
附件:1.《明溪县人民政府关于延续执行稳定住房消费支持刚性住房需求若干意见的通知》(明政文〔2016〕62号)
2.《关于印发明溪县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若干措施(修订)的通知》(明政规〔2022〕6号)
3.2023年度首次置业购房普通商品住房和新建商业店面补贴及契税先征后奖明细表
4.2023年明溪县购买新建商品住房消费补贴明细表
明溪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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