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明溪县拓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资金补助公示

日期:2023-02-07 09:18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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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指导意见〉》(闽海渔〔2019〕1号)、《福建省海洋与渔业局关于印发〈福建省设施渔业项目建设技术要求(2018)的通知〉》(闽海渔〔2018〕214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设施渔业项目申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明农〔2019〕29号)、《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印发<明溪县设施渔业项目资金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明财〔2019〕32号),经业主申请,县农业农村局、明溪县财政局于2023年1月18-19日组织专家对明溪县拓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进行竣工验收。经专家审核项目内业材料、现场勘测、相关数据核验和质疑讨论,一致认为明溪县拓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总体完成批复建设内容,符合项目验收合格条件,予以通过验收。根据验收情况,明溪县拓达封闭式循环水工厂化养殖基地建设项目(二期)实际完成有效养殖面积6968.1㎡,项目拟按照《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关于2020年明溪县设施渔业建设项目的批复》(明农〔2020〕128号)有效养殖面积6900㎡,补助标准按590元/㎡进行补助,合计补助资金407.1万元。现予以公示:

  公示时间:2023年2月7日-2月13日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办公室   电话:0598-2813732

  明溪县财政局监督股       电话:0598-2819868

  特此公示。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明溪县财政局

  2023年2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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