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农业农村局关于确定2022年省级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发展项目实施主体的公示

日期:2023-01-30 17:05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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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福建省财政厅 福建省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2022年农业“五新”示范推广等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闽财农指〔2022〕62号)精神,省下达我县2022年特色现代农业发展专项资金100万元。经局班子会研究,拟定列支9.8万元用于参加第29届中国国际广告节大国好货“一县一品”创新联展相关配套费用,按照不超过建设费用的50%比例分别补助三明市丰年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0万元(用于水肥一体化建设)、福建省灵硕蓝莓科技开发有限公司20万元(用于避雨棚建设)、三明大旸农业发展有限公司23万元(用于果园围栏、监控、观光展示平台建设)、明溪县裕相生态农业开发有限公司15万元(用于水肥一体化建设)、明溪县良珍生态农场12.2万元(用于水肥一体化建设),合计资金100万元。

  公示期5个工作日(2023年1月30日-2月3日),如有异议者,请于公示期内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

  监督电话:0598-2813732。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3年1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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