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明溪县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公示

日期:2022-12-02 09:58 来源: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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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三明市财政局 三明市农业农村局关于下达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的通知》(明财(农)指〔2022〕40号)《关于明溪县2022年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对象建设内容的公示》精神,明溪县兵味家庭农场、明溪县猫际窠生态农场、明溪县罗坑生态农场、明溪县金全家庭农场、明溪县灿农家庭农场已分别于11月22日、11月23日、11月23日、11月29日、11月29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工作,将给予每户农场2万元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明溪县惠民农机专业合作社已于11月30日完成项目建设内容验收工作,将给予3万元市级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补助经费,现进行拨付前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2月2日—12月8日。如有异议,请于公示期间向县农业农村局反映。

  联系电话:0598—2813732

  电子邮箱:mxny3732@163.com



  明溪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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