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明溪县本级财政决算情况的报告

日期:2019-07-12 10:01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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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2018年财政收支决算

  由于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于2018年12月召开,因此,2018年财政收支完成情况采用预计数向县人大会报告,与决算数存在差异(详见附表):

  1.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比预计数增加2万元,主要是非税收入增加;

  2.上级补助收入比预计数减少826万元,主要是部门向上争取专项资金减少;

  3.调入资金比预计数增加4121万元,主要是收支缺口加大从政府性基金中调入资金用于平稳预算;

  4.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预计数增加3612万元,主要是用于年底提前发放部分年终绩效奖金;

  5.一般预算支出比预计数增加5211万元,主要是年底提前发放年终绩效奖和加快上级专项支出进度;

  6.上解支出比预计数减少272万元,主要是原体制上解减少216万元、专项上解减少56万元;

  7.调出资金比预计数增加20万元;

  8.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比预计数增加3553万元,主要是增加调入政府性基金用于平衡预算;

  9.预算结余比预计数减少3424万元,主要是加快支出进度;

  10.政府性基金收入总计比预计数减少175万元,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收入增加9万元、彩票公益金收入增加31万元、调入资金增加20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收入减少72万元、污水处理费收入减少54万元、上级补助减少109万元;

  11.政府性基金支出比预计数减少4729万元,主要是城乡社区事务支出减少4928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减少91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增加26万元、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减少56万元、其它支出增加270万元(省市专项)、债务付息支出增加50万元,加上上解支出增加23万元、调出资金增加3598万元,收支调整后年终滚存结余比预计数增加933万元;

  12.社保基金收入比预计数增加199万元,主要是保费收入增加293万元,财政补贴收入减少52万元、其它收入减少37万元;

  13.社保基金支出比预计数减少1万元,主要是社会保险待遇支出增加230万元,丧葬抚恤支出减少116万元,个人账户养老金支出减少121万元,收支调整后年终滚存结余比预计数增加200万元。

  其他收支情况与县人大十七届三次会议所作的报告相同。

  (一)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情况

  1.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决算

  (1)2018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32162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32160万元的100.01%,超收2万元,比上年增收1967万元, 增长6.51%。加上上划中央收入16010万元,全县公共财政总收入48172万元,同比增长7.25%。

  (2)上级补助收入95706万元。其中:财力性补助收入36611万元,专项补助收入59095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

  (3)地方政府债券转贷收入20481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231万元,置换债券525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12114万元。

  (5)调入资金5121万元。

  (6)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89万元。

  全县收入合计179473万元。

  2.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决算

  (1)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92885万元(县级支出77654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5231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不含上级补助)的98.87%,比上年减支2662万元,下降2.8%。

  (2)上级专项支出60834万元;

  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支出153719万元,比上年减支3241万元,下降 2.06%。主要是中央调资及年终绩效奖励支出增加7500万元,其它民生重点支出增加535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减少16269万元;

  (3)上解支出3028万元。主要是原体制上解2284万元,专项上解715万元(政法经费保障体制改革专项上解218万元、江河下游地区对上游地区森林生态效益补偿上解51万元、重点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资金上解102万元、农村信用社企业所得税省级分成部分上解67万元、上缴省级就业调剂金22万元、省级统筹的农田水利建设资金上解11万元、精准扶贫上解57万元、增值税“五五分享”税收返还扣减9万元、精准扶贫医疗叠加保险资金28万元、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增值税返还资金扣款21万元、高喷穿刺臂消防车购置经费上解41万元、消防远程供水排涝系统购置经费88万元);

  (4)调出资金20万元;

  (5)地方政府债券还本支出7230万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53万元;

  支出合计170050万元。

  3.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收入合计179473万元,支出合计170050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942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支出9423万元。累计净结余0万元,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二﹚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1. 全县基金收入决算(均为县本级)

  (1)全县纳入预算管理基金收入27614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69%,比上年增收8833万元,增长47.03%;

  (2)上级补助收入1891万元;

  (3)调入资金20万元;

  (4)上年结余收入9658万元;

      基金收入合计46083万元。

  2.全县基金支出决算

  (1)全县基金支出30471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44万元,城乡社区事务支出28672万元,农林水事务支出909万元,商业服务业等支出26万元,其他支出370万元,债务付息支出5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数的86.57%,比上年增支10955万元,增长56.13%,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安排的支出增加13821万元(其中高速公路资本金10900万元)。

  (2)调出资金3898万元;

  (3)上解支出23万元;

  基金支出合计34392万元。

  3.全县基金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全县纳入预算管理基金收入合计46083万元,支出合计34392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11691万元。结余资金主要是: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1349万元,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基金1万元,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68万元,污水处理费73万元,大中型水库库区基金40万元,旅游发展基金5万,彩票公益金155万元。结余基金全部结转下年使用。

  (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支情况

  2018年纳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的企业有3家,分别是福建省宏源电业股份有限公司、明溪县物资总公司(含所属及控股企业)、明溪县富源投资有限公司。2018年国有资本经营收入完成105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75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40万元,完成调整预算的100%,比上年增加10万元;收支相抵,结余65万元用于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

  (四)社保基金预算收支情况

  根据省上要求,2018年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和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纳入社保基金预算编制范围。2018年我县社保基金收入完成13416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11.79%,加上上年滚存结余资金7162万元,收入总计20578万元。2018年我县社保基金支出完成11858万元,占年初预算的104.92%。收支相抵,年末滚存结余8720万元。

  (五)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支决算

  1.县本级财政收入决算

  (1)2018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收入完成23057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6.51%,比上年增收1137万元,增长5.19%,比向县十七届人大三次会议报告的预计数减少623万元。加上上划中央收入9881万元,县本级公共财政总收入完成32938万元,同比增长4.92%。

  (2)上级补助收入95706万元。其中:财力性转移支付补助收入36611万元,专项补助收入59095万元(含专项转移支付补助)。

  (3)地方政府一般债券转贷收入20481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15231万元,置换债券5250万元。

  (4)乡镇上解收入3361万元。

  (5)调入资金5121万元。

  (6)上年结余收入12114万元。

  (7)调入预算稳定调节基金13889万元。

  收入合计173729万元。

  2.县本级财政支出决算

  (1)2018年县本级地方公共财政支出85204万元(含地方政府债券支出15231万元),完成预算调整数的99.47%,加上上级专项补助支出44413万元,支出合计129617万元,比上年减支5841万元,下降4.31%,主要是中央调资及年终绩效奖励支出增加6900万元,其它民生重点支出增加4200万元,地方政府债券支出减少16269万元。

  (2)上解上级支出3028万元。

  (3)补助乡镇支出18358万元,其中:财力补助下级支出2352万元,专项补助下级支出16006万元。

  (4)债务还本支出7230万元。

  (5)调出资金20万元。

  (6)安排预算稳定调节基金6053万元。

  支出合计164306万元。

  3.县本级财政收支决算平衡情况

  县本级财政收入合计173729万元,支出合计164306万元,收支相抵,结转结余9423万元,其中:专项结转下年支出9423万元,比上年减少2691万元;累计净结余0万元,与上年持平,当年实现收支平衡。

  2018年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历年结余7836万元,当年增加6053万元,当年调入13889万元用于平衡预算,比上年多调入了10080万元,截止2018年底我县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余额0万元。

  (六)政府债务举借规模、使用、偿还情况

  2018年经省政府批准,核定我县地方政府债务限额170245万元,其中:一般债务限额158024万元、专项债务限额12221万元;当年新增债务限额23200万元。

  2018年全县新增债务27381万元,其中:新增地方政府债券22131万元,置换债券5250万元。新增债券22131万元已于当年拨付用款单位,具体项目为:药谷小镇主干道建设项目4000万元、明溪县总医院西区(明溪县中医院)能力提升项目2800万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新建项目2000万元、明溪县职业中学迁建项目2100万元、实验小学迁建项目2000万元、县级综合档案馆10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项目建设1000万元、城区主污水管网改造建设项目1000万元、农村“四好公路 ”建设项目1000万、嘉豪花园西侧商住地块建设1000万元、火车站及站前广场建设项目1000万元、平安明溪建设项目7000万元、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631万元、药谷小镇幼儿园建设项目500万元、广电新闻中心建设项目500万元、扶贫基础设施及产业发展项目500万元、部分乡(镇)政府骨灰楼(塔)项目建设400万元。置换债券5250万元已于当年拨付债权人,具体项目为:拨付国开行500万元(省道S204线借款),拨付省财政厅4750万元(到期地方政府债券)。

  2018年全县偿还债务9003万元,其中:置换债务5250万元,自行消化债务3753万元。自行消化债务主要是:偿还到期债券1980万元,偿还外债转贷184万元,乡镇债务偿还及核销1499万元,支付零星工程款90万元。

  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全县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共计137169万元,占债务限额的80.57%,严格控制在省政府核定限额内。债务余额中地方政府债券136371万元,占全县债务总额的99.42%。2018年我县一般债务率为53%,专项债务率为2.5%,综合债务率为19.76%,所有债务率未达到警戒线。  

  (七)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收支使用情况

  2018年共收回财政存量资金6849万元,其中:财政专户存量3325万元、部门存量2401万元、省市专项1123万元;2018年累计使用6506万元,其中:补充稳定调节基金1123万元,统筹使用5383万元,结余资金343万元。目前结余资金已全部使用完毕。

  二、2018年财政工作情况

  2018年,财政工作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县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各项决议,紧紧围绕“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促发展”这一主线,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精准脱贫、污染防治三大攻坚战,聚力增效实施更加积极的财政政策,全力推进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较好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财政运行总体平稳,有力地推动全县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

  1.强化征管措施,财政收入稳中有进。一是面对经济增速放缓、中央进一步加大减税降费等增收难题,财政部门始终把组织收入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做好财税体制改革等政策研究,加强收入运行分析,及时掌握税源、税收、税负动态变化情况,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加大与税务部门的协调配合力度,凝聚征管合力, 确保收入任务完成。2018年全县地方公共财政收入比上年增长6.51%,增幅居全市第二位。二是在县委、县政府正确领导下,主动联合县直部门和乡镇谋划项目,加强政策研究,主动沟通联系,积极争取上级支持。2018年共争取上级财政补助资金100345万元,比上年增加900万元;争取到位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资金23200万元,有力地缓解财政支出压力。

  2.优化支出结构,重点支出保障有力。一是集中财力支持我县经济社会发展,新增财力持续向民生和重点支出倾斜,其中,投入教育、文化体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和就业、交通运输、农林水事务等重点民生支出125147万元,占财政支出的81.42%,比上年提高1.03个百分点。二是积极筹集资金,加大对重点项目、城乡建设项目资金投入,加快产业结构调整,着力支持发展经济。

  3.加强财政监督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一是加强扶贫资金监管,助推精准扶贫,开展扶贫领域“1+X+Y”专项督查,对2017年上级下达我县雨露计划补助、小额信贷贴息、老区发展专项、以工代赈、少数民族发展和教育扶贫专项资金的政策、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督查。二是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严格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关于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的各项要求,加大资金清理整合力度,落实年末自动清理和执行中定期清理机制,努力盘活存量资金。2018年我县共盘活财政存量资金6849万元,资金全部统筹用于补短板、兜底线等民生事业领域,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4.全面深化财政改革,不断完善体制机制。一是加快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财政资源配置和使用绩效,在全国县级财政管理绩效综合评价考评中我县居全省第20位、全市第1位。二是进一步规范政府债务管理,成立政府性债务管理(应急)领导小组,出台了明溪县关于化解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实施方案,通过追加偿债支出、处置资产等方式,多渠道消化存量债务,防范化解财政金融风险。三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部门外,全县所有部门预决算公开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实行网上公开,公开率达100%。四是深入开展各项集中学习教育活动,提高干部队伍素质及拒腐防变的能力,树立良好的财政队伍形象。

  从决算情况看,2018年全县财政及县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为加快我县各项事业发展提供了财力保障。但财政运行中仍然存在着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财政增收难度加大;二是政策性刚性支出不断出台,财政收支矛盾加大;三是部分资金绩效仍需进一步提升;四是对部门预算执行的监管有待加强。这些问题,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进一步采取有效措施,努力加以解决。

  三、下阶段财政工作重点

  1.加强高质量财源建设。一是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出台的减税降费政策,加强对经济和税源情况分析、研判,全面掌控税源信息,强化综合治税,保证应收尽收,积极争取免抵调库指标,努力挖掘非税收入增收潜力,促进财政收入平稳增长。二是各部门、各乡镇要落实好县委、县政府下达招商引资的工作任务,加大总部经济引进和建设力度,做大做实总部经济,大力培植纳税大户和行业税源,在重点税源、重点行业、重点企业上抓增收,重点培育新的经济税收增长点。三是继续实施扶持总部经济及建筑业发展、促外贸稳增长等积极财政政策,清理规范基金和各项行政事业性收费,切实降低企业负担。

  2.强化财力保障机制。一是紧扣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强化预算执行管理,优化支出结构,严格控制和压减一般性支出,削减或取消低效无效资金,统筹兼顾,突出重点,保障扶贫攻坚、污染防治、医疗卫生、社保、教育、文化等民生重点支出。二是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大力推进涉农资金整合,认真落实各项惠农政策,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三是推进社会民生事业发展,兜牢基层“三保”底线。落实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主体责任,进一步推进药谷特色小镇、全民健身中心、公共卫生服务综合大楼、高速公路、铁路、数字明溪等项目建设,推动形成有效的社会治理,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明溪”。

  3.抓紧财政资金支出进度。统筹兼顾年度预算执行中由于上级专项资金追加、调整预算变化后支出压力向年末积累的实际,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加快年度前期支出进度,缓解年末支出压力。督促部门和乡镇进一步加快支出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将预算执行工作做细做实。同时,加大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力度,将资金化零为整,集中财力补短板、保民生,不断提高公共服务的供给能力和共享水平。

  4.抓实政府债务管理。增强地方政府债务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统计监测机制,摸清债务底数,做到心中有数。定期开展债务风险的分析和财政承受能力的评价,动态掌握债务风险状况,采取有效措施防范债务风险。定期监测隐性债务变化情况,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牢牢守住政府债务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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