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1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20-12-15 09:03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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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同税务等征收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为明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超越保驾护航。
一、全县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010万元,占年初预算54282万元的88.45%,比上年同期46838万元增收1172万元,增长2.50%。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7359万元,占年初预算19502万元的89.01%,比上年同期17096万元增收263万元,增长1.54%;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1万元,占年初预算34780万元的88.13%,比上年同期29742万元增收909万元,增长3.06%,增幅排名全市第三。
2、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787万元,比上年同期152800万元增支987万元,增长0.65%;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1072万元,比上年同期143407万元减支2335万元,下降1.63%;乡镇支出12715万元,比上年同期9393万元增支3322万元,增长35.37%。
(二)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1月全县基金收入完成28767万元,占年初预算25900万元的111.07%,比上年同期18415万元增收10352万元,增长56.2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28102万元,占年初预算25300万元的111.08%,比上年同期18032万元增收10070万元,增长55.85%。
2、1-11月全县基金支出63052万元,占年初预算19101万元的330.1%,比上年同期21377万元增支41675万元,增长194.95%。其中:其他支出35140万元(主要是债券安排兴泉铁路明溪段项目资本金及站房建设65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3500万元、住建局垃圾处理工程1500万元、妇幼保健院项目资金1000万元、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8000万元、胡坊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2100万元、明溪县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2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00万元(债券安排高速公路建设资金5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5530万元(光大信托股权投资本金还款6624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正增长,增幅位于全市第三
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8010万元,占年初预算54282万元的88.45%,比上年同期46838万元增收1172万元,增长2.5%。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30651万元,占年初预算34780万元的88.13%,落后序时进度3.54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29742万元增收909万元,增长3.06%,增幅排名全市第三。
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呈正增长,1-11月税性收入完成21845万元,同比增收1795万元,增长8.95%,占地方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1.27%,税性比增3.86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下降,1-11月非税收入完成8806万元,同比减收886万元,下降9.14%,主要有罚没收入减收76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收1318万元(专户利息),行政性收费收入增收476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收113万元。
从部门上看,税务增收、财政减收。①税务部门1-11月完成(指地方级收入,下同)22447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2.68%,落后序时进度8.99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821万元,增长8.83%。②财政部门1-11月完成收入8204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7.52%,同比减收912万元,下降10%。
从税种上看,主体税种增收、小税种增收。1、主体税种1-11月完成14296万元,同比增收194万元,增长1.38%。①增值税入库5858万元,同比减收458万元,下降7.25%,回落20.4个百分点。 ②“营改增”增值税入库3656万元,同比增收503万元,增长15.95%。③企业所得税入库3333万元,同比减收369万元,下降9.97%,回落72.77个百分点。④个人所得税入库1449万元,同比增收518万元,增长55.64%(主要是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个税680万元)。 2、地方小税种1-11月完成7549万元,同比增收1601万元,增长26.92%,主要是烟叶税增收373万元,资源税增收333万元,耕地占用税增收85万元,契税增收744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211万元,土地增值税减收222万元。
(二)乡镇收入呈正增长,各乡镇增幅不均
1-11月乡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9609万元,比上年同期8431万元增收1178万元,增长13.97%。除沙溪、胡坊收入负增长外,其余七个乡镇收入均呈现正增长。夏阳增收1029万元(主要是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增收994万元、明溪县昌荣采矿场增收106万元),雪峰增收271万元(主要是三明市乐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收110万元、福建万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收45万元、三明开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增收33万元、明溪闽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增收84万元),沙溪减收700万元(主要是福建省明溪泽镇矿业有限公司减收560万元、福建省三明临江大林森活性炭有限公司减收58万元、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减收26万元、明溪县兴鑫贸易有限公司减收39万元),胡坊减收203万元(主要是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减收410万元)。
(三)支出进度平缓,呈现小幅增长
1-11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53787万元,比上年同期152800万元增支987万元,增长0.65%,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2360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80.38%,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支3749万元,增长3.13%。
支出变动较大的科目有: 1.公共安全支出5924万元,同比减支3861万元,下降39.46%;2.教育支出32042万元,同比增支918万元,增长2.9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331万元,同比减支1032万元,下降6.31%;4.节能环保支出7702万元,同比减支950万元,下降10.98%;5.城乡社区支出11931万元,同比减支4902万元,下降29.12%;6.农林水支出26511万元,同比增支7072万元,增长36.38%;7.债务付息支出5379万元,同比增支2155万元。
(四)疫情管控刻不容缓,全县拨付防控资金4248万元。
2020年1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秉承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止11月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4248万元,为疫情的防控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1.加强财源建设。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源培植增加财政收入的若干措施》,加大总部经济引进和建设力度,做大做实总部经济,产生实质性税收。二是及时兑现相关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促进我县总部经济、建筑业、服务业加快发展。
 2.强化收入组织。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房地产业税收管征,密切跟踪城区现有房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确保相关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综合治税协税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快信息传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税源监控,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千方百计增加税收收入。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全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兴泉铁路明溪枢纽中心、园区基建、药谷小镇基建、学校修建、城区基础设施、生态领域及山水林田湖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4、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用好苏区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县等牌子,积极与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联系,多跑、勤跑,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收支矛盾。
5、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压缩一般性支出,除“三保”支出外,其他支出能减则减,能压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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