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10月份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分析

日期:2020-11-13 09:01 来源:明溪县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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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今年以来,财政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决策部署,加强同税务等征收部门沟通协调,积极组织财政收入,增强财政保障能力;同时加大资金统筹力度,优化支出结构,兜牢兜实“三保”支出底线,压缩一般性支出,全力保障民生、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经费,为明溪全方位推动高质量发展落实超越保驾护航。
一、全县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713万元,占年初预算54282万元的80.53%,比上年同期43943万元减收230万元,下降0.52%。其中:上划中央收入完成15775万元,占年初预算19502万元的80.89%,比上年同期16098万元减收323万元,下降2.01%;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8万元,占年初预算34780万元的80.33%,比上年同期27845万元增收93万元,增长0.33%,增幅排名全市第三。
2、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137948万元增支4233万元,增长3.07%;县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0337万元,比上年同期129498万元增支839万元,增长0.65%;乡镇支出11844万元,比上年同期8450万元增支3394万元,增长40.17%。
(二)基金预算收支基本情况
1、1-10月全县基金收入完成21460万元,占年初预算25900万元的82.86%,比上年同期13632万元增收7828万元,增长57.42%。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完成20825万元,占年初预算25300万元的82.31%,比上年同期13291万元增收7534万元,增长56.68%。
2、1-10月全县基金支出59977万元,占年初预算19101万元的314%,比上年同期21155万元增支38822万元,增长183.51%。其中:其他支出35095万元(主要是债券安排兴泉铁路明溪段项目资本金及站房建设6500万元、园区基础设施建设13500万元、住建局垃圾处理工程1500万元、妇幼保健院项目资金1000万元、县医院门诊综合楼建设项目8000万元、胡坊奋发山海协作产业园建设2100万元、明溪县军民融合产业园建设2000万元),交通运输支出5500万元(债券安排高速公路建设资金5500万元),城乡社区支出12775万元(光大信托股权投资本金还款6624万元)。
二、预算执行特点
(一)财政收入正增长,增幅位于全市第三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总收入43713万元,占年初预算54282万元的80.53%,比上年同期43943万元减收230万元,下降0.52%。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27938万元,占年初预算34780万元的80.33%,落后序时进度3个百分点,比上年同期27845万元增收93万元,增长0.33%,增幅排名全市第三。
从结构上看,税收收入呈正增长,1-10月税性收入完成19643万元,同比增收1058万元,增长5.69%,占地方级公共财政预算收入的70.31%,税性比增3.57个百分点;非税收入增幅下降,1-10月非税收入完成8295万元,同比减收965万元,下降10.42%,主要有罚没收入减收71万元,国有资源有偿使用收入减收1357万元(专户利息),行政性收费收入增收438万元,森林植被恢复费增收95万元。
从部门上看,税务增收、财政减收。①税务部门1-10月完成(指地方级收入,下同)2017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4.32%,落后序时进度9.01个百分点,同比增收1075万元,增长5.63%。②财政部门1-10月完成收入7759万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1.69%,同比减收982万元,下降11.23%。
从税种上看,主体税种减收、小税种增收。1、主体税种1-10月完成12784万元,同比减收405万元,下降3.07%。①增值税入库4777万元,同比减收989万元,下降17.15%,回落29.61个百分点。 ②“营改增”增值税入库3271万元,同比增收432万元,增长15.22%。③企业所得税入库3330万元,同比减收360万元,下降9.76%,回落72.89个百分点。④个人所得税入库1406万元,同比增收512万元,增长57.27%(主要是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股东股权转让个税680万元)。 2、地方小税种1-10月完成6859万元,同比增收1463万元,增长27.11%,主要是烟叶税增收373万元,资源税增收235万元,耕地占用税增收294万元,契税增收436万元,城市维护建设税增收164万元。
(二)乡镇收入呈正增长,各乡镇增幅不均
1-10月乡镇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8855万元,比上年同期7926万元增收929万元,增长11.72%。除沙溪、胡坊收入负增长外,其余七个乡镇收入均呈现正增长。夏阳增收1268万元(主要是明溪县长兴萤石矿业有限公司增收972万元、明溪县昌荣采矿场增收107万元),雪峰增收241万元(主要是三明市乐德企业管理服务有限公司增收102万元、福建万夂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增收45万元、三明开泰工程科技有限公司增收33万元),沙溪减收465万元(主要是福建省明溪泽镇矿业有限公司减收542万元,福建省三明临江大林森活性炭有限公司减收34万元,福建和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减收27万元),胡坊减收102万元(主要是明溪县华莹选矿有限公司减收439万元)。
(三)支出进度平缓,呈现小幅增长
1-10月全县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42181万元,比上年同期137948万元增支4233元,增长3.07%,其中,民生支出完成11334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总额的79.72%,与去年同期相比增支5558万元,增长5.16%。
支出变动较大的科目有: 1.公共安全支出5889万元,同比减支3120万元,下降34.63%;2.教育支出30637万元,同比增支1597万元,增长5.5%;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5295万元,同比减支523万元,下降3.31%;4.节能环保支出7169万元,同比减支1419万元,下降16.52%;5.城乡社区支出11616万元,同比减支4215万元,下降26.62%;6.农林水支出21419万元,同比增支8984万元,增长72.25%;7.债务付息支出5011万元,同比增支1787万元。
(四)疫情管控刻不容缓,全县拨付防控资金4451万元。
2020年1月,按照县委县政府的指示,秉承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原则,将疫情防控专项资金及时拨付到位。截止10月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4451万元,为疫情的防控提供了资金保障。
三、下阶段工作重点
1.加强财源建设。一是积极落实市委、市政府出台《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源培植增加财政收入的若干措施》,加大总部经济引进和建设力度,做大做实总部经济,产生实质性税收。二是及时兑现相关财政扶持优惠政策,促进我县总部经济、建筑业、服务业加快发展。
 2.强化收入组织。一是加强与税务部门密切配合,做好房地产业税收管征,密切跟踪城区现有房地产项目建设和销售,确保相关税收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加强综合治税协税工作,加强各部门之间沟通联系,加快信息传递,加强对重点行业、企业和项目的税源监控,完善征管手段,堵塞征管漏洞,千方百计增加税收收入。三是加强非税收入征缴工作,确保全县非税收入及时足额入库。
3.加快重点项目资金支出进度。加快兴泉铁路明溪枢纽中心、园区基建、药谷小镇基建、学校修建、城区基础设施、生态领域及山水林田湖等项目建设进度,及时拨付工程款,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确保工程税收及时足额入库。
4、积极向上争取支持。加强政策研究,用好苏区老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县、县级基本财力保障县等牌子,积极与省财政厅等部门沟通联系,多跑、勤跑,争取更多的政策和资金支持,缓解收支矛盾。
5、强化预算执行约束,优化财政支出结构。要压缩一般性支出,除“三保”支出外,其他支出能减则减,能压则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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