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溪县瀚仙镇部门决算说明

日期:2018-07-31 10:20 来源:mxhxz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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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按照《关于批复瀚仙镇人民政府2017年度部门决算的通知》的要求,现将我单位2017年度部门决算说明如下:

一、部门主要职责

瀚仙镇人民政府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组织制订全乡经济发展的中长期规划,搞好经济发展的总体布局和产业布局。

(二)加强对农业、农村和农民的服务功能。

(三)负责全乡建设的规划管理,促进小城镇建设的发展。

    (四)负责制订全乡教、科、文、卫、综治、计生工作计划和各项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积极发展社会公益事业。

    (五)贯彻落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针、原则,负责维护全乡社会稳定工作。

(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瀚仙镇包括17个机关行政处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瀚仙镇人民政府

全额拨款

58

48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过去的一年,全镇上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统领,大力践行“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坚持“生态引领、民生优先、创新驱动、产城融合”战略,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牢牢把握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全力稳增长、调结构、补短板、惠民生、防风险,全镇经济社会保持平稳向好态势。一年来,我们取得的主要工作成效有:

(一)经济与项目建设方面,全镇完成工业总产值19.6亿元,增长9.5%;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18.3亿元,增长8.9%;固定资产投资12.7亿元,增长18.4%;农林牧渔业总产值3.6亿元,增长5%;农民人均纯收入1.4万元,增长9.6%;地方公共财政预算收入801.5万元,增长24.9%。新增限上企业4家、三产企业10家。

(二)镇村基础建设方面,实施征迁攻坚三线作战,园区版块、莆炎高速版块及药谷小镇、闽学鼻祖故里等城市建设版块共征地870余亩,迁坟90座,测量房屋367962平方米,为县“征迁攻坚年”顺利实施做出有力保障。实施城乡基础设施补短板工程,完成龙湖村新村基础设施、大焦村路灯亮化、王陂村道路硬化等“一事一议”公益项目9个。完善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完成洋龙—岩里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开工龙湖村粮食新增产能项目。

(三)生态治理方面,围绕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全面开展生态治理,健鑫食品废水、鑫磊矿业废水等工业污染得到有效整治,实施农村生活垃圾整治,建立镇生活垃圾常态化转运系统,完成垃圾中转站建设,全面开展“池改桶”垃圾清运模式,村庄保洁覆盖面达100%。提升镇村污水处理设施,推进三格式化粪池建设;“两违”整治工作完成拆违面积3.88万平方米,完成任务的176.51%

(四)脱贫攻坚方面,全镇所有贫困户按目标要求实现脱贫,龙湖村贫困村摘帽退出。实施菜单扶贫、光伏扶贫、就业扶贫等帮扶模式。创建“综治+精准扶贫”模式,首创设立“平安联动信息员”公益岗位28个,实现扶贫和综治双赢。继续深化岩里村量化折股试点工作,优化种植品种,提升经营效益;与大成生物科技公司开展闲置烤烟房培育食用菌试点项目,并取得成功。

(五)民生保障方面,实施教育、卫生、养老补短板工程,完成龙湖中心卫生院建设,全县率先完成乡村卫生一体化建设;持续精神文明创建,通过省级文明乡镇创建总评;弘扬古训家风文化,开展龙湖村第一届模范家庭评选活动。全面落实农业综合直补、城乡低保、临时救济和“两项补助”等各项惠民政策,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率95.5%,位列全县第一。推广“福林贷”“邮林贷”等普惠制林业金融产品,发放贷款825万元;基本完成农村土地确权登记工作。大力支持工会、共青团、妇联、残联等群团组织依法推进工作,关工委、双拥、档案和科协等工作扎实开展。

(六)政府建设方面,进一步规范政府运行,推进镇便民服务中心项目建设,推行“一趟不用跑”和“最多跑一趟”事项清单,落实网上审批制度;大力倡导“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精神,强化依法行政,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健全完善“三重一大”实施细则,扎实推进政务公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水平不断提升。强化村级“三资”管理,试点重大项目会商制度,探索实施对村工作督查制度,自觉接受人大法律监督和社会各界监督。坚持正风肃纪,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坚决纠正“四风”,“三公”经费持续下降,公务用车、公务接待、办公用房面积进一步规范。

四、2017年决算收支总体情况

2017年瀚仙镇人民政府年初结转和结余1.35万元,本年收入2530万元,本年支出2530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1.35万元。

(一)2017年收入253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1%,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253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0.00万元。

(二)2017年支出2530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1%,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790.1万元。其中,人员支出676.6万元,公用支出113.5万元。

2.项目支出1739.9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53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280万元,增长11%,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人大事务(科目)11.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20万元,下降64.5%。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以及商品服务支出支出减少     

(二)政府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414.1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了18.3万元,增长4.42%。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支出.

(三)财政事务(科目)23.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3万元,增长5.6 %。主要是用于项目建设。

(四)群众团体事务(科目)12.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5万元,增长36.3 %。主要是办公经费支出。。

(五)党委办公厅及相关机构事务(科目)47.9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减少0.6万元,下降1.25%。主要是用于人员经费减少。

(六)文化体育与传媒(科目)35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5万元,增长42.8%,主要是人员经费及上级专项支出。

(七)社会保障和就业(科目)28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90万元,增长65.97%,主要是民生项目支出、人员经费支出以及农村五保、低保人员贫困救助。

(八)财政对基本养老保险基金的补助(科目)232.7.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事务(科目)10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32万元,增长32%。主要是专项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科目)47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7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环境整治及上级专项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科目)164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164万元,增加100%,主要是项目支出增加。

(十二)农林水支出(科目)61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01万元,下降91.06%,主要是用于人员工资和福利的支出,以及村乡饮水工程、农村道路、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上级专项支出减少。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科目)43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3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

(十四)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科目)248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248万元,增长100%,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

(十三)商业服务业等支出(科目)30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50万元,下降62.5%,主要是上级专项支出减少。

(十四)住房保障支出(科目)4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9万元,下降19.14 %,主要是用于住房公积金,项目支出减少。

六、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无。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790.1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463.1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327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八、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30万元,较2016年减少6万元,下降20%。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00万元,主要用于无。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0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0.00%,主要是:本单位无因公出国费用。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7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7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3辆。与2016年相比,减少3万元,下降42.8%,主要是:严格执行公车管理办法使用车辆。
  
(三)公务接待费23万元。主要用于上级部门人员下乡及客商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50批次、接待总人数3890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减少3万元,下降13%,主要是:八项规定后压缩公务招待费用,控制接待人数及标准。

九、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13.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67.69%,主要是:机关运行费用支出减少。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1231,本部门共有车辆3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1辆、一般公务用车2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按照绩效处要求,公开项目概况、评价过程及绩效分析、存在问题和有关建议。
  
 十、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表:1-1 2017年度收支决算总表

1-2 2017年度收入决算表

1-3 2017年度支出决算表

1-4 2017年度财政拨款收支决算总表

1-5 2017年度一般公共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1-6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7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基本支出经济分类决算情况表

1-8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表

1-9 2017年度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1-10 2017年度政府采购情况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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