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环保局2017年财政预算工作经费支出绩效评价报告

日期:2018-08-01 08:12 来源:mxhbj1
| | | |

为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强化项目单位为责任意识,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县级财政绩效管理工作通知》(闽财【2015】12号)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对我局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将自评情况报告如下:

项目概况

﹙一﹚单位基本情况

1、明溪县环保局主要职责是:排污收费及环境监管;环境监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项目、生态县创建等。

2、明溪县环保局为政府成员单位,下设办公室、污染防治审批股、自然生态股、环境监察大队、环境监测站,行政编制5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环境监察大队参公,编制18人,监测站编制18人。

全局在编人员31人,临时人员3名;本科以上学历25人,高级工程师1人,工程师3人,助理工程师5人。

3、预决算情况:根据年初财政预算下达预算资金387.34万元。

﹙二﹚项目立项情况

1、项目实施依据:根据明溪县财政局年初预算

2、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按时、足额拨付相关项目资金:

⑴盖洋温庄、枫溪乡、汉仙镇散养猪舍拆除补助29万元

⑵王桥村、梓口坊村污水处理工程补助15.66万元

⑶瑶奢水质自动监测站在线监测系统65万元

⑷完成黄标车淘汰任务考核奖励12.55万元

⑸编制土壤防治实施方案11.5万元

⑹饮用水源监测18.9万元

⑺十三、五环境规划编制4.98万元

⑻土壤环境监测仪器设备29.75万元

⑼小流域“以奖促治”补助200万元

3、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

总目标:根据相关工程进度、完成情况拨付资金。

阶段性目标:根据年初预算,按相关工程进度、完成情况及时拨付资金。

4、项目预期投入情况

项目资金由县财政局拨入我局,再由我局根据项目的进度、完成情况拨付资金。

5、预期主要的经济、政治和社会效益

经济效益:有效解决我局及有关乡镇的资金不足问题。

社会效益:年初,我局牵头落实县委书记、县长与9个乡(镇)党政主要领导签订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向国土、林业、水利、农业等20个县直部门颁发了责任书,其中管理类18项重点项目进展顺利;建设类20项重点项目中目前完成了机动车工况法检测线建设、新建空气自动站、加油站油气回收治理、备用水源建设、黄标车淘汰、矿山生态恢复治理、水土流失治理等11项,达序时进度的有LNG气站和管网建设等6项,进展相对滞后的为养殖污染治理、城区生活污水管网建设、餐厨垃圾中转站建设等3项,至年底全面完成责任书各项目标任务。

二、项目实施基本情况

(一)项目组织管理情况

按照年初预算部署,由我局污染防治审批股牵头,负责落实跟踪项目的进展情况,根据项目进度,将有关材料报财务拨付项目资金。

(二)项目资金管理情况

加强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规范专项资金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坚持专款专用,杜绝资金留存、挪用,确保资金安全使用。

(三)项目资金到位情况

根据财政年初预算,2017年的下发指标387.34万元,实际拨付资金与预算相符,资金到位率100%。

三、项目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目的

绩效评价的目的是为了了解专项资金使用情况及取得的效果,总结资金管理的经验,发现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为提高专项资金的使用效益,加强财政支出规范化管理,健全和完善资金使用管理办法,完善预算编制、加强绩效目标管理和绩效工作提供重要的参考依据,以及提出相关的建议和采取的改进措施。

(二)绩效评价过程

1、成立绩效评价工作小组。由局污染防治审批股牵头,各业务股室成立绩效评价小组,具体开展项目绩效评价工作。

2、项目实施单位自评。我局根据《明溪县财政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工作的通知》,开展项目自评工作。

3、工作小组考评。根据项目绩效评价工作要求收集整理、填报评价基础数据和相关资料。

4、汇总分析,撰写评价报告。根据审核后各股室报送的基础数据表和项目绩效报告,进行项目评价、评分情况,对基础数据进行汇总分析和综合分析,形成绩效评估报告。

四、项目主要绩效

主要有以下几点:

1、今年全县增设7个小流域监测断面,目前小流域水质监测断面共24个,县境内渔塘溪、胡贡溪水质优于国家地表水III类标准,角溪达到II类标准,达标率为100%,同时加强瑶奢水质自动站管理,确保自动监测数据科学准确并及时上传

2、今年禁养区6家养殖场全面关闭拆除,可养区74家养殖场,关闭拆除74家。

3、全面完成总投入1445万元的15个村的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并通过上级验收,同时按照长效管理运行办法加强对已建项目设施管理,确保项目发挥应有成效。

4、制定明溪县流域水质提升生态补偿考核办法,向上争取省重点流域生态补偿资金3231万元中提取15%约500万元作为乡镇流域水质提升生态补偿金;积极向上申报总投入3000万元的夏阳溪、胡贡溪2条小流域水质提升项目,目前累积完成投入2871万元。5、强化已建空气自动监测站运行管理,确保空气自动站设施运行正常,6项污染物指标均优于国家二级标准,空气优良天数达100%;在全省58个县(市、区)排名中,第一季度位列全省第8名,上半年位列全省第10名,第三季度位列全省第二名,预计全年全省排名能进入前10名;完成今年计划新建的1座空气自动监测站建设。

6、出台了2017年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突出黄标车淘汰和燃煤锅炉整治。把市下达的黄标车淘汰任务细化分解到各乡镇,明确具体责任人和工作措施,今年139辆黄标车淘汰任务,目前完成139辆,淘汰率100%。

7、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制定了《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2017年土壤污染防治计划》,完成农用地土壤污染状况详查点位布设及样品采集,报送土壤污染治理与修复项目库以及土壤环境重点监管企业及大宗固体废物堆存场所清单,正在编制农用地土壤环境保护方案,开展链条厂地块土壤污染修复方案招投标。

8、按照省环保厅危险废物处置“达标进位”工作要求,规范危险废物管理,举办危险废物规范化管理专题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全县各危险废物产生单位均落实了“六有”要求,危废转移严格执行“五联单”工作制度。全县9家危险废物产生单位规范化管理考核全部达标。

五、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我局将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统领,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紧紧围绕党和国家绘制的生态环境保护蓝图,全力抓好党政领导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各项任务落实,打好水、大气、土壤污染防治攻坚战,补齐环保短板,为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县创建进一步打好基础,具体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进一步提升服务发展水平。全面落实马上就办、真抓实干的要求,持续推进放管结合,切实规范管理,强化优质服务。

(二)进一步推进生态文明建设。

一是推进生态文明示范县建设。二是落实生态环保目标责任书。三是落实生态红线管控。四是巩固中央、省环保督察成果。

(三)持续打好水方面、大气方面、土壤方面等污染防治攻坚战。

(四)进一步加强环境监管。

一是加强网格化监管。二是加大执法检查力度。三是深化监管体制创新。

(五)持续强化环境风险防范。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