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说明

日期:2018-07-30 10:04 来源:mxjdgl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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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度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县有关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工商行政管理、质量技术监督等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参与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推动建立落实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机制,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地方人民政府负总责机制;负责制定并组织实施食品药品、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发展规划和技术支撑机构建设规划,推动检验检测体系、电子监管追溯体系和信息化建设;组织推进质量发展工作;组织实施商标战略和名牌战略;参与制定商品交易市场发展规划。负责办理涉及食品药品、工商行政、质量技术监督的各类行政审批和行政许可事项并实施监督管理。承接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下放的职责等。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包括16个机关行政股室,经费性质为财政全额拨款行政事业单位,人员编制数84人,在职人数75人。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财政全额拨款

   84

   75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主要任务是:

  (一)工商行政管理方面。商事制度改革全面实施,各类市场主体活力进一步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格局初步形成;监管模式更加科学高效,事中事后监管机制逐步完善;市场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农资市场、侵权假冒、广告合同、无证无照、非法传销等专项整治行动深入开展;12315维权网络建设扎实推进,消费者合法权益得到有效保障,一些侵害消费者权益的行为得到及时查处。今年来,全县共办理各类企业开业登记256户,同比增长50.59%,注册资本8.83亿元;办理个体工商户设立登记633户,同比增长13.85%

  (二)食品药品监管方面。食品药品安全监管模式进一步创新,监管体制机制进一步完善,医药产业全面健康发展;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稳步推进,餐桌污染治理全面落实,主要食品安全指标达省市标准要求,守住不发生食品药品安全事故的底线。全县药械生产、经营和使用单位监督检查覆盖率及乡村诊所药品来源渠道合法率均达100%各项“餐桌污染”治理指标均达到省上要求,全县未发生群体性食品药品安全事件(事故)。

  (三)质量技术监督方面。高质量发展实施纲要年度行动计划全面实施,“十三五”品牌发展战略有效落实;产业发展实现优化升级,重点行业产品质量有效提升特种设备安全监管全面加强,公众安全得到切实可靠保障。围绕上述任务,重点完成了以下工作:

  (一)全力以赴,重点工作成效凸显。1.征地搬迁序时推进;2.招商引资成效明显3.平台建设步伐加快4.示范创建有效开展。

  (二)创新机制,助力县域经济发展。1.深化商事制度改革。2.加强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年报攻坚行动;3.打造商标品牌;4.加强体系建设。建设信用体系。

  (三)严格监管,市场秩序更加规范。1.加强网络市场监管;2.加强食品药品监测检测。生产环节;3.落实服务民生工作。

  (四)专项整治,执法力度持续加强。1.风险隐患排查;2.“1+X”专项督查。落实县纪委工作部署,认真履职;3.食品流通领域专项整治;4.餐饮服务专项整治;5.药械市场专项整治;6.成品油、工业产品及特种设备专项检查;7.“双打”“查无”专项行动;8.落实消费维权。

  (五)强化协调,共治水平逐步提高。1.强化工作部署;2.完善制度建设;3.加强应急管理;4.开展联合检查。

  (六)加强宣传,法治意识全面加强。1.组织开展各类主题宣传。“3.15”宣传活动;2.多形式开展食品安全宣传;3.开展“质量月”主题活动。

  (七)坚持不懈,队伍建设持续深化。1.加强教育培训;2.落实主题活动;3.加强廉政建设。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1,222.6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06.13

    其中:政府性基金

   

  二、外交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附属单位缴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89.91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3.52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7.11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312.51

  本年支出合计

  1,146.75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377.09

        交纳所得税

   

        基本支出结转

  313.97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转入事业基金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63.11

        其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3.11

      年末结转和结余

  542.84

        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

  371.73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71.11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71.11

   

   

        经营结余

   

  合计

  1,689.60

  合计

  1,689.60

  二、 收入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312.51

  1,222.60

   

   

   

   

  89.91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866.89

  791.98

   

   

   

   

  74.91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609.25

  534.34

   

   

   

   

  74.91

  2011501

    行政运行

  566.11

  491.20

   

   

   

   

  74.91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0

  2.00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1.14

  41.14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252.64

  252.64

   

   

   

   

   

  2011701

    行政运行

  130.64

  130.64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24.00

  24.00

   

   

   

   

   

  2011708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94.00

  94.00

   

   

   

   

   

  20117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5.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5.00

   

   

   

   

   

  206

  科学技术支出

  15.00

   

   

   

   

   

  15.00

  20604

  技术研究与开发

  15.00

   

   

   

   

   

  15.00

  2060499

    其他技术研究与开发支出

  15.00

   

   

   

   

   

  15.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3.52

  363.52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363.52

  363.52

   

   

   

   

   

  2101001

    行政运行

  275.80

  275.80

   

   

   

   

   

  2101012

    药品事务

  10.00

  10.00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40.00

  40.00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37.72

  37.72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67.10

  67.10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34.50

  34.50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34.50

  34.50

   

   

   

   

   

  21599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32.60

  32.60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2.60

  32.60

   

   

   

   

   

    三、 支出决算表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146.75

  970.93

  175.83

   

   

   

  20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706.13

  695.13

  11.00

   

   

   

  20115

  工商行政管理事务

  566.49

  564.49

  2.00

   

   

   

  2011501

    行政运行

  523.35

  523.35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0

   

  2.00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1.14

  41.14

   

   

   

   

  20117

  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

  134.64

  130.64

  4.00

   

   

   

  2011701

    行政运行

  130.64

  130.64

   

   

   

   

  20117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5.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5.00

   

   

   

  210

  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3.52

  275.80

  87.72

   

   

   

  21010

  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

  363.52

  275.80

  87.72

   

   

   

  2101001

    行政运行

  275.80

  275.80

   

   

   

   

  2101012

    药品事务

  10.00

   

  10.00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40.00

   

  40.00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37.72

   

  37.72

   

   

   

  215

  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7.11

   

  77.11

   

   

   

  21508

  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和管理支出

  44.51

   

  44.51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44.51

   

  44.51

   

   

   

  21599

  其他资源勘探电力信息等支出

  32.60

   

  32.60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2.60

   

  32.6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收     入

  支     出

  项    目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1,222.6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673.98

  673.98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363.52

  363.52

   

   

   

  十、节能环保支出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77.11

  77.11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1,222.60

  本年支出合计

  1,114.61

  1,114.61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63.11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71.11

  171.11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63.11

      基本支出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71.11

  171.11

   

   

   

   

   

   

   

  总计

  1,285.71

  总计

  1,285.71

  1,285.71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1,114.61

  938.78

  175.83

  2011501

  行政运行

  491.20

  491.20

   

  2011506

  消费者权益保护

  2.00

   

  2.00

  2011599

  其他工商行政管理事务支出

  41.14

  41.14

   

  2011701

  行政运行

  130.64

  130.64

   

  2011707

  质量技术监督技术支持

   

   

   

  2011708

  认证认可监督管理

   

   

   

  2011799

  其他质量技术监督与检验检疫事务支出

  4.00

   

  4.00

  2019999

  其他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5.00

   

  5.00

  2101001

  行政运行

  275.80

  275.80

   

  2101012

  药品事务

  10.00

   

  10.00

  2101016

  食品安全事务

  40.00

   

  40.00

  2101099

  其他食品和药品监督管理事务支出

  37.72

   

  37.72

  2150805

  中小企业发展专项

  44.51

   

  44.51

  2159999

  其他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32.60

   

  32.60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项    目

  合     计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1,114.61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5.92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220.87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82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99

  其他支出

   

  

  

   七、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项    目

  合     计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合         计

  938.78

  893.73

  45.05

  301

  工资福利支出

  845.92

  845.92

   

  30101

    基本工资

  256.04

  256.04

   

  30102

    津贴补贴

  194.20

  194.20

   

  30103

    奖金

  179.30

  179.30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144.97

  144.97

   

  30106

    伙食补助费

  29.12

  29.12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42.29

  42.29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5.05

   

  45.05

  30201

    办公费

  2.60

   

  2.60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0.43

   

  0.43

  30205

    水费

  1.85

   

  1.85

  30206

    电费

  2.90

   

  2.90

  30207

    邮电费

  9.96

   

  9.96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0.61

   

  0.61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1.84

   

  1.84

  30216

    培训费

  2.59

   

  2.59

  30217

    公务接待费

   

   

   

  30218

    专用材料费

  2.79

   

  2.79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4.21

   

  4.21

  30228

    工会经费

  8.44

   

  8.44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0.72

   

  0.72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6.12

   

  6.12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47.82

  47.82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1.45

  1.45

   

  30305

    生活补助

  4.96

  4.96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生产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41.41

  41.41

   

  30312

    提租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314

    采暖补贴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30906

    大型修缮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908

    物资储备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0

    产权参股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403

    财政贴息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贷款转贷

   

   

   

  39999

    其他支出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注: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此表无数据。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项  目

  行次

  统计数

  项  目

  行次

  统计数

  栏  次

  1

  栏  次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二、机关运行经费

  22

  45.05

  (一)支出合计

  2

  10.61

  (一)行政单位

  23

  45.05

  1.因公出国(境)费

  3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5.08

   

  25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5.08

  (一)车辆数合计(辆)

  27

  5

  3.公务接待费

  7

  5.53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28

   

  (1)国内接待费

  8

  5.53

    2.一般公务用车

  29

  5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1

   

  (二)相关统计数

  11

  

    5.其他用车

  32

   

  1.因公出国(境)团组(个)

  12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33

   

  2.因公出国(境)人次(人)

  13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34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35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5

   

  36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45

   

  37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38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589

   

  3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4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41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42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项目

  行次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合      计

  1

  16.77

  16.77

  16.77

   

   

   

  16.77

  16.77

  16.77

   

   

   

  货物

  2

  16.77

  16.77

  16.77

   

   

   

  16.77

  16.77

  16.77

   

   

   

  工程

  3

   

   

   

   

   

   

   

   

   

   

   

   

  服务

  4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年初结转377.09万元,本年收入1,312.51万元,本年支出1,146.75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542.84万元。

    (一)2017年收入1,312.51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48万元,增长-0.26%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1,222.6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89.91万元。

    (二)2017年支出1,146.75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42.51万元,增长3.85%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970.93万元。其中,人员支出925.88万元,公用支出45.05万元。

    2.项目支出175.83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1,114.61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59.62万元,增长5.65%,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工资福利支出845.9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99.07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的影响。

    (二)商品和服务支出220.87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增加4.92万元,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后三局合并,办公场所分散,人员增加,相应的公用经费增加。

    (三)对个人和家庭补助47.82万元,较2016年决算数减少10.58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变动。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0.0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无

    注: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财政拨款基本支出938.7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175.83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5.05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10.61万元,同比下降36.66%,减少6.14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下降0%,减少0万元。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5.08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5.08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5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运行费下降51.2%,减少5.33万元,主要是: 公务车数量减少,相应费用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5.53万元。主要用于会议、省、市检查、上级调研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45批次、接待总人数589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2.77%,减少0.81万元,主要是八项规定后,本着厉行节约的原则,会议和接待都相应减少。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明溪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开展4个项目绩效监控分别是专项资金绩效气动工具检测中心建设、食品安全专项业务费绩效12315消费者投诉业务经费、品牌建设业务经费,共涉及财政拨款资金177万元。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5.05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39.68%,主要是:三局合并,办公地点和场所分散。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6.7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6.77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5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5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1.项目概况

    为保障全县群众吃上安全放心食品,县政府安排60万元专项资金,主要安排用于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测、联动执法、专项整治、宣传教育、示范创建、可追溯体系建设、基层监管网络建设、综合协调、有效举报等。该项目,已被县委县政府列为2016年为民办实事项目。项目的主要内容是:加强源头综合治理,强化监督管理和专项整治,突出对种植养殖、食品加工、食品流通、餐饮服务等环节的污染治理;重点对畜牧业、种植业、水产类、饮用水、加工食品和餐饮业等“五类产品、一个行业”的32个产品项目,开展食品安全评价性抽样检测;健全完善食品安全监管和追溯体系,建立基层食品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推进长效监管工作,提升食品安全管理水平。

    项目绩效总目标及阶段性目标情况:种植养殖环节,  本地产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主要食用农产品质量安全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以上。水产养殖环节,主要水产品养殖环节药物残留抽检合格率达97%以上,水产品药物残留超标案件查处率达100%。生活饮用水,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抽检合格率达95%以上,瓶(桶)装水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5%以下。食品生产环节,全县加工食品抽检总体合格率稳定在97.5%以上,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不合格样品检出率稳定在3%以下,原粮卫生抽检合格率90%以上。食品流通环节,通过规范市场流通行为和专项治理,进一步提高食品经营单位主体责任意识,促进食品经营单位自觉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餐饮服务环节,积极实施“餐饮业食品安全提升工程”,餐馆、小吃店、快餐店、食堂、集体用餐配送等单位的餐饮服务经营行为符合《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要求。

    2、项目评价工作情况

    (一)选用的评价指标和评价方法:

    1.评价指标:“食品安全满意率”指标由“食品安全管理指标完成率”“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完成率”“消费者调查满意度”等3项指标构成,权重各占50%、35%、15%。

    2.评价方法:(1)食品安全管理指标完成率。第一部分通过市食安办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进行。第二部分中半年督查情况由市食安办提供,平时掌握的工作情况由市食安委成员单位提供。具体考评内容、方式、细则等由市食安办制定专项通知予以明确。(2)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完成率。第一部分内容通过市直有关部门组织开展评价抽检和委托第三方检测机构开展评价抽检进行评价,具体评价内容、评价方式及评价责任单位见附件。第二部分内容由市食安办组织相关部门在年度考评中进行现场评价。(3)消费者调查满意度。委托市场调查机构开展调查进行评价。调查内容、调查方式、委托方式等由市食安办确定。

    (二)现场勘验、检查、核实的情况:经市考评组考评,2017年我县“食品安全满意率”的综合得分是89.9685分,在全市排名第6位。

    3、项目绩效目标分析

    (一)评价基本指标分析:

    经市考评组考评,2017年我县“食品安全满意率”的综合得分是89.9685分,在全市排名第6位,其中现场考核42.75分(95%),日常情况考核4分(80%),主要食品治理指标完成情况33.5分(95.71%),群众调查满意度9.7185分(64.79%)。存在的主要差距是第三方机构调查的食品安全群众满意率为64.79%,相对偏低。

      (二)评价绩效指标分析,包括项目支出后实际状况与申报绩效目标的对比分析;

    (三)绩效定性指标分析:

    种植及畜禽业产品方面,完成本地产蔬菜、水果、茶叶、畜禽等产品3756批次抽检(含快速检测),合格率100%,高于治理指标(97%);完成原粮了卫生指标抽检2批次,合格率100%,高于治理指标(90%)。水产品方面,完成水产品甲醛市场抽检1200批次(快速检测)、水产品药物残留抽检12批次,合格率均达100%,高于治理指标(97%);生活饮用水方面,完成城区市政供水管网末梢水和二次供水抽检各20个批次,瓶(桶)装水抽检4个批次,合格率均达100%,高于治理指标(95%);加工食品方面,完成豆腐皮吊白块快检和部分土特产二氧化硫快检各60批次,罐头、饮料、酒类、果冻、蜜饯、膨化食品卫生指标抽检共12批次,罐头、饮料、酒类、果冻、蜜饯、膨化食品卫生指标抽检共30批次,肉松、皮蛋、婴儿奶粉卫生指标市场抽检共6批次,粮食复制品(挂面、线面、粉干)卫生指标抽检共30批次,合格率均达100%,高于治理指标(97.5%);完成成品粮、食用油、调味品、肉制品、蛋制品、酒类、乳制品、腐竹、糕点等质量安全评价性抽检共98个批次,合格率100%,高于治理指标(97%)。

    现场考核中,我县被扣分的主要项目是:(6)未创建农产品质量安全县扣0.5分;(28)无保健食品生产企业量化分级管理工作材料扣0.5分;(32)无“净网”行动方案扣0.5分;(34)无出口食品农产品质量安全示范区建设扣0.5分;(44)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案件全市排名第10扣1分;(65)食品生产企业产品台账未及时记录;配料间配料上堆放杂物扣1分;(68)小型餐饮服务单位食用盐无购物凭证扣0.5分;(71)餐饮具集中消毒单位未开展自检扣0.5分。

    (四)项目实施的经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1.主要做法:

    (1)加强组织领导。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持续将治理“餐桌污染”建设“食品放心工程”工作列入为民办实事项目,着力在健全机制、创建推动、财力和制度保障上给予支持。及时调整充实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组成人员,县食安委主任由县政府县长担任,副主任由2名县政府分管领导担任,成员大多数由部门正职担任,县食安委规格进一步提升。同时,要求全县各乡(镇)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指定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

    (2)完善制度建设。组织有关部门对《明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编制下发《明溪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操作手册(试行)》,明确食品安全事故的分级、各组织机构和应急管理人员的设置及职责,组建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专家库,全县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置机制进一步完善。制定并下发《明溪县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登记备案管理办法(试行)》(明政办〔2016〕38号)、《明溪县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明政办〔2016〕89号)和《明溪县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管理办法》(明政文〔2016〕99号)等管理制度,对加强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农村集体聚餐、城区餐厨垃圾无害化收运处置的监督管理提供了切实可行的制度保障。

    (3)强化综合协调。县食安委、食安办充分发挥综合监管和组织协调作用,通过召开联席会议、听取工作汇报、组织联合检查、开展工作督查、下发转发文件等形式,部署落实各项食品安全工作,强化相关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报送,加强与监管部门间的沟通联系,协调解决职能交叉、监管空白、案件移送等问题。2016年,通过转发、下发文件等形式,对加强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强化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开展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专项检查、开展猪肉市场专项整治、加强中高考期间学校及周边食品安全监管、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等工作进行了专题部署。组织协调有关部门顺利完成了市食安委组织的2016年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督查的迎检工作。针对去年市、县人大食品安全工作情况审议意见中指出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以及上半年全市食品安全督查我县存在的问题,进行任务分解和督查督办,促进了存在问题的整改落实。重大节假日和中高考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开展食品安全联合检查,有力地保障了重要节庆及活动期间公众的饮食安全。

    (4)构建共治格局。县政府出台并公布县直部门单位责任清单,向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直有关部门颁发《2016年全县食品安全责任书》,将食品安全工作列入乡(镇)政府绩效、文明单位和综治平安单位考评内容。县食安办联合法院、检察院、监察局、法制办、公安局下发《关于建立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联动执法工作机制的意见》,编制“联动执法通讯录”,进一步完善食品安全行刑衔接机制。2017年,县市场监管局移送县公安局食品药品刑事案件2件,已由县公安局立案查办并移送起诉。县食安委建立食品安全执法办案联动协作和信息通报机制,县市场监管局通过县食安办向县农业局通报1起水产品检验不合格案件。各乡(镇)按要求成立了食安委,设立了食安办,指定专人负责食品安全工作。按照“县聘、乡管、村用”的原则,在全县各行政村、居委会重新选聘了食品药品安全协管员98名,分8场次对协管员进行巡回培训,明确协管员在协助执法、隐患排查、信息报告、宣传引导等方面的工作职责,统一配发协管员工作证和《协管员工作记录本》,为建立健全县、乡(镇)、村(居)三级食品安全监管体系打下坚实基础。县卫计局认真做好食源性疾病监测工作,2016年共上报监测病例246例,超额完成市卫健委年初下达的目标任务。

    (5)注重宣传教育。重点组织相关部门开展以新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为主要内容的法制宣传活动和主题为“尚德守法,共享共治食品安全”的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一是标语宣传。组织有条件的食品生产经营主体、药品经营企业、医疗机构利用本单位的LED宣传屏滚动播出宣传标语,利用手机短信、QQ群、微信群等媒体,发送食品安全相关知识短信。二是广告宣传。利用县有线电视台宣传字幕、县综合市场户外LED广告屏,大力开展“12331”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益广告宣传活动。三是专题培训。举办食品安全监管人员、食品生产经营企业负责人和食品从业人员培训班,组织开展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配套法规规章、标准、规范的专题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人员的依法行政水平,增强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经营、诚信经营意识。四是进超市宣传。组织监管人员走进商场超市,通过悬挂食品安全宣传条幅、LED屏滚动播放宣传标语、赠送食品安全法律书籍、向群众免费派送食品安全知识折页和购物袋等方式,开展宣传活动。五是进学校宣传。组织全县中小学校“开设一节健康教育课、举办一次食品安全主题班会、刊出一期食品安全宣传专栏”,开展食品安全进校园宣传活动。举办全县学校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培训班,开展以“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及操作规范”为主要内容的培训。六是进企业宣传。根据“福建南方制药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派出食品生产管理业务骨干走进企业,举办了一期以“食品生产通用卫生规范”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七是进社区宣传。在“3.15消费者权益日”、“科技宣传周”、“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生产宣传月”等活动期间,组织有关部门,在人员聚集区开展集中宣传咨询活动,通过开设咨询服务台、展示假冒伪劣产品、图片展览、发放宣传材料和有奖知识问答等方式开展宣传。八是进乡村宣传。联合县自行车协会开展“食品安全乡村行”骑行公益宣传活动,通过彩旗盛装沿街列队骑行、展示食品安全宣传标语、发送食品安全知识“礼包”等方式,深入沿途乡村开展宣传。

    (6)深化专项整治。根据国家和省、市的有关部署,围绕种植养殖、牲畜屠宰、生产加工、市场流通、餐饮消费等环节开展专项整治。开展种子、兽药、饲料等投入品专项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500人次,深入相关生产经营企业检查执法246次,抽查农作物种子标签36个(合格率97.2%),抽查农药标签84个(合格率98.8%),抽查肥料标签12个(合格率100%),责令整改2起,立案查处4起。二是开展突出问题的治理整顿。开展全县食品生产企业全覆盖检查,对全县酱卤肉制品、食用植物油小作坊开展专项检查,对环境较差的生产经营场所责令限期整改。开展全县学校及托幼机构食堂及校园周边食品安全专项检查,下发监督意见书8份。组织开展食用农产品市场销售、互联网食品销售、肉制品兽药残留、病死猪肉、茶叶产品、进口食品等专项整治。持续开展农产品生产记录、农药违规经营使用、“瘦肉精”、兽用抗菌药、农资打假、茶叶农药残留、生猪屠宰、病死畜禽违法销售、养殖及育苗过程中使用禁用药物和不执行休药期行为等突出问题的专项整治,不断强化执法监管。三是开展猪肉市场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全县共出动执法检查人员88人次,检查生猪养殖场、定点屠宰场、猪肉制品加工厂、猪肉摊点、冷冻冷藏库、餐馆、食堂等相关单位219家次,下发相关宣传资料500余份,“瘦肉精”抽检127批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17份,并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督促相关单位进行整改,目前,未发现养殖中使用瘦肉精等违禁物质与滥用药物及生产经营生猪及其肉品等相关违法犯罪行为。四是开展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治理。加大对农村地区、城乡结合部、小作坊聚集村等重点区域的食品安全整治力度,重点治理小作坊、小卖部、小餐饮,打击销售假冒伪劣、“三无”食品等违法行为。2016年,全县共出动执法人员395人次,执法检查车辆87车次,检查食品生产单位63户次(其中食品加工小作坊26户次)、食品经营户437户次(其中校园及周边77户次)、农村集贸市场18个次,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7份,监督销毁过期、标识不规范等预包装食品672包,约谈存在较多问题的食品经营户4户,查处食品安全违法案件6件。

    (7)开展示范创建。一是创建食品加工小作坊示范点。积极探索“厂房+作坊”和“农场+作坊”模式,已创建省级示范点2家,拟再推广创建2家;二是创建食品经营单位示范店。已创建可追溯体系食品经营示范点7家(其中3家省级示范店,2家市级示范店),已创建以食用农产品为主的省、市级可追溯示范店各1家,已创建“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9家;三是开展餐饮服务环节示范创建。已创建示范街2条、示范单位30家、省级“明厨亮灶”示范单位1家;四是推进“明厨亮灶”工程建设。目前已创建“透明厨房”92家、“视频厨房”8家、“网络厨房”26家;五是加强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地建设。已创建种植业(茶、果、菜)标准化示范区(场)7个、面积4500亩,带动农户760户;已创建种(生猪)标准化示范区(场)5个,规模达5600头;六是开展“五治”示范区建设。已推广测土配方施肥面积29万亩次,新建8片核心示范区,建立省级水稻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1个,建好梨园、黄桃病虫害绿色防控示范区各1个;七是推进可追溯体系建设。推进农资监管平台建设,已将全县25家农资经营企业的农药产品和9家兽药经营企业全部纳入农资监管平台监管,实现农药、兽药产品购、销、用流向全程可追溯;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已将18家龙头企业、省级规范社等生产经营主体和1家水产养殖企业分别纳入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可追溯信息管理平台、海洋渔业可追溯管理平台管理。

    2.存在的问题: 一是少数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学习掌握不够,诚信意识缺失、法治意识和责任意识不强,制售假劣、管理制度落实不到位等违法违规现象时有发生。二是农产品的生产者多而分散,三小(小摊贩、小作坊、小餐饮)点多面广,风险隐患较多,加之各业主自身管理不够规范,监管工作难度较大。三是人才队伍建设滞后,总量不足、结构不优、专业技能跟不上,专业技术人员和专家型人才紧缺。四是检验检测设备装备水平落后,信息化监管手段不足,风险防控过程控制水平亟待提高。五是监管信息资源未能上下集中统一共享,风险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

    4、下一步改进工作的意见及建议

    (一)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将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宣传普及作为当前普法的重要内容,纳入各乡(镇)、各有关部门法制宣传教育体系。通过分批轮训、上门宣讲、远程教育等途径,扩大覆盖面,增强针对性,切实抓好面向食品生产经营单位的宣传教育,提高食品行业从业人员特别是企业负责人、质量安全管理人员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广泛深入宣传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加强政策解读,不断提高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社会知晓度,增强全社会食品安全意识,提升城乡居民运用法律武器维护合法权益的能力,共同营造和维护有利于食品安全工作的良好社会氛围。

    (二)进一步落实食品安全工作责任。按照“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生产经营者是第一责任人”的要求,健全食品安全责任体系。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政府目标管理考核体系,完善食品安全监管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明确和细化部门监管职责,督促有关部门依法履职、严格监管。充分发挥县食品安全委员会的统筹协调作用,加大综合协调力度,加强督查指导,确保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序开展、无缝衔接、不留真空。依靠严格监督管理、强化行政执法、加强诚信建设,督促食品生产经营者切实承担起食品安全第一责任人的责任。

    (三)切实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加大财政资金投入,保障食品安全行政执法经费和检验检测经费,改善执法条件,完善必要的硬件设施。充分运用各监管部门现有资源,整合监管力量和检测资源,构建食品污染物和食源性疾病监测体系,扎实做好食品安全风险监测和评估工作。根据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的需要,加强对一线监管人员法律知识和专业技能培训,切实提高监管业务能力和依法行政水平。

    (四)继续深化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坚持以“标本兼治、着力治本、突出重点、带动全面”为原则,在过去整治工作成效的基础上,继续围绕直接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集中整治力度。特别是针对重点产品、重点环节、重点区域、重点场所、重点对象,采取明察暗访、突击检查等形式,依法严查违法行为。同时,强化联合执法、联动监管,加强各监管部门之间的执法衔接以及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之间的衔接,狠抓大案要案查处工作,严厉打击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

    (五)推进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深入开展。强化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健全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和部门协作机制,构建完善的食品安全监管组织网络。建立社会共治网络,积极搭建社会共治平台,大力发展社会监督员、基层协管员等群众性队伍。建立社会共治激励机制,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落实举报奖励专项资金,调动消费者、新闻媒体、志愿者等社会各方参与的积极性。推进食品安全责任保险工作,建立政府、保险机构、企业、消费者多方参与互动的食品安全激励约束机制和风险防控机制。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 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 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

  (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 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

  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 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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