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度明溪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日期:2018-07-26 10:31 来源:mxslj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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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2:

 

 

 

 

 

 

 

 

 

 

 

 

 

2017年度

 

明溪县水利局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 

一、部门职责 .....................................

二、机构设置 .......................................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第二部分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二、收入决算表 ............................ .......

三、支出决算表 ...................................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

九、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

十、政府采购情况表 ...................................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


明 .........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 ......... ......

七、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


第一部分部门概况

 

 

一、部门主要职责

水利局的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水利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起草并组织实施水利工作的地方政策;组织编制国家、省、市、县确定的重要小流域综合规划、防洪规划等重大水利规划;按规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设相关制度并组织实施;负责提出全县水利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提出县政府财政性水利建设资金安排的意见。

(二)负责保障水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负责生活、生产经营和生态环境用水的统筹兼顾和保障;实施水资源的统一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和跨乡镇水的中长期供求规划、水量分配方案并监督实施;组织开展水资源调查评价工作,按规定开展水能资源调查评价工作,负责本县流域、区域以及重大调水工程的水资源调度;组织实施取水许可、水资源有偿使用制度和水资源论证、防洪论证制度;指导县水利行业供水和乡镇供水工作;发布全县水资源公报。

(三)负责水资源保护工作。组织编制县水资源保护规划,会同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组织拟定水功能区划并监督实施;核定水域纳污能力,提出限制排污总量建议;指导饮用水水源保护工作,指导地下水开发利用和县城及重点乡镇规划区地下水资源管理保护工作。

(四)负责防治水旱灾害,承担明溪县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协调、监督全县防汛抗旱工作,对主要河流和重要水工程实施防汛抗旱调度和应急水量调度。编制县防汛抗旱应急预案并组织实施。审查和审批小型水利工程度汛方案。指导水利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管理工作。

(五)负责节约用水工作。拟定节约用水政策,编制节约用水规划,组织、指导和推动节水型社会建设工作。

(六)负责重大涉水行政违法(不含治安违法)案件的查处,协调乡镇间的水事纠纷,指导水政监察和水行政执法;依法负责全县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管;指导水利建设现场的监督管理,组织实施水利工程建设的监督;负责全县河道采砂规划的审批,组织实施对河道采砂的监督、管理。负责对入河排污口设置、改建、扩建的审核。

(七)指导水利设施、水域及其岸线的管理和保护,指导主要河流治理、开发,组织河流堤防护岸和排涝设施建设,指导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组织实施具有控制性的或者跨乡镇及跨流域的重要水利工程建设与管理。编制、审查综合利用的县管水利工程的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并按国家规定的基本建设程序办理审批手续。

(八)指导农村水利工作,组织协调农田水利基本建设,指导农村饮水安全、节水灌溉、泵站改造、雨水集蓄利用等工程建设与管理工作,指导农村水利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按规定指导农村水能资源开发利用工作,指导水电农村电气化和小水电代燃料工作,承担500千瓦以下水电站建设行政管理工作。

(九)负责防治水土流失。拟订水土保持规划并监督实施,组织实施水土流失的综合防治、监测预报,做好开发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的审批、监督实施及水土保持设施的验收工作,指导重点水土保持建设项目的实施。

(十)指导全县水利队伍的建设,组织、指导水利行业质量监督工作,组织并监督水利行业的技术质量标准和水利工程的规程规范;组织水利科学技术引进和技术推广,负责办理全县水利有关涉外事务。

(十一)承办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部门决算单位基本情况

从决算单位构成看,水利局包括1个机关行政股室、2个参公股室、5个事业股室,其中:列入2017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单位详细情况见下表:

单位名称

经费性质

人员编制数

在职人数

明溪县水利局

全额拨款

7

7

明溪县防汛办

全额拨款

5

5

明溪县水土监督站

全额拨款

3

3

明溪县水政水资源管理站

全额拨款

3

3

明溪县水利工作站

全额拨款

13

13

明溪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全额拨款

4

4

明溪县堤防水库管理站

全额拨款

6

6

明溪县水政监察大队

全额拨款

7

4

 

 

三、部门主要工作总结

2017年,水利局主要任务是:

一、水利工作进展情况

1. 明溪黄沙坑水库工程:大坝主坝、副坝已完成封顶,完成启闭机房施工;引水隧洞全长10983米,已全线贯通,并完成衬砌10648米;完成上坝公路、进水塔和管理房建设。完成投资2660万元。

2.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项目(2014~2016年)

该项目惠及明溪县6个乡(镇),建设总投资为7882.95万元(不含整合资金),项目分三年实施。⑴、2014年小农水项目总投资为2533.23万元,建设实施夏坊乡和盖洋镇,目前已完成竣工验收;⑵、2015年小农水项目总投资2637.87万元,建设实施城关乡和瀚仙镇,截止4月底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现并完成初步验收;⑶、2016年小农水项目总投资2711.85万元,建设实施夏阳乡与胡坊镇,已完成投资2711.85万元,并完成初步验收。

3.中小河流综合治理工程建设

一是完成夏阳溪、胡贡溪、中溪溪、夏坊溪、城岚溪河道治理工程的建设实施,目前项目均已全面完工,正积极做好各项验收准备工作;二是抓好渔塘溪黄丰板河段综合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工作,目前渔塘溪黄丰板治理项目已完成投资约2200万元,占总投资的85.6%。

4.小型灌区与山地水利工程建设

我县2017年小型灌区实施瀚仙镇石珩沙坊灌区,受益面积400亩,获上级补助资金45万元,山地水利工程实施瀚仙镇石珩卢坑山地水利工程,受益面积300亩,获上级补助资金30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

5.村级用水户协会建设与管理

全县已先后组建胡坊镇的肖家山村等82个行政村村级用水户协会并在县民政局完成登记注册,占全县行政村总数的93.2%。2016年度的年检工作已全部完成。

6.2016-2017年冬春水利及水毁水利修复工程

2016~2017年度全县冬春水利及水毁水利修复工程完成投资6772万元,占计划投资的100%。其中投入劳力8.7万工日,完成土石方45.6万m3,混凝土7.7万m3,完成修复水毁工程32处,投放机械4.4万台班。新增渠道防渗111.9公里,疏浚河道12.2公里,解决0.04万人农村饮水安全问题,修复水利水毁工程32处。新建水源工程新增供水能力15万立方米,治理水土流失面积8.66平方公里,新增灌溉面积0.6万亩,改善灌溉面积1.4万亩。

7.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

我县2017年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实施沙溪乡碧州村、枫溪乡大雅村、胡坊镇洋地村、城关乡罗翠村、下汴村、瀚仙镇瀚溪村、花园村等7个村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巩固提升工程,工程受益人口1852人,获上级补助资金100万元,该项目正在实施。

8. 实施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工程

一是完成沙溪三期防洪工程扫尾和分部验收工作,目前材料已整理清楚,待上级验收。二是福建省闽江上游沙溪流域防洪工程工程(明溪县段),该项目于2017年项目初步设计报告于2017年4月5日获得省发改委、水利厅(闽发改网农业〔2017〕45号文)批复,概算总投资约18582.5万元,目前已完成沙溪流域防洪四期工程(明溪县瑶奢ys1标段、ys2标段)项目工程,完成投资约4000万元,占总投资的21.52%。

9. 明溪县画桥溪安全生态水系项目:建设画桥溪安全生态水系两岸景观、仿木栏、休闲步道、生态护岸等工程。目前正在项目前期准备,已对设计方案进行论证,《明溪县画桥溪安全生态水系建设项目实施方案(送审稿)》4月12日通过初审。9月3日已通过市局审批,现正在等待批复。

10、全面完成水土流失治理目标任务

全县全年共完成水土流失治理面积3.14万亩,占市里下达任务(2.86万亩)的109.79%。其中水利部门完成1.69万亩,林业部门完成1.45万亩。全县总投资1458.62万元,其中水利完成投资618.62万元。

(1)、2017年度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建设工程明溪县罗翠溪小流域水土流失综合治理项目。项目于5月18日由省水利厅批复,总投资428.7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300万元,地方配套128.77万元。实施综合治理措施面积875.66hm2,其中封禁875.66 hm2(含补植87hm2),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2.72km。项目于9月18日开工,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430万元。

(2)、福建省重点乡镇水土流失治理工程明溪县夏阳乡2017年水土流失治理项目。项目于3月31日由市水利局批复,总投资189.85万元,其中省级补助150万元,地方自筹39.85万元。实施综合治理措施面积250hm2,其中封禁237.88 hm2(含补植7.92hm2),造林12.12 hm2 ;建设生态清洁小流域(安全生态水系)1km。项目于8月份开工,现已完成主体工程建设,完成投资190万元。

二、落实防汛抗旱工作

(一)、扎实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

根据省、市防汛水利部门的安排部署,我县认真做好防汛备汛各项工作,做到早安排,早部署,早检查,早准备。年初,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多次过问和亲自检查防汛工作。县防指于2月17日以明防〔2017〕1号文《关于做好2017年防汛备汛工作的通知》进行安排部署,开始2017年防汛备汛各项工作。2月25日至3月9日我县组织人员开展防汛备汛和水利工程安全检查。其中,2月28日,市水利局黄如柏调研员带队检查我县防汛备汛工作。4月21日,召开全县防汛抗旱工作视频会议,乡镇设分会场,指挥长聂建兴副县长对2017年防汛工作进行安排部署。5月16日上午,县防指在盖洋镇葫芦形村组织开展县级防汛综合演练。

(二)扎实做好防台风工作

今年汛期以来对我县有降雨影响的台风有2个,分别为9号台风“纳沙”和10号台风“海棠”,另外10月4日有一次短时强降雨过程。县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迅速行动,认真按照省、市的部署要求,及时启动防抗预案,加强领导、突出重点、周密部署、全面动员、充分准备、狠抓落实,从多个方面做好防抗强台风的各项工作。

(三)明溪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的验收工作

2017年9月22日,明溪县防汛抗旱指挥部在水利局五楼防汛会商室主持召开明溪县山洪灾害防治项目(2013-2015年)初步验收会。参加初步验收会议的有县水利局、财政局、国土局、气象局以及项目各参建单位等。该项目批复概算总投资按636.42万元控制,实际到位资金共计467.5万元,其中到位中央补助资金378.5万元,到位省级补助资金89万元。截止2017年8月底,我县实际完成投资440.6878万元。

四、做好水行政执法和水土监督工作

(一)水行政执法。

1、开展2016年度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监督执法检查工作。

加强取水许可监督管理和计划用水管理,根据市水利局《关于组织开展2016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工作的通知》(明水资〔2017〕1号)工作部署,我局于1月至2月在全县范围内开展2016年度用水情况总结和2017年度用水计划工作。并对取水户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开展2016年度取水许可和计划用水监督执法检查。截止2017年12月底,明溪县已办证76套,合计取水量31.377亿立方米。2017年共征收水资源费119.06万元。

2、加强河道采砂管理,我县的河道采砂许可严格按照《明溪县河道采砂规划》划定的河道禁采区、限采区和可采区审批。全县2017年共发放河道采砂许可证12本,许可开采数量1.92万方,征收河道采砂管理费20.2万元。对非法采砂保持严打态势,加大对非法采砂事件的查处力度。今年为全面排查我县河道内非法采砂情况,进一步全面深化河长制,保障河道综合功能,改善水生态环境,根据明溪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明政办〔2017〕55号)文件,结合《明溪县河长办关于开展沿河整治“四乱”专项执法行动的通知》(明河长综[2017]23号)和《明溪县河长办转发关于开展涉砂行为专项整治规范工作方案的通知》(明河长综〔2017〕25 号)文件精神由我局牵头,会同国土、安监、环保、交通等部门共同开展河道采砂专项整治活动,各部门按照工作职能,分工协作,于四月中旬起在全县范围内集中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行动,重点整治无证采砂、不规范采砂行为。截止12月已完成全县境内19处临时采砂点设备拆除工作,拆除面积5865

(二)水土监督工作。

1、规范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行政审批。2017年共审批方案共9个,其中:省水利厅1个、市水利局2个,县水利局6个。

2、加强生产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按照省、市的安排部署及有关要求,切实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全覆盖,2017年共检查项目28个,34次。

3、做好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经过努力,加强了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力度,县政府以常务会议纪要【2017】3号明确矿产资源水土保持补偿费由水利局与县矿管办共同负责。由于2017年收费标准尚未确定,截止12月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2.33万元。

五、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和质量检测工作。

(一)今年以来,进一步强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项目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发生。通过加强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加大安全宣传力度。突出重点领域监管。以在建水库、中小河流治理、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堤防工程等为重点,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强化保障措施,切实落实安全生产长效管理。

(二)同时局领导和工程技术人员对水利工程的质量重要性高度重视,建立健全水利工程质量管理制度,严格执行水利工程建设程序,从源头上控制了工程施工质量,加大工程质量监督力度和项目实施过程质量的控制,采取巡回监督的方式,同时加强质量监督站内部建设、规范质量监督行为。经过一年的努力,明溪县在建水利工程未出现质量事故,较好地完成了今年的目标任务。

第二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 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1

 

 

 

 

收支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收入

支出

项目

决算数

项目(按经济分类)

决算数

一、财政拨款

6,012.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其中:政府性基金

600.00

二、外交支出

 

二、上级补助收入

 

三、国防支出

 

三、事业收入

 

四、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四、经营收入

 

五、教育支出

 

五、附属单位缴款

 

六、科学技术支出

 

六、其他收入

91.14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11.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2,561.66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103.84

本年支出合计

2,848.82

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结余分配

 

年初结转和结余

1,301.34

交纳所得税

 

基本支出结转

76.40

提取职工福利基金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76.40

转入事业基金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1,224.94

其他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224.94

年末结转和结余

4,556.36

经营结余

 

基本支出结转

85.40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4,470.96

 

 

其中: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470.96

 

 

经营结余

 

合计

7,405.18

合计

7,405.18

 

 

 

 

 

 

 

 

 

 

 

 


二、 收入决算表

附件2

 

 

 

 

 

 

 

 

 

 

 

 

 

 

 

收入决算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收入合计

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

事业收入

经营收入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其他收入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6,103.84

6,012.70

 

 

 

 

91.14

 

211

节能环保支出

511.00

511.00

 

 

 

 

 

 

21103

污染防治

251.00

251.00

 

 

 

 

 

 

2110302

水体

251.00

251.00

 

 

 

 

 

 

21112

可再生能源

260.00

260.00

 

 

 

 

 

 

2111201

可再生能源

260.00

260.00

 

 

 

 

 

 

213

农林水支出

5,592.84

5,501.70

 

 

 

 

91.14

 

21303

水利

4,951.84

4,860.70

 

 

 

 

91.14

 

2130301

行政运行

581.42

490.28

 

 

 

 

91.14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20.00

20.00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3,385.00

3,385.00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176.00

176.00

 

 

 

 

 

 

2130310

水土保持

401.00

401.00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2.00

2.00

 

 

 

 

 

 

2130314

防汛

57.00

57.00

 

 

 

 

 

 

2130316

农田水利

160.00

160.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169.42

169.42

 

 

 

 

 

 

21305

扶贫

41.00

41.00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41.00

41.00

 

 

 

 

 

 

21369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600.00

600.00

 

 

 

 

 

 

2136999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600.00

600.00

 

 

 

 

 

 

三、 支出决算表

附件3

 

 

 

 

 

 

 

 

 

 

 

 

 

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上缴上级支出

经营支出

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848.82

572.41

2,276.40

 

 

 

 

204

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276.16

 

 

 

 

20499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276.16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276.16

 

 

 

 

211

节能环保支出

11.00

 

11.00

 

 

 

 

21103

污染防治

11.00

 

11.00

 

 

 

 

2110302

水体

11.00

 

11.00

 

 

 

 

213

农林水支出

2,561.65

572.41

1,989.24

 

 

 

 

21303

水利

2,136.05

572.41

1,563.64

 

 

 

 

2130301

行政运行

572.41

572.41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40

 

11.40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1,139.77

 

1,139.77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87.10

 

87.10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2.00

 

2.00

 

 

 

 

2130314

防汛

12.00

 

12.00

 

 

 

 

2130316

农田水利

155.00

 

155.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156.37

 

156.37

 

 

 

 

21369

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及对应专项债务收入安排的支出

425.60

 

425.60

 

 

 

 

2136999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425.60

 

425.60

 

 

 

 

四、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附件4

 

 

 

 

 

 

 

 

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决算数

项目(按功能分类)

决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5,412.70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600.00

二、外交支出

 

 

 

 

 

 

三、国防支出

 

 

 

 

 

 

四、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276.16

 

 

 

 

五、教育支出

 

 

 

 

 

 

六、科学技术支出

 

 

 

 

 

 

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九、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十、节能环保支出

11.00

11.00

 

 

 

 

十一、城乡社区支出

 

 

 

 

 

 

十二、农林水支出

2,555.92

2,130.32

425.60

 

 

 

十三、交通运输支出

 

 

 

 

 

 

十四、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十五、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十六、金融支出

 

 

 

 

 

 

十七、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十八、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十九、住房保障支出

 

 

 

 

 

 

二十、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二十一、其他支出

 

 

 

 

 

 

二十二、债务还本支出

 

 

 

 

 

 

二十三、债务付息支出

 

 

 

 

本年收入合计

6,012.70

本年支出合计

2,843.08

2,417.48

425.60

 

 

 

 

 

 

 

 

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1,301.34

年末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

4,470.96

3,857.88

613.08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862.66

    基本支出结转

 

 

 

 

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438.68

    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

4,470.96

3,857.88

613.08

 

 

 

 

 

 

 

 

总计

7,314.04

总计

7,314.04

6,275.36

1,038.68

 

五、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附件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本年支出合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合计

2,417.48

566.68

1,850.80

 

2049901

其他公共安全支出

276.16

 

276.16

 

2110302

水体

11.00

 

11.00

 

2111201

可再生能源

 

 

 

 

2130301

行政运行

566.68

566.68

 

 

2130302

一般行政管理事务

11.40

 

11.40

 

2130305

水利工程建设

1,139.77

 

1,139.77

 

2130306

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

87.10

 

87.10

 

2130310

水土保持

 

 

 

 

2130311

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

2.00

 

2.00

 

2130314

防汛

12.00

 

12.00

 

2130316

农田水利

155.00

 

155.00

 

2130399

其他水利支出

156.37

 

156.37

 

2130504

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六、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附件6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明细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经济分类

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2,417.48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66.38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1,895.36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74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99

其他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附件7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人员经费

公用经费

 

经济分类科目
编码

科目名称

 
 
 

        

566.68

522.12

44.56

 

301

工资福利支出

466.38

466.38

 

 

30101

基本工资

148.28

148.28

 

 

30102

津贴补贴

106.21

106.21

 

 

30103

奖金

63.33

63.33

 

 

30104

其他社会保障缴费

 

 

 

 

30106

伙食补助费

14.81

14.81

 

 

30107

绩效工资

 

 

 

 

30108

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

63.75

63.75

 

 

30109

职业年金缴费

51.84

51.84

 

 

30199

其他工资福利支出

18.15

18.15

 

 

302

商品和服务支出

44.56

 

44.56

 

30201

办公费

2.47

 

2.47

 

30202

印刷费

 

 

 

 

30203

咨询费

 

 

 

 

30204

手续费

 

 

 

 

30205

水费

 

 

 

 

30206

电费

 

 

 

 

30207

邮电费

6.68

 

6.68

 

30208

取暖费

 

 

 

 

30209

物业管理费

 

 

 

 

30211

差旅费

6.38

 

6.38

 

30212

因公出国(境)费用

1.40

 

1.40

 

30213

维修(护)费

 

 

 

 

30214

租赁费

 

 

 

 

30215

会议费

 

 

 

 

30216

培训费

1.08

 

1.08

 

30217

公务接待费

6.06

 

6.06

 

30218

专用材料费

 

 

 

 

30224

被装购置费

 

 

 

 

30225

专用燃料费

 

 

 

 

30226

劳务费

 

 

 

 

30227

委托业务费

 

 

 

 

30228

工会经费

4.76

 

4.76

 

30229

福利费

 

 

 

 

30231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1.93

 

1.93

 

30239

其他交通费用

10.06

 

10.06

 

30240

税金及附加费用

 

 

 

 

30299

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75

 

3.75

 

303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55.74

55.74

 

 

30301

离休费

 

 

 

 

30302

退休费

 

 

 

 

30303

退职(役)费

 

 

 

 

30304

抚恤金

4.98

4.98

 

 

30305

生活补助

3.28

3.28

 

 

30306

救济费

 

 

 

 

30307

医疗费

 

 

 

 

30308

助学金

 

 

 

 

30309

奖励金

 

 

 

 

30310

生产补贴

 

 

 

 

30311

住房公积金

40.04

40.04

 

 

30312

提租补贴

 

 

 

 

30313

购房补贴

 

 

 

 

30314

采暖补贴

 

 

 

 

30315

物业服务补贴

 

 

 

 

30399

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7.44

7.44

 

 

309

基本建设支出

 

 

 

 

309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0902

办公设备购置

 

 

 

 

30903

专用设备购置

 

 

 

 

30905

基础设施建设

 

 

 

 

30906

大型修缮

 

 

 

 

309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0908

物资储备

 

 

 

 

30913

公务用车购置

 

 

 

 

309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0999

其他基本建设支出

 

 

 

 

310

其他资本性支出

 

 

 

 

31001

房屋建筑物购建

 

 

 

 

31002

办公设备购置

 

 

 

 

31003

专用设备购置

 

 

 

 

31005

基础设施建设

 

 

 

 

31006

大型修缮

 

 

 

 

31007

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

 

 

 

 

31008

物资储备

 

 

 

 

31009

土地补偿

 

 

 

 

31010

安置补助

 

 

 

 

31011

地上附着物和青苗补偿

 

 

 

 

31012

拆迁补偿

 

 

 

 

31013

公务用车购置

 

 

 

 

31019

其他交通工具购置

 

 

 

 

31020

产权参股

 

 

 

 

31099

其他资本性支出

 

 

 

 

304

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401

企业政策性补贴

 

 

 

 

30402

事业单位补贴

 

 

 

 

30403

财政贴息

 

 

 

 

30499

其他对企事业单位的补贴

 

 

 

 

307

债务利息支出

 

 

 

 

30701

国内债务付息

 

 

 

 

30707

国外债务付息

 

 

 

 

399

其他支出

 

 

 

 

39906

赠与

 

 

 

 

39907

贷款转贷

 

 

 

 

39999

其他支出

 

 

 

 

八、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附件8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年初结转和结余

本年收入

本年支出

年末结转和结余

 

指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

科目名称

小计

基本支出

项目支出

 
 
 

合计

438.68

600.00

425.60

 

425.60

613.08

 

2136999

 

 

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

438.68

600.00

425.60

 

425.60

613.08

 

九、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附件9

 

 

 

 

 

 

 

部门决算相关信息统计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行次

统计数

 

行次

统计数

 

1

 

2

一、“三公”经费支出

1

二、机关运行经费

22

44.56

(一)支出合计

2

9.38

(一)行政单位

23

44.56

1.因公出国(境)费

3

1.40

(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

24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4

1.93

 

25

 

(1)公务用车购置费

5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6

(2)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6

1.93

(一)车辆数合计(辆)

27

1

3.公务接待费

7

6.06

  1.部级领导干部用车

28

 

(1)国内接待费

8

6.06

  2.一般公务用车

29

1

其中:外事接待费

9

 

  3.一般执法执勤用车

30

 

(2)国(境)外接待费

10

 

  4.特种专业技术用车

31

 

(二)相关统计数

11

  5.其他用车

32

 

1.因公出国(境)团组数(个)

12

1

(二)单价50万元以上通用设备(台,套)

33

 

2.因公出国(境)人次数(人)

13

1

(三)单价100万元以上专用设备(台,套)

34

 

3.公务用车购置数(辆)

14

 

 

35

 

4.公务用车保有量(辆)

15

1

 

36

 

5.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个)

16

73

 

37

 

其中:外事接待批次(个)

17

 

 

38

 

6.国内公务接待人次(人)

18

882

 

39

 

其中:外事接待人次(人)

19

 

 

40

 

7.国(境)外公务接待批次(个)

20

 

 

41

 

8.国(境)外公务接待人次(人)

21

 

 

42

 

注:1.本表反映部门决算中"三公"经费、机关运行经费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等相关统计指标。

    2.“三公”经费填列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其中:中央单位不包括教学科研人员因公出国(境)费及相关团组和人次,地方单位按照本级部门预算口径填报。预算数填列年初预算数,支出统计数应与财决08表保持衔接。“三公”经费相关统计数是指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负担费用的相关批次、人次及车辆情况。

 

 

 

 

 

 

十、 政府采购情况表

附件10

 

 

 

 

 

 

 

 

 

 

 

 

 

 

 

 

 

 

 

政府采购情况表

 

 

 

 

 

 

 

编制单位:明溪县水利局

 

 

 

2017年度

 

 

 

 

 

 

金额单位:万元

项目

行次

采购计划金额

实际采购金额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总计

采购预算(财政性资金)

非财政性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合计

一般公共预算

政府性基金预算

其他资金

栏次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

48.33

48.33

48.33

 

 

 

48.33

48.33

48.33

 

 

 

货物

2

48.33

48.33

48.33

 

 

 

48.33

48.33

48.33

 

 

 

工程

3

 

 

 

 

 

 

 

 

 

 

 

 

服务

4

 

 

 

 

 

 

 

 

 

 

 

 

注:1.本表反映各部门和单位纳入部门预算范围的各项政府采购预算及支出情况,表中数据取自政府采购信息统计报表中“政府采购资金情况表”。

    2.本表“财政性资金”是指纳入预算管理的资金,具体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各项收入。以财政性资金作为还款来源的借贷资金,视同财政性资金。


第三部分 2017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17年水利局年初结转和结余1,301.34万元,本年收入6,103.84万元,本年支出2,848.82万元,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00万元,结余分配0.00万元,年末结转和结余4,556.36万元。

(一)2017年收入6,103.84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2,121.46万元,增长53.27%,具体情况如下:

1.财政拨款收入6,012.70万元,其中政府性基金600.00万元。

2.事业收入0.00万元。

3.经营收入0.00万元。

4.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万元。

6.其他收入91.14万元。

(二)2017年支出2,848.82万元,比2016年决算数增加-332.22万元,增长-10.44%,具体情况如下:

1.基本支出572.42万元。其中,人员支出522.13万元,公用支出50.29万元。

2.项目支出2,276.40万元。

3.上缴上级支出0.00万元。

4.经营支出0.0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万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支出2,417.48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643.64万元,增长-21.03%,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分类统计):       

(一)行政运行支出566.68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19.85万元,增长63.39%。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公车补贴、租车费用等增加。

(二)其他公共安全支出27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55.41万元,下降16.71%。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补助减少。

(三)水体支出1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四)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11.4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4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五)水利工程建设支出1139.7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134.28万元,增长20660.84%。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水利项目补助。

(六)水利工程运行与维护支出87.1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110.03万元,下降55.8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补助减少。

(七)水资源节约管理与保护支出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新增项目。

(八)防汛支出1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3万元,增长155.32%。主要原因是水利项目支出增加。

(九)农田水利支出155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41.26万元,增长1028.09%。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水利项目补助。

(十)其他水利支出156.37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24.39万元,增长388.96%。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水利项目补助

三、政府性基金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政府性基金支出425.60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加305.68万元,增长254.90%,具体情况如下(按项级科目统计):

(一)其他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支出425.6万元,较2017年决算数增加305.68万元,增长254.90%。主要原因是上级增加水利项目补助。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566.68万元,其中:

(一)人员经费522.12万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职业年金缴费、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支出、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医疗费、奖励金、住房公积金、提租补贴、购房补贴、采暖补贴、物业服务补贴、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二)公用经费44.56万元,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用、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 通费用、税金及附加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信息网络及软件购置更新、其他资本性支出。

五、一般公共预算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17年度“三公”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38万元,同比下降8.92%,减少0.92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1.39万元,主要用于赴台交流考察水土保持(简要说明出国(境)团组目的)。2017年本单位组织出国团组0个,参加其他单位出国团组1个;全年因公出国(境)累计1人次。与2016年相比, 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增长100%,增长1.39万元。主要是:为了提升水土保持水平由市水利局组织赴台交流考察水土保持。

(二)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1.93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万元,2017年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用车运行费1.93万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油、维修、保险等方面支出,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1辆。与2016年相比,公务用车购置费和运行费下降0%和37.93%,分别减少0万元和1.18万元,主要是:公务用车改革后公务用车保有量减少。

(三)公务接待费6.06万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检查指导、督查考核、验收审查等方面的接待活动,累计接待73批次、接待总人数882人次。与2016年相比, 公务接待费支出下降15.72%,减少1.13万,主要是: 执行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厉行节约。

六、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一)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2017年水利局共开展0个项目绩效监。

共组织开展项目绩效自评0个

(二)部门决算中项目绩效自评结果。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七、其他重要事项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2017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44.56万元,比上年决算数增长77.04%,主要是: 公务用车改革增加其他交通费中的交通补贴和车辆租用费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

本部门2017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8.3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8.3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使用情况

截至2017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1辆,其中:部级领导干部用车0辆、一般公务用车1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50万元(含)以上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专用设备0台(套)

(四)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本单位2017年度没有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四、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主要是按规定动用的售房收入、存款利息收入等。

五、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 “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 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 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 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七、结余分配:指事业单位按规定提取的职工福利基金、事业基金和缴纳的所得税,以及建设单位按规定应交回的基本建设竣工项目结余资金。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 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纳入省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省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 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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