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期间就医就诊温馨告知书

日期:2022-12-20 11:25 来源:明溪在线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 | | |

广大市民朋友们:

  为更加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国务院对涉及出行、核酸检测、就医用药等防控政策进行调整优化。作为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请您强化自身防护意识,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消毒、勤通风,提前备好体温计、口罩、消毒剂等个人防护用品和必要药品。当您出现身体不适时,请不要焦虑和惊慌,保持良好心态。为此,我们呼吁:

  一、常见病、多发病在基层首诊,减少人群聚集疫情期间,请您就近选择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首诊,减少人群聚集、降低疾病感染风险。慢性基础疾病患者要按照医嘱坚持用药,定期复诊和检查,病情稳定可选择到乡(镇)卫生院等基层医疗机构开具长处方(高血压、糖尿病3个月,其他慢病2个月)。

  二、医院就诊先预约,避免排队和聚集如出现发热、咽痛、咳嗽等不适症状,要持续做好健康监测,有疫情相关问题需要帮助,可主动热线辖区内基层医疗机构或家庭签约医生,进行健康咨询和就医用药指导。若出现持续高烧不退、呼吸困难等情况,要及时到就近医院就诊,避免疾病加重,尤其是重症高风险人群、儿童等特殊人群。确需到县总医院就诊的,可通过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服务中心电话(2814066)、院内自助机等方式进行分时段预约挂号,并按预约时间,准时到院,听从引导,有序就诊、检查、治疗、取药。

  孕产妇可通过明溪县孕产妇微信群(群二维码附后)咨询孕期健康宣教、孕期保健等保健服务。对于需进行必要产前检查和诊疗的孕产妇等特殊人群,可通过县总医院微信公众号或拨打服务中心电话(2814066)提前预约,分时段错峰就诊。

  三、医院就诊做好个人防护,遵守医院防控要求就诊途中尽量避免乘坐公共汽车,就诊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持社保卡、身份证或医院就诊卡等,配合医院做好健康码查验、测体温、预约分诊等防控要求,遵守“一医一患一室”原则,自觉与他人保持1米距离,避免扎堆聚集,就诊结束后尽快离开医院,勿在医院停留。严冬终将过去,春天必将到来,让我们共同携手,保持理性乐观和健康平稳的心态,科学应对,积极治疗,做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共同守护好自身和家人的身体健康!


  

明溪县卫生健康局

扫一扫在手机上查看当前页面

相关链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