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发布紧急提醒!

日期:2022-08-09 10:30 来源:明溪县卫健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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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包括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各市场主体等)、村(居)和个人(包括广大居民、风险人员、共同居住者和知情者等)发现境外或国内高、中、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及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入(返)明人员、确诊或无症状感染者及其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依法依规都应当及时向行业主管部门、属地疫情防控指挥部或者医疗机构报告,严禁隐瞒、缓报、谎报或者授意他人隐瞒、缓报、谎报。

  自涉疫地区入(返)明人员,入(返)明前务必自觉落实网上预登记,通过“闽政通”APP进行自主提前申报,如实填写相关信息。

  未自主提前申报的,抵明后要第一时间进行补充登记报备。7天内有高、中、中高风险区所在县(市、区、旗)的低风险地区或有本土病例地区旅居史的务必第一时间报告所到村(社区)、单位或酒店等主体责任单位,配合落实核酸检测、健康监测等相关防控管理措施。

  个人出现与新冠肺炎疫情相符的特定症状或存在被判定为密切接触者、密接的密接风险时,应当如实向所在单位、住宿场所(酒店、宾馆、出租公寓、民宿等)和村(居)报告。所在单位和属地乡(镇)疫情防控指挥部应当及时安排核酸检测,并第一时间主动采取有效措施,避免疫情扩散传播。有关单位和个人应当配合,按照要求接受必要的隔离治疗、隔离医学观察等措施。

  违反法律法规和政府防控通告规定,不履行相关疫情防控法律义务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在疫情防控期间,实施相关违法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从严从重追究刑事责任。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2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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