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关于进一步调整县社会面疫情防控措施的通告

日期:2022-04-25 09:02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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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来,省内疫情形势逐渐稳定,群众自我防护意识进一步提高,为统筹抓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有序恢复我县群众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将我县疫情防控措施调整如下:
  1.各类娱乐休闲场所有序恢复营业,KTV、棋牌室、麻将馆、网吧、酒吧、歌舞厅、游艺(戏)、台球室、足浴场所等休闲娱乐场所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闽政通扫码(张贴码)入场,按接待量的70%有序开放。
  2.承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餐饮单位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大厅要控制桌数(桌间距不小于1.5米),确保就餐人员落实现场“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扫码进入就餐场所,做好餐厅的通风消毒工作;自行举办5桌以上宴会等聚餐活动的个人,须向属地村(居)报备,落实属地疫情防控责任。
  3.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主办谁负责”原则,举办50人以上大型活动、会议须制定疫情防控方案并向主管部门报备,严格落实“三码联查”、测温、戴口罩、一米线、通风消毒等防疫措施,参加人员须落实实名制报备。
  4.各机关单位、所有公共场所要坚持“人、物、环境同防”,继续落实“测温、验码、戴口罩、一米线”,强化落实从业人员健康监测、核酸检测以及场所清洁消毒等防控措施要求。
  5.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强对主管行业的监督管理,督促各行业严格落实常态化疫情防控各项措施,如发现未落实的,由行业主管部门依法追究相关责任。
  6.广大市民朋友响应国家新冠病毒疫苗接种政策,积极配合疫苗接种,保护个人健康,降低感染和发病风险,共同构筑人群免疫屏障。
  7.广大市民朋友积极注册福建省大规模核酸检测信息系统预登记(二维码),预填身份信息,完成相关信息采集。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
2022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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