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溪县疫情防控通告

日期:2021-12-17 14:39 来源: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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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当前,全球疫情仍处于反弹当中,境外疫情输入并造成传播的风险仍较高。广大市民要深刻认识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的复杂性及不确定性,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克服麻痹思想、侥幸心理。为认真做好我县“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降低疫情输入传播风险,现将有关事项提示如下:  
  一、请11月23日绍兴市、11月22日宁波市、12月1日杭州市、11月28日西安市、12月4日东莞市、12月11日宿州市旅居史入(返)明人员第一时间到所在村(社区)、工作单位或所住酒店报备,并配合做好核酸检测和相关健康管理措施。
  二、请广大市民持续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动态,如非必要,近期请勿前往呼伦贝尔市、绍兴市、上海市、哈尔滨市、宁波市、杭州市、齐齐哈尔市、西安市、宿州市、东莞市、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如确需前往,务必全程做好个人防护,准确记录好自己的活动轨迹;入(返)明后,要按我县相关防控要求落实健康管理措施。
  三、呼伦贝尔市、绍兴市、上海市、哈尔滨市、宁波市、杭州市、齐齐哈尔市、西安市、宿州市、东莞市、有本土病例的地区入(返)明人员要严格按照我县规定实施相应的防控措施。
  四、全县药店、商超、农贸市场、宾馆、酒店、封闭游艺娱乐等重点场所和公共场所,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即查验健康码、行程码、疫苗接种记录)、测温、戴口罩、一米线、常通风等防控措施;各酒店、宾馆、民宿等提供住宿的场所严格落实入住人员健康信息登记制度,及时向社区(村居)通报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明人员旅客住宿信息,并配合落实相关管控措施;汽车站等交通枢纽要加强排查管控,要严格落实“三码联查”,采取各种形式提醒疫情重点地区入(返)明人员主动报告。
  五、请符合条件(除接种禁忌症外)却仍未接种新冠病毒疫苗的市民朋友,尽快完成全程接种,保护自己和家人,共同构建全民免疫屏障。已完成两剂次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人群,积极进行新冠病毒疫苗加强免疫接种。
  六、一旦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嗅觉味觉减退、鼻塞、流涕、咽痛、结膜炎、肌痛腹泻等不适症状,应立即报告所在居委(村委)、所在单位或所住酒店,及时到就近的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做好个人防护。
  七、请密切关注官方新闻媒体发布的疫情风险提示,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如发现故意隐瞒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相关病例接触史及病情、拒不配合有关场所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个人和场所管理者,造成疫情扩散的,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追究法律责任。


明溪县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工作
指挥部综合协调组
2021年12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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